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11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药品注册进度的提示性公告

2021-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19 900910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 海立B股

公告编号:临 2021-072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浦东金桥宁桥路888号科技大楼M层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鑑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公司独立董事余卓平先生、董事丁国良先生、董事李春荠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长许建国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罗敏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袁苑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海立资产51%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均经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通过,其中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中关联股东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香港格力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回避议案1表决,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回避议案3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一苇律师、胡雅璇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股票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21-073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52,5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2021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媒体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064)、《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06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临2021-068)、《海立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1-072)。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652,500股,由1,085,072,406股变更为1,084,419,906股,注册资本将由1,085,072,406元变更为1,084,419,906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1年11月30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宁桥路888号,海立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1年11月30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杨海华、卢岑岚

4、电话:(021)58547777

5、传真:(021)50326959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并相应办理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各项必须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1-065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间接控股子公司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在各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人民币11,000万元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740.82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间接控股子公司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在公司为其担保的金额范围内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间接控股子公司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长力”)、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重弹”)等在各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人民币11,000万元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上述担保事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在不超过上述范围内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济南重弹以其自有资产在公司为其担保的金额范围内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

本次对外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方大长力系公司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注册资本:贰亿贰仟万元整,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主要从事各类汽车、农用运输机械零部件及配件、汽车弹簧专用设备、汽车底盘、模具、金属制品研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等。

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悬架集团”)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方大长力系悬架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方大长力经审计的总资产35,377.84万元,负债7,299.91万元,资产负债率20.63%;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446.67万元,净利润185.49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方大长力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2,202.27万元,负债22,136.56万元,资产负债率42.41%;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7,208.41万元,净利润1,987.78万元

2.济南重弹系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注册资本:柒仟肆佰捌拾万元整,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主要从事汽车钢板弹簧、横向稳定杆、空气悬挂、导向臂、油气悬挂、举升缸及汽车零部件(不含整机)的开发、生产及销售。

悬架集团持有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红岩”)56%股权,重庆红岩持有济南重弹86.63%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济南重弹经审计的总资产23,550.71万元,负债7,440.66万元,资产负债率31.59%;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938.09万元,净利润4,060.53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济南重弹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6,296.86万元,负债18,260.11万元,资产负债率50.31%;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2,623.31万元,净利润1,926.71万元。

三、公司尚未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用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被担保方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济南重弹以其自有资产在公司为其担保的金额范围内提供反担保,可以保障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担保主要用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具有债务偿还能力,且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在公司为其担保的金额范围内提供反担保。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本次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9,100万元(包含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9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209,100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99%。

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1-066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敖新华持有公司178.8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3%。上述股票来源是公司2018年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以及201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方大特钢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敖新华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1%。

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方大特钢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截至2021年9月13日,敖新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3,600股。

截至2021年11月29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在此期间,敖新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3,600股。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敖新华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敖新华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ST维维 公告编号:临2021-064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条规定,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股份”或“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披露的《维维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8)。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未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就关联资金拆借行为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维维股份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维维股份的内部控制未能防止或及时发现并纠正上述违规行为,存在重大缺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条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截止2021年4月21日,公司资金占用本息已全部收回,违规担保已全部解除。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积极履职,勤勉尽责,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公司因《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1-051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近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三峡集团”)《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通知》,中国三峡集团正在筹划将乌东德、白鹤滩电站资产(股权)注入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长江电力,股票代码:600900)将于2021年11月29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预案,并申请股票复牌。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 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H2Y6R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村路231号2单元2层231室

法定代表人:何红心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2月2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从事与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城镇水务、水利工程相关的规划、设计、投资、运营、技术研发、产品和服务。

2.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589628596K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616号云南能投集团集控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孙德刚

注册资本:1,165,999.762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2月17日

经营范围:电力、煤炭等能源的投资及管理;环保、新能源等电力能源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及管理;参与油气资源及管网项目的投资;其他项目投资、经营;与投资行业相关的技术服务、投资策划及其咨询管理,信息服务。

3.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569701098H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成飞大道1号A区10栋

法定代表人:孙云

注册资本:931,6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2月21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能源项目的投资与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30615619360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宝云路220号昆明三峡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范夏夏

