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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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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温州瓯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瓯泰”)系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悦护理”或“公司”)股东,现持有豪悦护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股份6,895,200股,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方式取得3,378,648股,总计10,273,848股,占豪悦护理总股本的比例为6.4640%。

● 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

2021年9月15日,公司披露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温州瓯泰因自身运营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6,357,53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1年10月15日至2022年1月14日,且在任意连续6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1,589,383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2月21日,且在任意连续6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3,178,766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1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股东温州瓯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温州瓯泰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04,42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00,0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604,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378%。同时,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公司股东温州瓯泰根据自身运营需求自主决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减持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三)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温州瓯泰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相关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期间,温州瓯泰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沿海”)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江苏沿海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及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被动稀释,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因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本公告中的股东权益变动比例、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按照截至2021年11月28日公司总股本485,896,138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江苏沿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4.01%降至3.01%。

近日,由于股东江苏沿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鼎胜转债”)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触发江苏沿海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导致其持股比例变动达1%。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江苏沿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备注:

(1)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1月28日“鼎胜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14,415,228股,截至2021年11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485,896,138股。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11月29日期间,江苏沿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合计4,274,503股。综上两项,截至2021年11月29日,江苏沿海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01%(2021年6月30日持股比例)降至3.01%,持股变动达1%。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群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义务披露人拥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股东江苏沿海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江苏沿海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及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被动稀释,未触及要约收购。江苏沿海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8月2日至2022年2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9,429,618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完成。

2、“鼎胜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数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未触及要约收购。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徐州市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102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徐州市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来的,经招标人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街道办事处确认的《中标通知书》,通知书确认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为“徐州市翠屏山垃圾填埋场治理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单位。

一、中标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徐州市翠屏山垃圾填埋场治理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

2、中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徐州环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3、中标金额:人民币77,580,661.68元

4、工期:160日历天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影响

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将尽快与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街道办事处洽谈签订上述项目合同事宜,上述项目的中标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

三、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尚未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与招标人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2、上述项目工程实施可能受极端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103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龙岩市矿山修复资源利用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今日,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经招标人福建客家矿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确认的《中标通知书》,通知书确认公司为“龙岩市永定区全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一期)”中标单位。

一、中标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龙岩市永定区全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一期)

2、中标人名称: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本项目包含两个子项目,其中:

(1)子项目一:龙岩市永定区王寿山连片饰面用花岗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工程施工费为15,289.03万元;

(2)子项目二:凤山、南山片区生态修复工程,工程预算造价1,686.3499万元。

4、中标价:

(1)根据公开招标文件,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子项目一的投资、生态修复(包含设计及施工)和废物资源(废石荒料)综合利用,其中废物资源(废石荒料)综合利用包括招标人以中标价格回购废弃矿山废弃荒料。本次中标的废弃荒料单价为:751.37元/立方米;

(2)前述废物资源(废石荒料)综合利用包括公司将碎石资源等加工出售,该部分收益与招标人按中标价格进行分成。本次中标的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收益分成为:4,000.68万元。

5、工期:

(1)子项目一整体实施时间为3年,即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至按规定通过有关主管部门最终验收之日止;

(2)子项目二工期:6个月,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下发子项目二开工令之日起至该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影响

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将尽快与福建客家矿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洽谈签订上述项目合同事宜。上述项目为福建省废弃矿石资源变现,变现资金用于生态修复的典型项目,该项目的中标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

三、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尚未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与招标人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2、上述项目建设实施可能受极端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永联”)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692,912,7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2%,为公司控股股东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后,江西永联累计质押公司股份532,633,78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6.87%,占公司总股本的16.93%。

●截至2021年11月29日,正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266,255,672股,占正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的79.55%,占公司总股本的40.24%。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接到江西永联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权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注:本次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1、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是因四舍五入导致的。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正邦集团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正邦集团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7,62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11%,占公司总股本的1.51%,对应融资余额为30,000万元。

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18,285,59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7.07%,占公司总股本的3.76%,对应融资余额为105,817.50万元;江西永联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81,008,09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6.12%,占公司总股本的5.75%,对应融资余额为147,640.00万元。

共青城邦鼎投资有限公司未来一年内无质押股份到期。

共青城邦友投资有限公司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5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9.74%,占公司总股本的0.24%,无融资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邦集团、江西永联、共青城邦鼎投资有限公司及共青城邦友投资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主要包括投资收益、上市公司股票分红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3、正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一241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之一江苏沿海持股比例变动达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1-110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之一江苏沿海持股比例变动达1%的提示性公告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009 证券简称:豪悦护理 公告编号:2021-087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翔路1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家儒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黄正荣出席本次会议;高管赵东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及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戴雪光、黄佳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

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以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天津北清电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全体股东所持其全部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组上市,并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3月1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4)。

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中电电机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21年6月18日,公司发布《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之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4),对《关于对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作出回复,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重组预案及其摘要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8月6日,公司发布《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二次问询函〉 之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7),对《关于对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二次问询函》作出回复,并公告了修订后的重组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电电机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重组的各项工作。2021年4月24日、5月26日、6月25日、7月24日、8月25日、9月30日、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披露日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1、临2021-040、临2021-047、临2021-054、临2021-063、临2021-072、临2021-074)。

二、本次交易的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公司应当披露交易所涉及的相关资产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本次交易的财务数据审计基准日为2021年3月31日,即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为2021年9月30日。为保证各项财务数据的时效性及准确性,公司需要增加一期审计数据,即审计基准日调整为2021年9月30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加期审计相关工作。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对本次交易相关文件进行补充和更新。公司将根据本次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审批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批准。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议和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29日,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伟20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若在未来六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28.22元/股,将触发“伟20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伟20转债”。

一、“伟20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78号文核准,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公开发行1,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0,0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80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1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1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伟20转债”,债券代码“113607”。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伟20转债”自2021年5月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起止日期为2021年5月6日至2026年11月1日。

“伟20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2.01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伟20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2.01元/股调整为21.7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6日起生效。

二、“伟20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自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29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伟20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若在未来六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28.22元/股,将触发“伟20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伟20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伟20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王伟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副董事长陈旭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职工代表董事林泽杭先生、独立董事刘丙刚先生、杨永民先生、谭春云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王伟先生、董事杨国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包志炜先生、职工代表监事王琴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鲁云亮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朱洁女士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林泽杭先生、副总经理陈旭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鑫、钱韫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4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中电电机 公告编号:临2021-075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伟20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99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20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伟20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1-059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