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21-041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并于2021年11月29日上午9: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爱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增补张保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考核,公司2020年度的各项工作完成年初既定目标,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考核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的薪酬分配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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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解散清算江西景能煤层气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2021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21-042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散清算
江西景能煤层气发电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景能煤层气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能发电公司”)因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沿沟煤矿(以下简称“沿沟煤矿”)停产关闭退出无瓦斯供应,景能发电公司已无生产条件。2021年11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散清算江西景能煤层气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解散清算景能发电公司,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法定程序参与并办理解散清算相关手续。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景能发电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江西景能煤层气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涌山镇
成立时间:2011年1月24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龚兆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
经营范围:煤层气发电;机电设备运行维护;管理服务;劳务服务。
(二)历史沿革
景能发电公司由公司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全资子企业乐平矿务局于2011年1月24日出资1000万元设立,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乐平市涌山镇。
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2日和2016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以部分资产与控股股东部分资产进行资产置换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 和201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源煤业关于拟以部分资产与控股股东部分资产进行资产置换的关联交易公告》(2015-040)和《安源煤业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12)。2016年8月17日完成股权变更。
(三)财务状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景能发电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10万元,负债总额384万元,净资产226万元,营业收入483万元,净利润230万元。
截止2021年10月31日,景能发电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57万元,负债总额267万元,净资产290万元,营业收入255万元,净利润64万元。
二、解散清算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景能发电公司为煤层气发电公司,发电瓦斯全部依靠沿沟煤矿提供。现因沿沟煤矿停产关闭退出,无瓦斯供应来源而导致景能发电公司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为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决定对景能发电公司进行解散清算。
解散清算完成后,景能发电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整体业务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额需在清算工作结束后方可确定,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对该事项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1-043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022号公司1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5日
至2021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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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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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财务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022号
联系人:钱蔚 饶斌
邮编:330002
联系电话:0791-86316516 传真:0791-86230510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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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107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29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程谷成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程谷成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程谷成先生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程谷成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侯文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108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Gerald G Wong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Gerald G Wong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拟聘任侯文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任期同第四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松先生、姚明龙先生和秦桂森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
侯文超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侯文超先生自2007年9月至2011年4月期间任职于艾贝斯纳米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历任成本会计、主管会计等职务;自2011年7月起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财务经理、成本管理中心总监等职务。
侯文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99 证券简称:ST熊猫 公告编号:2021-035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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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李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其他董事因工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其他监事因工请假;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总经理杨恒伟先生、财务总监黄玉岸女士、董事会秘书罗春艳女士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江西熊猫烟花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集团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律师:阳立、陈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21-100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永贵先生于2020年7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湘证调查字040、湘证调查字04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永贵先生进行立案调查。同时,公司已于2020年7月4日、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30日、2020年10月31日、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30日、2021年2月27日、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29日、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31日、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29日、2021年10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9)、《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1)、《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1)、《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3)、《管理人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73)、《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94)、《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如果收到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1-7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发布了《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2021-5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8月17日以来新增诉讼、仲裁情况进行了统计,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1年8月17日以来累计发生诉讼、仲裁合计金额为66,518.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1.33%,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纠纷案
1. 原告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河”)认为:公司未按期向其兑付公司开具的三张共计8,415万元商业承兑汇票。故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向其支付8,415万元及利息,并由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和诉讼财产保全保险费。
2021年9月14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文件,截至目前,该案件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2. 原告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广视”)曾向其背书转让一张公司开具的6,579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公司未按期向其兑付。故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向其支付6,579万元及利息,判令国安广视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由公司和国安广视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2021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文件,截至目前,该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二)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由于公司在2009年-2015年期间存在证券虚假陈述,公司部分投资者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并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自2021年8月17日(前次累计诉讼事项公告日)至今,累计诉讼金额为9,828.36万元,截至目前,上述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三)股权侵权责任纠纷案
原告黑龙江鼎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尚投资”)认为:公司在2009年-2015年期间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且公司属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导致国安集团2012年审计报告中的财务数据是虚假的,影响鼎尚投资在入股国安集团时的投资判断,造成其投资损失。鼎尚投资在诉国安集团等被告股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基础上,请求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公司追加为共同被告,判令公司与其他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14,859,069.94元,并连带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2021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文件,截至目前,该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四)其他案件
自2021年8月17日(前次累计诉讼事项公告日)至今,其他小额涉诉案件金额累计为210.04万元,主要为子公司员工劳动纠纷案件。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审结之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针对上述诉讼,公司将积极应对,通过法律途径,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华谊集团 华谊B股 编号:2021-033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公示了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相关公示情况如下:
(1) 公示内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8日,不少于10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网站。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电子邮箱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间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预留部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确认: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以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在任的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所有激励对象均与公司具有雇佣关系。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试行办法》等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1-089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条规定,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6月1日、7月1日、7月31日、9月1日、9月29日和10月30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2021-057、2021-064、2021-069、2021-072和2021-081)。
截至本公告日,针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事项,公司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项目投资决策
针对项目投资决策所出现的问题,公司已基本完善投资决策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订科学的议事程序。
(二)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
针对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存在的风险,公司正在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对客户一定经营期内的偿债能力和意愿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着力于信用风险和信用管理工作,减少公司的损失。
(三)资金管理
针对资金管理的缺陷,公司正在提高货币资金的管控能力,规范会计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明确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在预算安排、计划管理、实物资产、对外投资、项目招标、工程采购等经济活动中的管理权限、管理方式、审批程序、责任追究和相关内控制度的完善。
(四)存货管理
1、强化存货管理意识,克服口头上、形式上的重视,将存货管理纳入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议事日程,重视存货的控制、分析和管理;
2、建立科学高效的存货管理制度,明确采购、销售、结算、保管等岗位职责,强化存货清查制度;推进存货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以上措施降低存货成本,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5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36 证券简称:中国软件 编号:临2021-059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1月26日收到监事董白云女士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对董白云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36 证券简称:中国软件 公告编号:临2021-060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原职工代表监事董白云女士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1年11月26日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史殿林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史殿林先生的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史殿林先生简历
史殿林,男,中国国籍,1963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于长春地质学院应用地球物理专业,正高级工程师。1994年3月进入本公司,历任应用产品研发中心常务副总经理、战略客户部副总经理、软件交付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技术总监、规划科技部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21-070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凯城”)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华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控股”)的《告知函》。华建控股股权结构于近期发生变更,并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基本情况
华建控股持有公司539,453,259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9.9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华建控股股东王忠明先生将其持有的华建控股10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嘉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惠实业”)。嘉惠实业为王忠明先生100%控股的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于2021年11月26日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转让完成后,嘉惠实业持有华建控股100%股权。
二、股权转让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1、股权结构变更前,嘉凯城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
2、股权结构变更后,嘉凯城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
三、本次华建控股股权结构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华建控股股权结构变更不会造成华建控股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华建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王忠明先生。
四、备查文件
1、《告知函》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