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达到1%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达到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披露之日,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陈鸣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988,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646%,其一致性动人贾玉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963,3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55%,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951,7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001%。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玉玲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4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8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67%;陈鸣宇先生未减持。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数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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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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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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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贾玉玲女士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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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2021年11月26日贾玉玲女士误操作,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买入公司股票3,500股,成交均价为10.33元/股,上述减持后,其持有公司股份为537,255股。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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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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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六、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陈鸣宇先生、贾玉玲女士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完成。在减持期间内,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会继续关注陈鸣宇先生、贾玉玲女士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贾玉玲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时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鸣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贾玉玲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不超过6,656,58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情况
2021年11月26日,贾玉玲女士在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买入公司股票3,500股,成交均价为10.33元/股,全天交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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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误操作造成,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
三、本次误操作采取的补救措施
1、上述短线交易行为系贾玉玲女士在减持公司股份过程中操作失误造成,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贾玉玲女士发现失误情况后及时通知了公司,已经意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现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2、贾玉玲女士将汲取本次短线交易事件的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今后将严格规范买卖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谨慎确认,并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贾玉玲女士于2021年11月26日卖出公司股票1,201,800股,成交均价为10.60元/股,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3,500股,成交价格为10.33元/股,以当日减持卖出成交均价为10.60元/股作参考,本次误操作行为产生的收益945元,贾玉玲女士将全数上交公司。
4、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下简称“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管理,要求公司大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