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接121版)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因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的价格、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议案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姜疆
姜疆,男,1964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飞行员。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集团”)工会主席、职工董事,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航”)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姜疆先生于1986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东航山西分公司飞行部副经理、经理,中国东航山西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10.07--2014.06任中国东航山西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4.06--2016.12任中国东方航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6.12--2017.02任中国东航安全运行管理工作负责人;2017.02-2021.01任中国东航党委常委、副总经理;2020.07-2021.08兼任中国东航安全总监;2020.11月起任东航集团工会主席、中国东航工会主席;2020.12月起兼任东航集团职工董事、中国东航职工董事。
姜疆先生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东航集团担任职工董事、工会主席职务;未持有东航物流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崔维刚
崔维刚,男, 1976年7月出生,硕士学位。现任本公司监事,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股份”)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崔维刚先生于2001年加入物流业,曾任德邦股份下属子公司营业部经理、汽运专线经理、绩效考核组长、监事、运营总监、副总裁、高级副总裁;2017年7月起任本公司监事。崔先生在担任德邦股份副总裁期间,曾设计并推动实施了德邦多个战略级项目。崔先生毕业于山东医科大学,拥有中欧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崔维刚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东航物流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施征宇
施征宇,男,1972年12月出生,经济学硕士学位,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监事,绿地控股集团财务部副总经理、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绿地金创科技集团执行副总裁、绿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长。
施征宇先生于1995年7月至2017年5月期间,在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任职,负责房地产板块整体业务发展与规划及市场拓展。于2017年6月加入绿地控股集团。施征宇先生2017年7月起任本公司监事。施征宇先生毕业于上海科技大学,拥有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
施征宇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东航物流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1-020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日召开了第二届职代会组长联席会2021年第7次会议,会议一致同意孟令晨先生、申霖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
职工监事简历
1.孟令晨
孟令晨,男,1983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物流工程硕士,现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人力资源管理。
孟令晨先生于2006年参加工作,2006.07--2010.6任长城航空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业务主管;2010.07--2011.11任长城航空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福利助理经理;2011.12--2012.12任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福利处经理;2013.01起任现职。
孟令晨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东航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东航物流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申霖
申霖,女,1977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本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申霖女士于1997年参加工作,先后从事党务、纪检工作。1997.07--2005.04中国东航山东分公司机务工程部从事党务工作;2005.04--2012.11东方远航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纪检监察工作,2012.11--2012.12任东方远航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党工部纪委办副主任;2012.12--2018.3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2018.3至今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巡察办)从事纪检监察工作。2017年7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申霖女士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东航物流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156 证券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2021-021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特别提醒:为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拟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于会议开始前完成现场签到、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检测体温等,并严格执行上海市防控办发布的“进一步加强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沪返沪人员健康管理”要求。会议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并按照会议安排保持必要的距离。未落实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届时将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17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阿纳迪酒店(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7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7日
至2021年12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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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详情参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一届董事会第21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22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01-4.08、5.01-5.0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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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邮件、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5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六路1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空港六路1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1-22365112
3.联系传真:021-22365736
4.电子邮箱:EAL-IR@ceair.com
(二)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特别提醒:为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拟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于会议开始前完成现场签到、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检测体温等,并严格执行上海市防控办发布的“进一步加强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沪返沪人员健康管理”要求。会议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并按照会议安排保持必要的距离。未落实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届时将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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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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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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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22版)
4、2020年12月5日,公司披露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同意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厦象集综[2020]59号),象屿集团同意公司上报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5、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于2021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7、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已行权/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208,03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96%。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价格3.73元/股,回购资金为775,966.82元。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08,034股,公司总股本将由215,745.4085万股减少至215,724.6051万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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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尚有30,444股限制性股票已回购但注销手续未办理完成,不体现在本次股权结构变化中;
2、实际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以公司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为准。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相关事项权益回购注销的规定。因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回购并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总计208,034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73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总计208,034股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因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08,034股,并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注销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和依据,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手续。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1-070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44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减少30,444股。公司已完成回购,但未办理注销手续。
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8,03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减少208,034股。
综上所述,合并注销后,公司股本由2,157,454,085股变更为2,157,215,607股,注册资本由2,157,454,085元变更为2,157,215,607元,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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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变更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1-071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4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1楼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4日
至2021年1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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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11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及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1、2.02、2.03、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1、2.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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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9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赖小姐,电话:0592-6516003,传真:0592-5051631,电子邮箱:stock@xiangyu.cn。
2、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签到入场;
4、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考附件1。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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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关于申万菱信宜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股票代码:600390 股票简称:五矿资本 编号:临2021-056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1年11月26日发行完毕,相关发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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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特此公告。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1-093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虞宙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夜文彦、李权、葛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申请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循环借款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年利率以公司与上海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本次借款为信用贷款,不存在相关抵押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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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
2、申万菱信宜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公司决定2021年11月30日起,恢复本基金正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即取消“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购金额、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投资金额限额50万元”的限制。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合同,亦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进行查询。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