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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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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1-116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尚未得到解决,占用本金及利息余额为9,548.34万元。目前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尚无切实可行的融资渠道,亦未签署相关意向性协议和备忘录,存在占用资金无法及时归还的风险。

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及联营企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余额为11,006.05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净资产的9.34%;截至2020年末,应计利息502.35万元。鉴于上述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条的规定,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2021年,花王集团已归还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合计2,304.09万元,新增2021年应计利息344.04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占用余额为9,548.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后续公司将继续与控股股东花王集团保持有效沟通并定期发函问询占用资金归还落实进度,敦促其尽快归还并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尚未得到解决,占用本金及利息余额为9,548.34万元。控股股东花王集团的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回笼、通过纾困等方式获取借款、通过战略投资者获得资金支持等途径,截至目前,花王集团尚无切实可行的融资渠道,亦没有签署相关意向性协议和备忘录,存在占用资金无法及时归还的风险。

2、目前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9.1条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按规定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1-115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29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金晓斌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其个人工作繁忙,金晓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金晓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金晓斌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鉴于金晓斌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金晓斌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金晓斌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金晓斌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1-117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问询函的

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21】2927号《关于ST花王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提及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公告显示,公司拟参与竞拍花王集团持有的位于丹阳市延陵镇联兴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司独立董事金晓斌因公司实际控制人未能按期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对董事会议案行使弃权表决。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期花王集团取得该土地的时间、对价、方式、建设成本,以及土地使用情况;(2)本次公司参与竞拍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变相帮助控股股东偿还债务的情形,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3)公司未来对该土地的规划,是否符合公司经营战略。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回复:

(一)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集团”)于2018年7月30日与丹阳市国土局签署了《丹阳市工业项目用地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以1223.6万元的价格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上述花王集团所有的位于丹阳市延陵镇联兴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标的物”),目前该土地已完成桩基工程,处于闲置状态,公司已于2019年10月30日与花王集团就“花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约合同金额8,700万元,标的物所处位置为上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房建主体部分所在位置,目前该项目确认产值为53,027,464.91元,已确认公司应收账款为13,256,866.23元。标的物的投资及建设成本如下:

(二)花王集团与丹阳市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阳通泰”)存在借贷纠纷,涉及金额为9,387万元,丹阳通泰已冻结花王集团持有的公司 3,500 万股股份、花王集团所有的位于丹阳市延陵镇联兴村土地及相关资产,根据2021年3月29日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花王集团的丹阳市延陵镇联兴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围墙等附属物由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自2021年11月24日10时起至2021年11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本次公司参与竞拍交易的款项将全部支付给丹阳市人民法院,截止目前公司余款尚未完成支付。

为公司更好培养创新型人才及团队,加快培育创新产业,打造农业交互式体验公园,开发特色农业产品数字化经营,展示公司园林造景实力,为开设线上设计服务提供基地基础,给员工创造良好稳定的办公环境,进一步提升员工归属感。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2021-112)。公司结合未来城市规划充分考虑到所在地块未来具有的商业价值,结合前期的投入进行评判,认为该土地整体具有较大的投资价值,公司周边的苗木基地需要该土地才能发挥整体效用,作为公司转型发展、项目展示的切入口,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且本次竞拍项目为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通过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的公开拍卖,不存在变相帮助控股股东偿还债务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在标的物周边拥有高端苗木基地,该土地为苗木基地的主入口,本次竞得的土地未来将用于办公楼、创新工厂和苗木管理用房的建设,用于培养创新型人才及团队,结合周边苗木基地加快培育创新产业,为公司长期稳定经营奠定基础,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符合公司未来转型升级的经营战略理念。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参与竞拍不存在变相帮助控股股东偿还债务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未来对该土地的规划,符合公司经营战略;另独立董事金晓斌先生认为鉴于公司目前存在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不适合作重大的财务投资。

二、根据前期公告,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目前尚未归还,财务存在流动性风险。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参与本次竞拍的资金来源;(2)结合公司目前资金情况及财务风险,评估此次土地竞拍事项是否进一步加剧公司流动性风险,是否具有可行性;(3)公司应审慎确定竞拍价格,保证相关出价在合理、公允范围内,维护上市公司利益。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参与本次竞拍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现有资金和工程款的回收。

(二)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5,726.50万元,短期内可回收的应收款88,093.78万元(含应收账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持有的待处理的房产土地11,732.65万元等。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尚有短期借款25,342.79万元、应付账款69,900.16万元等短期内需要支付的款项。

公司前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1年8月10日到期,由于河南水灾、江苏和郑州先后疫情导致公司资金回笼不达预期,控股股东债务问题无法为公司提供担保导致银行贷款减少,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能如期归还等原因,在优先考虑公司正常运营的基础上,补流资金无法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归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876.1万元;尚有未归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3,123.9万元。(详见公告2021-083)

公司目前的货币资金主要用于支付货款、员工薪资,以维持公司基本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由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所属行业特性,第四季度及第一季度一般为政府集中付款期,也是公司工程款项回笼高峰期,根据公司回款计划,公司将结合工程款的回收来支付本次土地竞拍款,短期来看本次土地竞拍将对公司的现金流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资产情况,长期来看不会对公司流动性造成较大影响,综上,本次交易带来的资金周转压力增大的影响处于可控范围内,操作上具有较大的可行性。

