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关于华泰柏瑞中证500增强策略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扩位证券简称的公告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得同意,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1年11月30日起将华泰柏瑞中证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61550)的扩位证券简称由“500增强ETF华柏”变更为“500增强ETF”。
本次基金变更上述扩位证券简称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投资者可以登陆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查阅相关公告,也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
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了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网下申购。华强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发行价格为35.09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华强科技于2021年11月29日发布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旗下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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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关于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实施申购和定期定额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30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1年11月30日起,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将开展直销柜台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一折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优惠活动起止日期
自2021年11月30日起开展本次费率优惠活动,本次费率优惠活动结束时间以本公司另行公告为准。
二、适用产品
1、本公司参加费率优惠的开放式基金产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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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活动仅针对正常申购期的前端收费,不包括后端收费及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金额的基金,也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同时原基金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金额的不在本次费率调整范围。
3、本活动仅针对上述参与优惠活动的指定基金产品。
三、适用渠道
直销机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电话:0755-22627627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www.fund.pingan.com
四、重要提示
1、本次活动仅适用于在优惠活动期限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和参与定期定额投资的投资者,不适用于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与其它销售渠道提交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以及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挖财基金”)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1年11月30日起新增挖财基金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1月3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挖财基金办理下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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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上表中同一产品不同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挖财基金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挖财基金所有,请投资者咨询挖财基金。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挖财基金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挖财基金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挖财基金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11-8718
网址:www.wacaijijin.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 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1-029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高新区合欢街与红瑞路交叉口千味央厨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48,860,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1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名,代表股份39,88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6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名,代表股份8,978,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503%。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3名,代表股份3,274,8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3名,代表股份3,274,8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80%。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董事)均已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均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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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审议结果: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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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审议结果: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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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审议结果: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关于增补马骏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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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审议结果:上述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5、《关于调整银行贷款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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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结果:上述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彭勃、付婉晔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艺先生、柯英超先生、姚伟英先生、徐志刚先生、丘俊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艺先生、柯英超先生、姚伟英先生、徐志刚先生、丘俊威先生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函》。上述人员拟自本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用于增持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0万元至495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主体为刘艺先生、柯英超先生、姚伟英先生、徐志刚先生、 丘俊威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
2、截至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持有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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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2、本次增持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3、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主体拟用于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50万元,不超过4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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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的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计划公告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增持完毕(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7、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计划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增持主体将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以及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敏感期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并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备查文件
刘艺先生、柯英超先生、姚伟英先生、徐志刚先生、丘俊威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函》。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1-116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得基金”)协商,自2021年12月1日起(含)增加万得基金为本公司旗下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销售机构并开通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万得基金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且符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产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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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2月1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万得基金办理上述产品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相关业务办理时间与具体流程以万得基金的规定为准。实际操作中,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万得基金的具体规定为准。
三、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3、021-23154762
公司网站:www.htsamc.com
(2)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51327185
公司网站:www.520fund.com.cn
四、重要提示
1、万得基金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万得基金的相关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请于投资前应认真阅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充分认识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产品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向汪东颖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70号)的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或“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155,714,730股,每股发行价格32.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80.30元,扣除与本次重组有关的独立财务顾问费、承销费用、审计费、律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3,422,567.46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55,714,730.00元,余额人民币4,807,707,837.46元转入资本公积。
2021年11月26日,立信会计师出具《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ZM10120号),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近日,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系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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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甲方1)、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甲方2)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约定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主办人罗斌、张烃烃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主办人。丙方更换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22年12月31日。
十、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
十一、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应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