注册资本:4,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1月29日

经营范围:水电开发、建设、投资、运营和管理;清洁能源专业技术服务;清洁能源开发与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方式初步确定为公司发行股份、定向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同时公司拟视需要发行股份、定向可转债募集配套资金。具体交易方式仍在论证中,尚未最终确定。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解决中国三峡集团与公司同业竞争问题,实现中国三峡集团专业化整合、做大做优做强水电主业的需要。有利于发挥公司专业优势,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有利于公司更加突出主业,巩固世界水电巨擘地位;有利于优化公司治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五、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各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商讨论证。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三峡工程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公告编号:2021-099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天诚大酒店8楼第二会议室(上海市徐家汇路585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建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人,公司董事长胡建东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董事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1人,公司职工监事唐兵出席了会议,其他监事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江苏公司以大丰光伏发电公司等九家新能源公司为标的与工银投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工作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菲、吴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集团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8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集团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阿卡波糖片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9 证券简称:鲁抗医药 公告编号:2021一051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阿卡波糖片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11月25日,公司集团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秋天先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1,026,300股,增持金额7,999,412.57元,成交均价7.79元/股。

2021年11月29日,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集团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秋天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集团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秋天先生;

(二)增持股份的目的:本次增持是基于对公司中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以及对公司战略规划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

(三)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四)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五)增持时间:2021年11月25日;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七)本次增持信息及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注:上表“成交均价”、“持股比例”因保留小数位存在尾差。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集团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秋天先生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且秋天先生自愿承诺在本次增持后二十四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进行管理,并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阿卡波糖片(以下简称“该药品”)的《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21S01164)。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证书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 阿卡波糖片

剂型: 片剂

规格:5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13876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生产企业: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

二、药品研发及市场情况

阿卡波糖是一种α-糖苷酶抑制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原研厂家为德国拜耳医药,1990年在德国上市,1994年在中国批准注册上市,1995年获得美国FDA批准并上市。国内上市规格为50mg、0.1g。阿卡波糖制剂国内共10家获批,其中片剂9家,胶囊剂1家,咀嚼片1家,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2020年第44号)》,该项目属于化学药物4类一境内申请人仿制已在境内上市原研药品的注册申请。

根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城市实体药店终端阿卡波糖片销售额为8.6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该药品的研发投入约为2322.30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境内申请人仿制已在境内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应与原研药品的质量和疗效一致。该药品批准上市视为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该药品市场竞争力。

公司高度重视药品研发,并严格控制药品研发、生产、销售环节的质量和安全。但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容易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国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成立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的议案》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长江大保护事业,抓住湖北、湖南区域的生态环境建设机遇,深化湖北、湖南区域的深耕战略,同意公司成立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分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湖北分公司主要负责湖北及周边区域的市场建设、发展和管理。

同意授权管理层负责湖北分公司工商注册等相关具体事宜的确定和办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成立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示范区分公司的议案》

2021年11月,公司中标三门峡市示范区阳店镇有机质处理项目工程,为了更好的实施该项目并持续拓展三门峡示范区及周边区域市场,同意公司成立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示范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三门峡示范区分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三门峡示范区分公司主要负责三门峡示范区及周边区域的市场建设、发展和管理。

同意授权管理层负责三门峡示范区分公司工商注册等相关具体事宜的确定和办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惠州厂正式投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95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惠州厂正式投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环荣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厂”)电子产品生产项目正式投产。

惠州厂成立于2019年4月15日,位于广东省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新兴产业园,基地总面积达60,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13.5亿元。2021年11月,惠州厂顺利完成电子产品生产项目的客户验证,通过验证的生产线可开始量产出货。

根据规划,惠州厂电子产品生产项目前期为承接环胜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现有视讯产品、电子智能产品及系统组装业务;后期将逐步承接其新增业务及产品线。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能够对现有深圳基地的产线、业务进行承接和升级,一方面满足市场需求增长和产品更新迭代的需要,另一方面打造更加智能化的生产运营体系,从人才交流、产品研发、客户拓展、品牌运营等方面与深圳形成联动,夯实公司在华南地区当前和长远发展的根基。

根据规划,惠州厂将于2022年四季度达产。由于项目的产能释放需要一个过程,产品销售及业绩实现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1月 30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1-114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药品注册进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经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网址http://www.nmpa.gov.cn)获悉:公司向国家药监局提交的“玄七健骨片”(曾用名“金古乐片”)国产药品注册申请处于“审批完毕-待制证”状态。

待公司取得国家药监局签发的正式文件后,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一一医药制造》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所涉及的药品信息、研发投入、市场状况等有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