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12 证券简称:赛伍技术 公告编号:2021-096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赛伍技术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吴江经济开发区叶港路36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小平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大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永丰、黎沁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12 证券简称:赛伍技术 公告编号:2021-097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1年5月12日一一2021年11月12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在本激励计划公布日前六个月(2021年5月12日一一2021年11月12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2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并购贷款展期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1-099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并购贷款展期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并购贷款情况概述
2018年10月26日,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齐锂业”)及全资子公司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Investments 1 Pty Ltd.(以下简称“TLAI 1”)、Inversiones TLC SpA (以下简称“ITS”)与跨境并购银团签署了Syndicated Facility Agreement(以下简称“《境内银团贷款协议》”)等文件,由TLAI 1向银团借入贷款25亿美元(下称“境内银团贷款”)。其中:(1)A类贷款 13亿美元,贷款期限1年,到期后可展期1年,自正式放款的当日2018年11月29日起算;(2)B类贷款12亿美元,贷款期限3年,到期后可展期1年,展期期限到期后,可再次展期1年,自正式放款的当日2018年11月29日起算。
2018年10月29日,天齐锂业、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Investments 2 Pty Ltd.(以下简称“TLAI2”)、ITS与跨境并购银团签署了Syndicated Facility Agreement(下称“《境外银团贷款协议》”)等文件,由TLAI 2向银团借入贷款10亿美元(以下简称“境外银团贷款”,与境内银团贷款合称“并购贷款”)。贷款期限1年,到期后可展期1年,自正式放款的当日2018年11月29日起算。2020年1月,公司已使用2019年12月配股募集资金提前偿还境外银团贷款本金约4.16亿美元,剩余境外银团贷款本金为5.84亿美元。
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及公司相关子公司与银团已签署《展期函》,银团同意将境内银团贷款项下的A类贷款13亿美元和境外银团贷款余额5.84亿美元合计18.84亿美元自到期日起展期至以下日期之中的较早者:(1)2020年12月28日;(2)银团代理行确认签署的《修改及重述的贷款协议》生效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并购贷款展期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
2020年12月7日,公司收到银团代理行签发的《条款清单》;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及公司相关子公司按照《条款清单》的主要内容,与银团签署了Amendment and Extension Deed(以下简称“《修订和展期契约》”)及其附件Amended and Restated Facility Agreement(以下简称“《修改及重述的贷款协议》 ”)等,双方同意将A类和C类贷款合计18.84亿美元展期至2021年11月26日,并可附条件自动展期至2022年11月25日;同时将12亿美元B类贷款展期至2023年11月29日,并经贷款人同意可附条件展期至2024年11月2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9日和2020年12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并购贷款展期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1)和《关于并购贷款展期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44)。
二、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上述并购贷款中的A类和C类贷款到期日为2021年11月26日,根据公司与银团签署的《修订和展期契约》,再次展期的实质性条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Tianqi Lithium Energy Australia Pty Ltd(原全资子公司 Tianqi UK Limited 2020 年 12 月 6 日更名,以下简称“TLEA”)完成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交易,且通过该交易偿还 A 类和C类贷款本金不低于12亿美元,并偿付该部分本金对应的利息。公司已于2021年7月完成全资子公司TLEA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事项,同时按照公司资金划转安排,银团并购贷款主体公司TLAI1和TLAI2已偿还并购贷款本金12亿美元及对应的全部利息,公司及公司相关子公司和并购贷款银团办理了本次交易涉及的抵质押变更手续。至此,公司与银团约定的展期实质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截至目前,公司并购贷款中的A类和C类贷款余额约为6.68亿美元,已成功展期至2022年11月25日。
三、本次贷款展期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贷款展期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及股权融资计划进展,有利于改善公司债务结构,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更好支持公司的业务开展。
未来如有重要信息更新或重大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创投”)持有公司股份6,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8750%。以上股份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并于 2021 年8月1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3日披露了《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浙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4,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5455%。减持期间为2021年9月28日至2022年3月27日。
2021年11月12日,公司披露了《华光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截至2021年11月10日,浙创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将持有的股份数量减少至5,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5.8750%。
2021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华光新材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截至2021年11月19日,浙创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将持有的股份数量减少至4,3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4.9999%。
2021年11月26日,公司披露了《华光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截至2021年11月25日,浙创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将持有的股份数量减少至4,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4.8750%。
2021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浙创投出具的《浙创投有关华光新材股票减持股数过半情况告知函》,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1月29日期间,浙创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2727%,减持数量已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浙创投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公司股东浙创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会继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泰信竞争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3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岳阳市洞庭大道1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连莲、耿玲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宏盛朗朗医疗投资
