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354 股票简称:天神娱乐 编号:2021一071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中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将公司名称由“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天神娱乐”变更为“天娱数科”,公司股票代码“002354”不变;同时,因变更公司名称,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2月15日下午15时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股票代码:002354 股票简称:天神娱乐 编号:2021一072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说明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名称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
本次名称变更已经国家工商登记部门预核准通过,最终名称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二、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原因说明
公司在主营业务上形成了电竞游戏与数据流量双业务引擎,构筑了游戏运营与电子竞技互促共进、品牌内容营销与数字效果营销多维推广、自有流量平台与移动应用分发同步增强的产品矩阵和业务生态。公司依托海量数据资源,实现了数字效果流量与品牌内容流量协同并举,以数据流量生态园为创新载体,提供涵盖流量分发、投放优化、创意提效、内容营销的全场景数据流量运营服务。数据流量逐步成为公司收入增长的核心驱动力。为符合公司目前的业务实际情况和未来战略方向,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增强公司的市场影响力,拟对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进行变更。
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说明
因变更公司名称,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拟变更的名称、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满足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变更名称、证券简称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2354”保持不变。
2、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本次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书面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
3、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备案事项。
特此公告。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股票代码:002354 股票简称:天神娱乐 编号:2021一073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5日9:15一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8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7号达美中心T4座16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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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出席代表身份证;
(二)个人股东登记须持有本人身份证;
(三)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四)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1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六)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7号达美中心T4座16层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笛
联系电话:010-87926860
电子邮箱:ir@tianshenyule.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7号达美中心T4座16层
邮编:100123
(二)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354
(二)投票简称:天神投票
(三)议案设置及投票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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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
2021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9:15一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股票代码:002354 股票简称:天神娱乐 编号:2021一074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神娱乐”)于近日收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关于公司诉王玉辉就北京幻想悦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幻想悦游”)未完成业绩承诺的业绩补偿一案(以下简称“本案”)已达成和解协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关于诉讼、仲裁信息
关于本案,前期关于诉讼、仲裁信息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具体如下:
■
二、有关本案的进展情况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对如下内容予以确认:
1、公司与王玉辉确认,王玉辉在《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应向公司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王玉辉同意以股份方式补偿,其中,应返还现金分红3,852,553.36元,应向公司返还公司股份共计23,036,666股;
2、关于应返还现金分红3,852,553.36元部分,王玉辉已于2021年9月6日向公司支付完毕;
3、关于应向公司返还公司股份共计23,036,666股部分,按如下方式返还:王玉辉应在2022年6月30日前返还4,180,281股;王玉辉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返还剩余18,856,385股;
4、若王玉辉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仍未能足额向公司返还公司股份23,036,666股,则公司有权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公司预交案件受理费466,508元,减半收取233,254元,该部分费用公司与王玉辉自愿平均承担,王玉辉于收到本调解书后3日内,将应承担的116,627元给付公司。案件受理费剩余233,254元退回公司。保全费5,000元,由公司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缴纳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已在本年度确认,相应减少公司本年度的利润;被告应向公司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以最终执行结果为准。
四、其他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将高度关注其他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准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099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编号:2021-076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出现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于 2021年11月29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北环路海能达大厦会议室。
3、会议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清州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0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967,518,506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947%,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67,260,8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086%。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0,257,6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861%。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787,14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84%。
