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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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5 证券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1-071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镇江富力喜来登酒店(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北府路8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022,224股,不享有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杭祝鸿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董茂云、尹正国、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和史丽萍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期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4、5、6、7、8、9、11、12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4、5、6、8、9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成、李可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