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11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2021-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飞宏路8号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裙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并由公司董事长韩铁林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张伏波先生、刘榕先生因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冯新先生、张瑜女士因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李智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副总施翔先生,副总何云飞先生因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未能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四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王晓丽、王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铁林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董事张伏波先生、刘榕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补选李智吉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补选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韩铁林(主任委员)、金培荣、高杰、李智吉、张伏波。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1月29日,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142号),具体内容如下: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0年7月11日,你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杭州伯坦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坦科技)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020年11月中旬,你公司已经知悉:一是伯坦科技2019年度经初步审计财务数据与《预案》中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初步审计结果显示,伯坦科技2019年度营业利润为3,970.79万元,净利润为1,667.92万元,与《预案》中未经审计的营业利润5,009.51 万元、净利润4,376.30万元相比,差异幅度分别达到20.73%与61.89%。二是伯坦科技出现大客户逾期回款等问题对业绩和现金流产生较大影响。伯坦科技第一大客户东风股份有限公司(伯坦科技2019年对其销售收入占比42.81%)出现逾期回款问题,导致产生大额坏账损失,且伯坦科技与其未在2020年度产生营业收入,也未成功拓展其他重要客户,对伯坦科技业绩和现金流产生较大影响。你公司在知悉上述事项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1年1月16日才披露公告,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技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当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高日常信息披露质量,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组织和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化风险责任意识,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965 股票简称:祥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1

债券代码:128139 债券简称:祥鑫转债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建安路893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荣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有9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79,460,17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270%。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9,458,67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260%。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710,0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6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708,5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6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0%。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现场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459,6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09,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459,6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09,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459,6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09,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1-102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派瑞威行互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派瑞威行”);杭州派瑞威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派瑞威行”)。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或“公司”)为北京派瑞威行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公司为杭州派瑞威行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北京派瑞威行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800.00万元(包含本次),公司为杭州派瑞威行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000.00万元(包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及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70亿元的综合授信,且公司为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申请综合授信及预计提供担保额度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4),于2021年4月21日披露的《浙文互联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6)。

近期,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北京派瑞威行的10,000.00万元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杭州派瑞威行的5,00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派瑞威行互联技术有限公司

(二)杭州派瑞威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北京派瑞威行融资提供担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

3、保证范围: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两年。

(二)为杭州派瑞威行贷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

2、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5,000.00万元。

3、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拓宽子(孙)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子(孙)公司的业务发展的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子(孙)公司,资产权属清晰,经营状况较好,偿债能力较强,且公司对其经营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上述授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6,7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81%,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派瑞威行互联技术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杭州派瑞威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1-081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Dakang Fiagril Participa??es S.A(以下简称“DKFP”)和Fiagril Ltda.(以下简称“Fiagril”)的通知,DKFP拟为Fiagril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Fiagril的正常经营活动,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DKFP为控股子公司Fiagril向巴西当地金融机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1,342.83万雷亚尔,折合人民币1,530.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DKFP《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已经DKFP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Fiagril Ltda.

成立日期:1998年9月8日

住 址:Avenida Amazonas,453-S,Centro,Zip code 7845-000,in the city of Lucas do Rio Verde,State of Mato Grosso

注册资本:626,806,165雷亚尔

经营范围:从事以下项目的产业、批发贸易、服务、进出口:1、农产品,例如:大豆、玉米、小米、棉花、高粱及其衍生物和副产品;2、肥料配方的原料以及农产品防御品、肥料和种子的商业化;3、除有机矿质外的肥料制造;4、生物柴油、甘油、化工产品和副产品的制造以及生产生物柴油过程中的劳务提供;5、乙醇酒精、植物脱水和含水加工,其延伸品和副产品,以及酒精生产工程中的劳务提供;6、贮存和保管服务,如:农产品、肥料和种子的接收、清洗、干燥、催熟、贮存和再包装,谷物的运输和保存。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360,924.73万元,负债总额323,637.22万元,净资产37,287.5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00,213.57万元,利润总额4,070.24万元,净利润185.99万元。

截止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344,098.67万元,负债总额301,912.54万元,净资产24,977.3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18,204.00万元,利润总额5,097.00万元,净利润1,845.4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DKFP与BANCO SAFRA S/A签订的《公司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Dakang Fiagril Participa??es S.A.

债务人:Fiagril Ltda.

债权人:BANCO SAFRA S/A

担保金额:9,000,000雷亚尔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范围: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

保证期间:2021年10月28日至2022年10月25日

2.DKFP与BANCO BMG S.A.签订的《公司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Dakang Fiagril Participa??es S.A.

债务人:Fiagril Ltda.

债权人:BANCO BMG S.A.