8、公司部分董事、高管、监事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关联股东陈清州、于平、周炎、康继亮、田智勇、罗俊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01,710,299股(其中现场投票1,486,765股同意,网络投票200,223,534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34,1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752,9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80%;反对34,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3,096,656股(其中现场投票767,260,822股同意,网络投票15,835,834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387%;反对464,5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弃权183,957,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133%。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322,5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883%;反对46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6,513,856股(其中现场投票767,260,822股同意,网络投票199,253,034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2%;反对811,1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8%;弃权193,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6,782,4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518%;反对811,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03%;弃权19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9%。
4、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7,395,056股(其中现场投票767,260,822股同意,网络投票200,134,234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2%;反对123,4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7,663,6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60%;反对123,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6,708,156股(其中现场投票767,260,822股同意,网络投票199,447,334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2%;反对810,3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8%;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6,976,7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42%;反对810,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上海智趣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趣广告”)原股东的业绩承诺和业绩补偿的约定情况
2015年12月7日,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欧股份”)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迹象信息”)、徐佳亮、徐晓峰签订了《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徐佳亮、徐晓峰、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补偿协议》”),约定:徐佳亮、徐晓峰、迹象信息(以下合称“原股东”)承诺智趣广告于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应实现的年度经审核税后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800万元、7,540万元、9,802万元,即“承诺净利润”。
根据天健审〔2017〕7883号《上海智趣广告有限公司2016年度承诺业绩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智趣广告2016年度实现审核税后净利润32,239,594.87元,未达到业绩承诺要求。
根据天健审〔2018〕8225号《上海智趣广告有限公司2017年度承诺业绩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智趣广告2017年度实现审核税后净利润36,689,479.02元,未达到业绩承诺要求。
根据天健审〔2019〕8867号《上海智趣广告有限公司2018年度承诺业绩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智趣广告2018年度实现审核税后净利润7,701,458.61元,未达到业绩承诺要求。
根据《补偿协议》规定,2018年度应补偿金额402,738,466.59元(上述金额已包含2017年度应补偿未补偿的金额)。
具体补偿顺位如下:
1、应首先由徐佳亮、徐晓峰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予以补偿,徐佳亮、徐晓峰就应补偿金额总额按照其各自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对价比例予以分配;
2、在依照前款约定徐佳亮、徐晓峰名下的公司股份不足以全额补偿的,由徐佳亮、徐晓峰以现金方式补偿,徐佳亮、徐晓峰就应补偿金额总额按照其各自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现金对价比例予以分配,徐佳亮、徐晓峰就上述补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3、在利欧股份发出要求补偿的书面通知后三十(30)日内,徐佳亮、徐晓峰未足额补偿的,就尚未补偿的部分由迹象信息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予以补偿;
4、如依照前款约定仍未足额补偿的,由迹象信息以现金方式按照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现金对价(即人民币25,510,009元)为限予以补偿;
5、如依照上述约定仍未能足额补偿的,则由徐佳亮、徐晓峰以现金方式予以补偿,且徐佳亮、徐晓峰就上述补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二、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1、2016年度智趣广告原股东业绩补偿事项已履行完毕。
2、2017年度智趣广告原股东业绩补偿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已定向回购、注销徐佳亮、徐晓峰合计应补偿股份数3,821,856股。
鉴于徐佳亮、徐晓峰已无公司股份且无力履行现金补偿义务,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对公司作出现金补偿,则尚未补偿的部分将由迹象信息予以补偿。2019年4月10日,公司函告迹象信息及其股东要求其履行补偿义务并返还对应的分红款,但对方一直未能依约履行。
受公司委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4月22日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就迹象信息2017年度业绩补偿事项提交了仲裁申请。仲裁请求:(1)裁决被申请人(迹象信息)向申请人(利欧股份)交付23,477,822股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证券代码:002131,证券简称:利欧股份),并协助申请人办理前述股份的回购、注销事宜;(2)裁决如被申请人无法足额向申请人交付上述23,477,822股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则应将交付不足部分的股份数折算现金补偿金支付给申请人。(现金补偿金的计算公式为:应付现金补偿金=原发行股份的发行价16.17元/股*交付不足部分的股份数/3.5);(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上述23,477,822股股份对应的现金分红款人民币506,450.16元;(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本案而支出的律师费用人民币300,000元;(5)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3、2018年智趣广告原股东业绩补偿事项履行情况:
2019年11月9日,公司披露了《上海智趣广告有限公司2018年度承诺业绩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智趣广告2018年度实现的审核税后净利润实现数仍低于业绩承诺数。鉴于徐佳亮、徐晓峰仍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对公司作出现金补偿,迹象信息也未依约履行补偿业务。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了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仲裁请求:(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交付45,779,220股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证券代码:002131),并协助申请人办理前述股份的回购、注销事宜;(2)裁决如被申请人无法足额向申请人交付上述45,779,220股股份的,则应将交付不足部分的股份数折算现金补偿金支付给申请人(现金补偿金的计算公式为:应付现金补偿金=原发行股份的发行价16.17元/股*交付不足部分的股份数/3.5);(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上述45,779,220股股份对应的现金分红款人民币987,523.17元;(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本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600,000元;(5)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6)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现金补偿款人民币25,510,005.91元,并自申请人增加仲裁请求之日起以未付价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19年10月21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利率4.20%)赔偿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