(三)根据江苏中天行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对标的物出具了《土地司法鉴定估价报告》,评估设定用途为国有工业用地,评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8,620.63平方米,价格为18,449,796.33元。根据花王集团于2021年10月8日收到的丹阳市人民法院发来的《执行函》,因花王集团异议,申请执行人同意将高压线迁移费用218.66万元,土方开挖20万元,桩基工程增加104.95万元,总计增加价格343.61万元,合计确定市场价值为21,885,896.33元。行业评估协会对评估报告进行了审查,确定将21,885,896.33元作为市场价值参考依据。本次成交价格为28,070,127.43元,高于上述市场价值参考依据28.26%。公司结合未来城市规划充分考虑到所在地块未来具有的商业价值,结合前期的投入进行评判,认为该土地整体取得需要的实际投入远高于上述市场价值参考依据,且公司周边的苗木基地需要该土地才能发挥整体效用,作为公司转型发展、项目展示的切入口,前期周边已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该土地的规划为整体规划的关键之处,故公司综合考虑认为高于上述市场价值参考依据28.26%为合理承受范围之内。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土地竞拍事项短期来看会进一步加剧公司流动性风险,考虑到公司应收账款等情况,长期来看具有可行性;此次竞拍公司结合未来城市规划充分考虑到所在地块未来具有的商业价值,且本次竞拍项目为丹阳市人民法院通过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的公开拍卖,价格公开。另独立董事金晓斌先生认为鉴于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公司不适合作重大的财务投资。

三、目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大额资金,尚未归还。请公司补充披露:(1)控股股东目前资金占用偿还的进展;(2)审慎评估控股股东的债务压力、资信情况、质押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明确后续归还占用资金、解决质押等债务问题的举措安排;(3)董事会及全体董监高应当勤勉尽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尽快归还资金,消除不利影响,保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稳定,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回复:

(一)截至2020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花王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及联营企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余额为11,006.05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净资产的 9.34%;截至2020年末,应计利息502.35万元。鉴于上述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1年,花王集团已归还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合计2,304.09万元,新增2021年应计利息344.04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占用余额为9,548.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尚未得到解决,占用本金及利息余额为9,548.34万元。

(二)截至目前,花王集团共有16.16亿元债务存在逾期情况,其中4.56亿元为股票质押借款,11.6亿元为涉及诉讼债务。花王集团已为失信被执行人,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13,364.3万股,所持股份被冻结总数为77,348.26万股,已冻结至第六轮。(详见公告2021-111)

花王集团将通过加大经营力度、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回笼等方式,缓解自身债务压力,维护公司的稳定,通过结合引入战略投资人等方式解决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截止目前,花王集团尚无切实可行的融资渠道,亦没有签署相关意向性协议和备忘录,存在占用资金无法及时归还的风险。

公司已督促花王集团高度重视股份高比例质押和冻结的情形,公司将充分做 好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股票质押平仓风险、债务偿还能力等风险排查力度和动态 监测频次,做好风险的预研预判工作。后续公司将继续与控股股东花王集团保持有效沟通并定期发函问询占用资金归还落实进度,敦促其尽快归还并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三)公司董事会将认真落实函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出合理建议、推荐优质资源、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等措施尽快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尽快归还资金,消除不利影响,保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稳定,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失。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1-056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电腾路6号新洁能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的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朱袁正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2.05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2.06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2.07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2.08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2.0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议案名称:关于《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表决议案1-11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其中,议案9-11,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控制人朱袁正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阚赢、张若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房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1-040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房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1-058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购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的T4研发设计楼房产,用于建设研发中心和综合运营服务中心,预估建筑面积为11,235.40平方米(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总价格为人民币430,315,820.00元(最终以实测面积据实结算补差后金额为准);

● 本次拟购置房产主要用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资金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拟购置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一、交易概述

依据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产品研发和建设综合运营服务中心的需要,保障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向北京金隅创新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购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的T4研发设计楼房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购置标的资产暂估建筑面积为11,235.4平方米(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标的资产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总价格为人民币430,315,820.00元(双方根据实测面积据实结算,多退少补)。购置标的资产资金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340,065,050.00元,剩余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议案》,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北京金隅创新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玉坡

注册资本:17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05月25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中路3号楼3层南段317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443232179

主要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经营范围:科技企业孵化;物业管理;投资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类型属于购买资产,交易标的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的T4研发设计楼,暂估建筑面积共11,235.4平方米(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交易总价格为人民币430,315,820.00元(双方根据实测面积据实结算,多退少补),用于建设产品研发中心和综合运用服务中心,保障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顺利实施,资金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参考标的资产所在地区周边房产市场价格,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出卖人:北京金隅创新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买受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38,300.00元/平方米,该楼宇房价款(含税价)总金额为430,315,820.00元。待该楼宇进行实测后,双方根据实测面积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全部价款。

4.协议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5.交付时间安排:出卖人应当在收到本合同项下全部约定房价款后,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楼宇。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此次购置房产相关事宜,与出卖人协商交易具体条款、并签署合同。

六、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用于建设研发中心和综合运营服务中心,没有出租或出售的计划,不存在变相投资房地产等情形,亦无其他安排。

七、购买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北京办公场所及研发中心均为租赁取得且布局分散多处,存在租金上涨、租约不稳定等风险,在人员沟通管理上也有所不便。

标的资产地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以软件研发应用为核心,重点培育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智能硬件、未来汽车、新能源和高端装备制造等六大产业,是北京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区域,具有发展优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主要用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信息安全系列产品升级项目”、“新一代安全系列产品研发项目”、“面向新兴领域的技术研发项目”和“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公司改善研发办公环境,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管理和沟通效率,增强业务拓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迎宾南街7号院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现场由公司董事长吴佩芳女士作为会议主持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杨铠璘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4、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议案2、议案3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上述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群、杨丽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