担保金额:4,428,287.5雷亚尔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范围: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

保证期间:2021年11月5日至2022年10月5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3.56亿元,(担保额为外币的,按照2021年11月29日的汇率折算),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7.2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DKFP《公司章程》;

2.DKFP与BANCO SAFRA S/A签订的《公司担保合同》;

3. DKFP与BANCO BMG S.A.签订的《公司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1-082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对外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69亿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1.32亿元,合计为70.32亿元。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上海聚连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连能”)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亿元,担保有效期限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2021年对外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证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近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聚连能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的借款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11,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上海聚连能贸易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

担保金额:1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范围:本合同第1条所述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保证期间:2021年10月19日至2023年3月7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3.56亿元,(担保额为外币的,按照2021年11月29日的汇率折算),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7.2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短信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1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短信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了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梦网”)中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短信服务采购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短信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DLXM-2021-553

3.招标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数据中心

4.中标内容:2022-2024年短信、富媒体、闪信服务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中标候选人: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公示期已届满,公司已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具体内容请查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保险”)属国有大型金融保险集团,本次公司中标该项目,为中国人寿保险提供基于短信、富媒体消息、闪信为一体的综合消息服务,彰显了公司在企业云通信领域的技术及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在企业云通信行业的市场占有率。本次中标在金融行业客户间亦将起到示范作用,有利于辐射其他金融行业客户,带动公司在金融行业市场的规模扩张。

本次中标项目集合公司多种通讯能力与互动形式,覆盖从短信到5G消息的全通信能力的升级和回落,能够实现消息入口的智能化交互体验。就商业模式而言,本次合作既能促进公司传统短信业务增长,亦能帮助企业客户基于消息入口拓展二次营销、服务的能力,若公司最终签订合同并顺利实施该项目,预计将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中标项目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履行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资子公司分红款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资子公司分红款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炬申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申仓储”)、无锡市炬申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炬申”)、石河子市炬申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河子炬申”)于近日分别作出股东决定,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向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具体情况如下:

1、炬申仓储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炬申仓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131,871.45元。为实现股东的投资收益,炬申仓储决定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利润40,000,000.00元。

2、无锡炬申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无锡炬申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312,929.28元。为实现股东的投资收益,无锡炬申决定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利润5,000,000.00元。

3、石河子炬申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石河子炬申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675,892.13元。为实现股东的投资收益,石河子炬申决定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利润10,000,000.0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了上述全资子公司全部分红款合计55,000,000.00元。

炬申仓储、无锡炬申和石河子炬申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所得分红将增加母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不会影响2021年度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1-08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取得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证书号:第4816045号

发明名称:光模块波长控制方法及装置

专利号: ZL 2020 1 0528444.8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专利申请日:2020年06月11日

专利权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1年11月26日

专利权期限:20年(自申请日起算)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光模块波长控制方法及装置,涉及波长控制领域,该方法包括:周期性地采集表征光器件的热敏电阻实际温度的电压参数;获取本周期热敏电阻的目标电压参数及实际电压参数;根据本周期的热敏电阻的目标电压参数及实际电压参数,计算累积电压参数偏差值和周期电压参数偏差值;根据本周期的累积电压参数偏差值、本周期的周期电压参数偏差值及上一周期的电压参数偏差值计算半导体制冷器TEC器件电压调整量;根据TEC器件电压调整量控制TEC器件对光器件进行温度调整以调整光模块的发光波长。根据TEC器件电压调整量控制TEC器件对光器件进行温度调整以达到调整光模块的发光波长的目的,调试难度低,温度可控性较高,能快速稳定波长。

上述发明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公司开拓市场及推广产品产生积极的影响,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1-081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新疆交建金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工程”)于近日收到《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乌高(新)罚决【2021】第12-013以下简称“决定书一”)(乌高(新)罚决【2021】第12-014以下简称“决定书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决定书一

乌鲁木齐市城北主干道1-2标段新建工程,金桥工程于2021年10月,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乌鲁木齐市城北主干道1-2标段新建工程。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条例》第四条、《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试行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给予建设工程合同1665.71万元的10%。即166,571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决定书二

乌鲁木齐市城北主干道1-2标段新建工程,金桥工程于2021年10月,在未取得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乌鲁木齐市城北主干道1-2标段新建工程。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条例》第四条、《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试行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给予建设工程合同6,281,207元的10%。即62,812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涉及的公司违法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5.1条、14.5.2条、14.5.3条中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本次事件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整改措施

事件发生后,公司成立专项整顿小组,对金桥公司的合同签署情况,招投标流程,现场施工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整顿。缴纳罚款,同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以提高相关人员的合法合规意识。加强内部审计专项力度,防止类似事项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2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6年3月7日、2016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收购依姆多相关资产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按照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资产交接等相关工作,依姆多市场交接已完成。

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后,依姆多上市许可(MA)/药品批文转换、商标过户及生产转换等工作无重大变化。截止目前,总体进展情况如下:

1、上市许可(MA)/药品批文转换:本次交接涉及44个国家和地区,已完成转换工作的国家和地区共28个。在中国市场,公司正在准备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所需资料。

2、商标过户:本次交接共涉及93个商标,已完成过户的商标共89个。

3、生产转换:海外市场,已有18个国家和地区获批,获批的国家和地区由我公司委托的海外生产商Lab. ALCALA FARMA, S.L供货,其余国家和地区正在办理中。在中国市场,公司在完成依姆多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后,将委托有资质的生产厂生产依姆多产品。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相关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实施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