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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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1-069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在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董事长吴怀磊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1-070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9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在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2楼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全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1-071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88,508,016.27元(含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实际补流金额以转账当日募集资金专户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88,508,016.27元(含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实际补流金额以转账当日募集资金专户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8号)核准,公司向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1.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5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0,127,962.2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0,422,037.7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1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原《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该修订后的制度经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上述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19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19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11月19日,节余募集资金18,850.80万元,其中,利息及现金管理净收入为2,224.37万元,尚未支付的尾款及保证金1,752.94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589.7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1年,调整后的建设期为2018年2月至2022年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一)截至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基本投入并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控制成本支出,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降低了部分项目实施费用,同时根据市场变化以及生产计划,缩减了部分设备投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款项由自有资金支付,相应减少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支出。

(三)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金额包括尚未支付的部分尾款及保证金,由于尾款及保证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88,508,016.27元(含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实际补流金额以转账当日募集资金专户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流动资金配置,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本次公司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更高效合理地进行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1-072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培动力”或“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权益的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5.30万股,公司股本总数由259,200,000股增加至263,653,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59,200,000元增加至263,653,000元。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所涉及权益的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0.00万股,公司股本总数由263,653,000股增加至264,753,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63,653,000元增加至264,753,000元。

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8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计202,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264,753,000股变更为264,551,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64,753,000元变更为264,551,000元。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对应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以上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1-073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3938弄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3日

至2021年1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3楼会议室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2、股东可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可视为登记成功。

3、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上述登记资料应在2021年12月10日17:00前送达公司。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秀路218号3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31838505

电子邮箱:board@sinotec.cn

联系人:冯轲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

●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