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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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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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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18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498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我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保持以工作量为基础的原则。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任会计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 158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中交世茂(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世茂”)由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37%股权(由我司并表),北京金地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28%股权,北京茂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5%股权。中交世茂经营情况良好,存在部分富余资金,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中交世茂股东方拟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继续调用中交世茂富余资金(到期续借),其中华通公司拟调用17,594.98万元,北京金地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调用13,315.12万元,北京茂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调用16,643.9万元,期限不超过6个月,不计息。

我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本项议题不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用资金的合作方基本情况

1、北京茂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3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3号山水大厦3层313室-2187

成立时间:2018年8月10日

法定代表人:刘辉

主要股东:北京悦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0%,杭州信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北京茂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

方,截止目前调用中交世茂资金余额为60,212.08万元。

(二)北京金地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院9号楼3层302单元

成立时间:2018年8月21日

法定代表人:郭伟智

主要股东:深圳市新威佳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50%,深圳市金地远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30%,广州纺织集团金纶房地产开发公司持有20%。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北京金地致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截止目前调用中交世茂资金余额为48,169.67万元。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中交世茂经营情况良好,所开发项目销售及回款情况良好,本次各股东方调用项目公司的富余资金,已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会对项目公司后续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项目公司其他合作方股东资信状况较好,各方股东权利公平、对等;我司对项目公司合并报表,项目公司由我司直接负责经营和财务管理,我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公司和合作方在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有效管控北京世茂资金,控制和防范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四、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公司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资金公平、对等,确保了各股东方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对我司的整体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不会对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我司及我司股东方利益的情形。

五、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交世茂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项目公司资金公平、对等,确保了中交世茂各方股东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对公司整体发展有积极的影响,风险可控,不会对中交世茂的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中交地产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31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1,155,588.29万元,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787,327.71万元;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 368,260.57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162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曾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我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预计我司在2021年度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下简称“中交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3729万元,占2020年末归母净资产的1.22%。截止2021年10月31日,我司与中交集团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646万元,接近额度上限。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我司拟增加与中交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在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000万元。本次增加额度以后,我司预计与中交集团2021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总计5729万元,占2020年末归母净资产的1.87%。

我司已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永前、薛四敏、梁运斌、周济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二、关联人、关联关系及履约能力情况

(一)关联人及关联关系情况

名称: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彤宙

注册资本:人民币727,402.3829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0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

主营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各种专业船舶总承包建造;专业船舶、施工机械的租赁及维修;海上拖带、海洋工程有关专业服务;船舶及港口配套 设备的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国内外港口、航道、公路、桥梁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包括工 程技术经济咨询、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相关成套设备、材料的采 购和供应、设备安装);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铁路、冶金、石化、隧道、电力、矿山、 水利、市政建设工程的总承包;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运输业、酒店业、 旅游业的投资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我司关联关系:中交集团通过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我司53.32%股权,是我司间接控股股东。

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6月30日,中交集团总资产22514亿元,净资产5214亿元,营业总收入4004亿元,净利润163亿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中交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具备专业的业务人员和业务能力,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能够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履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价格确定原则:遵循公平原则,按照实际接受或提供的服务,并参考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情况: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系根据我司及子公司在2021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本年度的预计情况测算出的金额,相关协议由我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协商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实际发展需要预计,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方具备专业的业务人员和业务能力,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能够确保交易顺利实施;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及实际情况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我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我司控股子公司因公开招标确定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为建设工程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合计1,403,598.42万元;向关联方借款额度1,000,000万元;为我司融资事项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合计480,000万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出资额合计480,820万元;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我司减资金额25,5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2021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5729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中交地产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实际发展需要形成的,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及实际情况确定,不存在损害中交地产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中交地产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中交地产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结果。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 163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务内容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中交地产”)及子公司拟通过国新央企金融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金服”)、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洲保理”)开展10亿元应收账款票据化业务合作。我司作为所属子公司付款差额补足人,对标的应收账款债权承担到期差额补足义务,承担连带的差额补足保证。

我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票据化业务的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结构说明

中交地产、中交地产子公司与国新金服签署相关协议,中交地产子公司的供应商与亚洲保理签署《国内无追索权保理合同》,中交地产出具《付款确认书》,亚洲保理及国新金服为中交地产子公司的供应商提供应收账款票据化业务服务。供应商收到上述服务开出的电子商票后可持票到期或背书转让,该商票的持票人可随时联系国新金服合作银行磋商贴现,不占用中交地产及持票人银行授信。中交地产及其子公司到期正常付款至上述合同/协议约定的指定银行账户,国新金服根据上述合同/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三、本项业务主要内容

1、融资主体: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2、融资规模:不超过10亿元

3、融资期限:1年期以内(可滚动)

4、综合资金成本:不超过我司年度融资计划利率。

5、增信措施:中交地产、中交地产下属子公司与国新金服签署相关协议,明确融资主体并做相关的回款承诺保证,中交地产出具《付款确认书》对供应商保理业务确权,中交地产作为所属子公司付款差额补足人,对标的应收账款债权承担到期差额补足义务,承担连带的差额补足保证。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我司通过开展应收账款票据业务,有利于在不增加有息负债的情况下为我司提供资金支持,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我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项业务不会对我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我司及子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就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本项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中交地产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中交地产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开展应收账款票据化业务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1- 161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关于调整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

《金融服务协议》部分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 曾于2020年7月2日召开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继续履行〈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接受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为我司及下属单位提供存款、结算、信贷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业务。其中吸收我司及下属单位的存款,每日存款结余(包括相关已发生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对我公司及下属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提供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 亿元。

截至目前,我司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现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经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友好协商,拟调整《金融服务协议》部分内容,具体如下:

原内容:财务公司吸收我司及下属单位的存款,每日存款结余(包括相关已发生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对我司及下属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提供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 亿元。

拟调整为:财务公司吸收我司及下属单位的存款,每日存款结余(包括相关已发生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对我司及下属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提供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30 亿元。

除上述调整以外,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其他条款不变。

我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以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部分内容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永前、薛四敏、梁运斌、周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交财务有限公司是经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企业名称:中交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B座16层1603-1609

法定代表人: 朱宏标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1677369E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 L0071H211000001

成立日期:2013年7月1日

经营范围: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2、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13、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14、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兼业代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11月25日)。

股东构成: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占比 5%;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占比 95%。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均受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505.5亿元,负债总额为445.92亿元,其中,吸收存款为443.68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9.58亿元。2020年1-12月份,营业收入11.57亿元,净利润5.9亿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458.40亿元,负债总额为395.61亿元,其中,吸收存款为393.53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2.79亿元。2021年1-6月份,营业收入5.83亿元,净利润2.96亿元。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1、在房地产政策持续严厉调控,房地产信贷政策持续收紧的大背景下,地产企业融资受限,贷款难度增加,为满足公司正常发展资金需求,本次调整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的存贷款额度,有利于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平台及渠道,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融资能力。

2、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受到国家监管部门的持续和严格监管。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贷款、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3、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平台及渠道,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融资能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我司控股子公司因公开招标确定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为建设工程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合计1,403,598.42万元;向关联方借款额度1,000,000万元;为我司融资事项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合计480,000万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出资额合计480,820万元;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我司减资金额25,5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2021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5729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调整《金融服务协议》部分内容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本次调整有利于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平台及渠道,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融资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中交地产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调整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部分内容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