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1-090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3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秦普高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增强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武汉赋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股的深圳市国润金海房地产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新增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38万元;为公司参股的重庆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新增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财务资助为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风险可控。该事项的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1-091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3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桂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增强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武汉赋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参股的深圳市国润金海房地产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新增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38万元;为公司参股的重庆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新增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1-092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为增强持续发展能力,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武汉赋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赋能”)参股的深圳市国润金海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金海”)按持股比例新增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38万元;为公司参股的重庆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启润”)按持股比例新增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为国润金海按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2020年11月11日,武汉赋能联合深圳市润投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润投”)、深圳市金地盛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盛全”)以及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控股”)竞得了深圳市前湾片区十开发单元02街坊T102-0345宗地项目,随后设立了项目公司国润金海,其中武汉赋能持股比例为20%,金地盛全持股32%,深圳润投持股30%,前海控股持股1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国润金海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01,118万元,该笔股东借款即将到期。为支持项目持续开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各方股东拟按股权比例向国润金海新增财务资助,其中,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38万元,财务资助利率7.5%/年,期限不超过3年。此前提供的财务资助101,118万元,国润金海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归还。
(二)为重庆启润按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与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电建地产”)、武汉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地产”)对重庆“洺悦城龙州湾”项目公司重庆启润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5.76%、35.76%、28.4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重庆启润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4,296.79万元,该笔股东借款即将到期。为支持项目持续开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各方股东拟按股权比例向重庆启润新增财务资助,其中,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财务资助利率8%/年,期限不超过3年。此前提供的财务资助24,296.79万元,重庆启润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归还。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事项已经经过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国润金海
企业名称:深圳市国润金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5写字楼1308
法定代表人:蒋慕川
注册资本:28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30日
经营范围:在宗地号T102-0345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
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担任其他公司(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董事、高管,则该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昌海军先生在国润金海担任董事,国润金海为公司关联方。国润金海不属于上市公司董监高、5%以上股东、实控人控制的企业,不是《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本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1.53亿元,负债总额81.53亿元,净资产0元;2020年,该公司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该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重庆启润
企业名称:重庆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297号1幢9-4
法定代表人:潘春雨
注册资本:31,6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从事经营);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 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屋租赁;楼盘销售代理;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二级。
关联关系:重庆启润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重庆启润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1.83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8.35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49亿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36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68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该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国润金海
1、财务资助用途:用于进行深圳T102-0345宗地项目的开发。
2、本次财务资助金额:各方拟按股权比例向国润金海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公司不超过100,038万元。
3、财务资助利率:7.5%/年。
4、期限:不超过3年。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重庆启润
1、财务资助用途:用于进行重庆洺悦城龙州湾项目的开发。
2、本次财务资助金额:各方拟按股权比例向重庆启润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公司不超过25,000万元。
3、财务资助利率:8%/年。
4、期限:不超过3年。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风险控制及披露
公司将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并说明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1、被资助对象在约定资助期间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
2、被资助对象或者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出现财务困难、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及其他严重影响清偿能力情形的;
3、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以上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可以支持加快相关项目推进。同时,以上财务资助为公司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风险可控。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下述独立意见:以上财务资助为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的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276,330万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7日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1-093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提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召开股东大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7日(星期二)。截止2021年12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在办理登记手续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泛悦中心B座。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议案的审议程序
以上有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11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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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21年12月8日(星期三)9:00-12:00,14:00-16:00;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2月8日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有关证件除非特指均应为原件;
5、登记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泛悦中心B座董事会办公室。
6、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倩
电话:027-83988055 传真:027-83988055
7、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5
2、投票简称:南国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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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对于以上议案,授权委托人可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可明确投票意见;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