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版 要闻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11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明年起施行

2021-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版)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不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情形。包括:当事人因证券期货犯罪被判处刑罚或者被行政处罚未逾一定年限;涉嫌证券期货犯罪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嫌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没有新事实、新理由就同一案件再次提出申请,或者因自身原因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承诺,就同一案件再次提出申请;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基于审慎监管原则,认为不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其他情形。

据悉,证监会还将进一步细化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情形。

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不是“花钱买平安”

实施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护了当事人自身的合法权益。证监会官网消息表示,一方面,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能够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且不影响其行使民事诉讼权利,充分尊重了投资者对救济渠道的选择权;另一方面,《办法》通过严格规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实施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行为,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

证监会还强调,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是坚持“零容忍”要求的具体体现,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花钱买平安”。

首先,当事人承诺具有严格的适用条件,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经审查并集体决策后才能决定案件能否适用该制度。其次,承诺金兼具惩戒和赔偿功能,承诺金数额的确定将综合考虑当事人因涉嫌违法行为可能获得的收益或者避免的损失、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可能被处以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金额,以及投资者因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所遭受的损失等诸多因素,通常情况下数额要高于行政处罚的罚没款数额。再者,除要求当事人交纳承诺金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还可以采取要求当事人自我核查整改、完善内控制度、增加合规检查频次、主动调整相关业务等措施,纠正涉嫌违法行为、赔偿投资者损失、消除损害或者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