4、仲裁裁决情况
2021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公司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发的《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裁决书》【(2021)沪贸仲裁字第0132号】,裁决结果如下:
申请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交付45,779,220股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证券代码:002131),并协助申请人办理前述股份的回购、注销事宜;
(2)如被申请人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45天内无法足额向申请人交付上述45,779,220股股份,则应将交付不足部分的股份数折算现金补偿金支付给申请人(计算公式:应付现金补偿金=交付不足部分的股份数*16.17/3.5);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现金补偿款人民币9,626,612.92元,并按公式(损失赔偿金=9,626,612.92*3.85%/365*N)向申请人支付损失赔偿金,其中N为从2019年12月4日起至前述现金补偿款偿清之日为止的日历天数;
(4)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现金分红款人民币987,523.17元;
(5)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本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500,000元;
(6)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632,434元,由申请人承担30%,即人民币489,730.20元,被申请人承担70%,即人民币1,142,703.80元。鉴于申请人业已全额预缴本案仲裁费,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1,142,703.80元;
上述各裁决事项,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作出之日起45日内履行完毕。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5、裁决结果执行情况
迹象信息未根据裁决结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已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沪02执965号】,法院根据公司的申请,决定立案执行,详见公司2021年6月16日披露的《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三、最新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迹象信息尚未根据裁决结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发来的《执行裁定书》【(2021)粤03执468号之一】。具体内容如下:
迹象信息将其持有的45,779,213股利欧股份股票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后双方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就安信证券与迹象信息证券纠纷一案,深圳中院(2019)粤03民初477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安信证券向深圳中院请求强制迹象信息偿付89,526,117.65元及利息。深圳中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深圳中院责令迹象信息履行其义务,迹象信息未予履行。
经查,上述案件申请执行人安信证券对被执行人迹象信息持有的“利欧股份”(股份性质:首发后限售股)45,779,213股股票享有质押权。案件诉讼阶段,深圳中院根据安信证券的财产保全申请冻结了上述质押股票22,301,391股,冻结期限自2019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另剩余的质押股票23,477,822股由利欧股份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深圳中院依安信证券申请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商请将剩余质押股票23,477,822股移交深圳中院处置。现安信证券向深圳中院申请处分上述财产以清偿债务。
深圳中院认为,迹象信息在指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安信证券申请处分迹象信息的上述财产,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应予准许。裁定如下:强制拍卖、变卖本案质押股票即迹象信息持有的“利欧股份”45,779,213股以清偿债务。
上述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迹象信息持有的45,779,213股公司股票被强制执行拍卖、变卖,所得资金将优先支付给安信证券。迹象信息存在无法完成业绩补偿义务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并将继续督促迹象信息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此外,公司将根据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申请迹象信息破产清算等,维护公司的利益。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841号《关于核准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94,24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募集资金194,240,000.00元,扣除承销佣金人民币7,335,743.00元后,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收到人民币186,904,257.00元,截至2019年2月21日止,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到账,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证报告》(和信验字(2019)第000013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开设银行账户做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年2月21日和2019年3月13日,公司连同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证券”)与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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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一)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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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目前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宠物湿粮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承诺用途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6537999260)资金余额为0元。鉴于该专项账户不再使用,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办理了该专项账户的注销工作。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该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及保荐机构宏信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银行销户确认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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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审议表决,选举钟泽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钟泽华先生将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钟泽华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2月出生。毕业于湖北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至2016年,在汕头市潮阳区抽纱公司任业务部经理;2017年加入公司至今,负责公司行政工作。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钟泽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钟泽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