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进展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ST跨境 公告编号:2021-125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勇、鲁培刚、郑挺颖、贾润苹、李玉霞、张红霞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董事会对上述候选人按名单进行逐个审议,每位候选人均获得全部9票同意。
以上被提名的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王丽珠、杨波、苏长玲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审议,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王丽珠女士、杨波女士、苏长玲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对上述候选人按名单进行逐个审议,每位候选人均获得全部9票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勇: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持有本公司0.03%的股份。
李勇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鲁培刚: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鲁培刚先生持有新余睿景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0.73%的股份;新余睿景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0.79%的股份。
鲁培刚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鲁培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郑挺颖: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学位。现任中信改革发展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社会战略专业委员会理事,北京交通大学碳中和科技与战略中心特约研究员。曾任中国青年报社的《青年参考》报助理主编、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郑挺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郑挺颖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郑挺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贾润苹: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贾润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贾润苹女士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贾润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玉霞: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李玉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李玉霞女士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玉霞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红霞: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红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红霞女士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红霞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丽珠: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丽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王丽珠女士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丽珠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杨波: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山西智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山西紫林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精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杨波女士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苏长玲:女,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市京翰(太原)律师事务所主任,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苏长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苏长玲女士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苏长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ST跨境 公告编号:2021-126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以书面送达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监事候选人列席,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建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宫健、张倩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监事会对上述候选人按名单进行逐个审议,每位候选人均获得全部3票同意。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1名)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宫健: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宫健先生持有新余睿景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0.11%的股份,新余睿景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0.79%的股份。
宫健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宫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倩:女,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山西金虎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维护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融资经理、监事。张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倩女士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倩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ST跨境 公告编号:2021-127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1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5日十四时三十分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8日(星期三)
(八)会议出席对象:
1、2021年12月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九)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28F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 选举李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选举鲁培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选举郑挺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 选举贾润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 选举李玉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 选举张红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 选举王丽珠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选举杨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选举苏长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三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 选举宫健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 选举张倩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并逐项进行表决,应选出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董事、股东代表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议案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本次会议登记方法
1、欲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应于2021年12月9日9:00-17:00到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28F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发送相关资料至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凭持股凭证或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3、个人股东凭持股凭证或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或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登记。
4、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28F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五、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51号摩天石3#28F
电话:0351一5270116 传真:0351一5270118
邮编:030027
联系人:王月娣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40
2、投票简称:跨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注:1、委托人或委托单位,请在委托书中对应的表决意见栏目:在累积投票中表明投票数量;如委托人或委托单位委托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必须在委托书中注明“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2、同一议案表决意见重复无效。
附件三
回 执
截至2021年12月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1-140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726.30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8年11月26日,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8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七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审核意见。
3、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6日,公司在官网(http://www.joincare.com)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2月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2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19年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名单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7、2019年1月28日,公司首次授予的3,572.00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8、2019年6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利润分配,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至8.05元/股。因部分原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原320人调整为281人,期权数量由原3,572万份调整为3,177万份,注销395万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9、2019年9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10、2019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及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9年11月12日,公司预留授予的897.00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12、2019年12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3、2020年7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利润分配,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至7.89元/股,预留授予行权价格调整至10.31元/股。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4、2020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原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批及预留股票期权,原首批期权激励对象由258人调整为235人,期权数量由原1,892.89万份调整为1,744.09万份,注销148.80万份;预留期权激励对象由186人调整为158人,期权数量由原897.00万份调整为709.00万份,注销188.00万份。
15、2020年8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54.50万份,行权有效期为2020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2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16、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原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批及预留股票期权。原首批期权激励对象由235人调整为233人,期权数量由原1,694.04万份调整为1,684.44万份,注销9.60万份;预留期权激励对象由158人调整为150人,期权数量由原461.65万份调整为416.65万份,注销45.00万份。
17、2020年11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三十五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800.10万份,行权有效期为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0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18、2020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0年12月20日期限届满,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共自主行权11,708,00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000份。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据此,公司决定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6,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19、2021年6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四十九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利润分配,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至7.74元/股,预留授予行权价格调整至10.16元/股。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021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五十二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原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批及预留股票期权。原首批期权激励对象由233人调整为211人,首批期权尚未行权股份由9,505,859份调整为8,827,859份,注销678,000份;预留期权激励对象由150人调整为142人,预留期权尚未行权股份由3,370,472份调整为3,210,472份,注销160,000份。
21、2021年8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五十三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四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293.50万份,行权有效期为2021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2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22、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和八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原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需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股票期权。首批期权激励对象由211人调整为208人,注销60,000份,本次注销完毕后,首批期权授予份额调整为15,264,000 份。
23、2021年11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八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和八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726.30万份,行权有效期为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0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
综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满足,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208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三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26.30万份,自2021年12月21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可进行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18年12月21日
(二)行权数量:726.30万份
(三)行权人数:208
(四)行权价格:7.74元/股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七)行权安排:行权有效日期为2021年12月21日一2022年12月20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单位:万份
■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08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实质性条件已经成就,符合本期行权条件,我们认为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符合条件的208名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726.30万份。董事会就本议案表决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相关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激励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实施第三期行权。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08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实质性条件已经成就。
本监事会认为: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208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726.30万份。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相关行权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决议;
2、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意见函;
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决议;
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审核意见;
5、《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1-141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8年12月13日召开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星期一)召开八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726.30万份
3、行权人数:208人
4、行权价格:7.74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7、行权安排:行权有效日期为2021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20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单位:万份
■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贵阳新天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生物”)的通知,新天生物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式回购交易,并对部分股份解除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新天生物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日,新天生物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2021.11.25);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2021.11.25);
3、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初始交易);
4、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提前购回);
5、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流水。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份质押并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1-148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份质押并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1-65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有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近日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签订了《厦门国际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计11,0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结构性存款主要内容
1、基本情况
■
2、主要风险揭示:
本结构性存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但可能存在厦门国际银行所揭示的投资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银行提前终止风险、流动性风险、再购买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3、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应对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主要采取风险措施如下:
1、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与厦门国际银行签订了《厦门国际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已收回本金4,000.00万元人民币和理财收益78.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于2021年3月9日与厦门国际银行签订了《厦门国际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4,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已有21,000.00万元人民币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21,000.00万元人民币和理财收益共计315.90万元人民币。
五、备查文件
1、厦门国际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书。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