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宏盛朗朗医疗投资
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年11月24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盛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截止目前,公司已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3F1Y3X
名称:深圳宏盛朗朗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驰
注册资本:5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26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桃花园社区美年国际广场5栋704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医疗服务;诊所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依据《泰信竞争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欲了解有关本基金分红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网址:www.ftfund.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988 021-387845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999 股票简称:出版传媒 编号:临2021-038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4日以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董事均收到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实施企业年金的议案》。
为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公司参加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并在《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计划采取法人受托管理模式,实施范围为公司及所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规定,企业年金月度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结合公司效益的实际情况,公司缴费比例为8%或6%,职工缴费比例为公司缴费比例的25%。2021年度,公司缴费比例为8%,职工缴费比例为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29日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柴菊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已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审议通过,并且为需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数为13,300,000票,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表决权数的100.0000%。
议案2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数为13,300,000票,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表决权数的100.0000%。
、本次参与股东大会(议案2)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祝昌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
3、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对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进行审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丹、应佳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经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98
债券代码:188717 债券简称:21国工0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1月27日,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邯郸中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邯郸中材”)组成联合体与肇庆润信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签订了《肇庆润信新材料有限公司大排矿年产3000万吨建筑花岗岩骨料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暂定为166,139.93万元,其中,公司的合同金额为68,057.35万元,邯郸中材的合同金额为98,082.58万元(土石方、桩基工程、隧道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计价,暂估价为22,746.85万元,按照工程量据实结算)。具体情况如下: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长岗镇、罗董镇。本项目采用EPC交钥匙总承包方式,合同内容为新建一条从花岗岩矿石进厂至机制砂骨料成品出厂为止的年产3000万吨精品砂石骨料生产线及项目骨料矿山设计,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工程施工(不含长胶带输送机设备及胶带安装)、安装工程施工及调试、工程建设管理、试生产及达标性能考核、配合竣工验收。邯郸中材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建筑施工及设备安装工程;公司负责除施工、安装以外的设计和技术服务、设备采购及全系统试车、达标达产、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合同签署并盖章即生效。合同约定,本项目初步设计工期45日历天;自业主签发开工令时间起算,项目加工区施工达到联动试车条件工期为360日历天,长皮带土建施工至交付安装工期为360日历天(其中,含长皮带头尾部转运站及配电室交付工期300日历天)。
此外,合同约定了工程材料中钢材和商品砼的价格调整机制,在合同工期内,如果钢材进场价较合同基价变动超过±3%,相应调整超过±3%的部分;商品砼供货由业主指定,施工期间按照实际供应价格与合同基价的差额进行调整,如指定供应商不能满足项目需求,采用其他供应商供货,商品砼进场价格较基价变动超过±5%,相应调整超过±5%的部分。
经判断,上述合同金额未构成公司重大项目合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ST安信 编号:临2021-092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1宗案件已撤诉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已撤诉案件的金额8.13亿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已裁定撤诉案件未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产生影响。公司将依据法律规定程序,积极行使诉讼权利。
一、前期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前期披露了涉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宗案件(公告编号为临2021-068号)。2021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2021)沪74民初287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原告于2021年11月18日向上海金融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裁定准许原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诉;案件的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45,90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50,900元由原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二、相关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已裁定撤诉案件未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产生影响。公司将依据法律规定程序,积极行使诉讼权利。
三、备查文件
1. 《民事裁定书》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