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中证沪港深
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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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港股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开放交易的工作日。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申购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目前本基金最小申购单位为100万份。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当日申购份额上限,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人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目前本基金最小赎回单位为100万份。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当日赎回份额上限,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投资人在赎回本基金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5 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包括: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56310
联系人:刘芸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霍达
电话:0755-82960167
联系人:黄婵君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0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60834768
联系人:杜杰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电话:0532-85022326
联系人:焦刚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4)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80928123
联系人:辛国政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号 33楼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电话:021-33389888
联系人:余洁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9)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电话:0991-2307105
联系人:梁丽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swhysc.com
(1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电话:021-38565547
联系人:乔琳雪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1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2008号中国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电话:0755-82558038
联系人:郑向溢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电话:18610734266
联系人:郭力铭
客服电话:400-888-8168、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电话:400-860-1555
联系人:陆晓
客服电话:95330
网站:www.dwjq.com.cn
(1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0层
法定代表人:施华
电话:13581634385
联系人:高洋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1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 021-20315117
联系人:许曼华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6)东方财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戴彦
电话:021-23586603
联系人:付佳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www.18.cn
(17)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86-10-56673898
联系人:熊丽
客服电话:956088
网址:www.cnht.com.cn
(18)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
法定代表人:陶永泽
电话:0851-86820115
联系人:程剑心
客服电话:4008 6666 89
网址:www.hczq.com
(19)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158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周军
电话:0791-88250812
联系人:占文驰
客服电话:956080
网址:www.gszq.com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申购赎回代理机构。
6、基金净值信息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且未上市交易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或基金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交易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份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即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则和规定;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更新。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须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或基金管理人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申购对价。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的申请不成立。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人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不成立。如投资人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不成立。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确实接收到该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起可卖出,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起可卖出。
3)申购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规则适用《业务规则》及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对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采用净额结算和代收代付相结合的方式,基金份额、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港股通标的成份证券申购业务涉及的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港股通标的成份证券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替代采用代收代付的方式。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的方式。
投资人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交收登记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投资人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注销以及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及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港股通标的成份证券赎回替代款的清算交收由基金管理人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协商处理,正常情况下,该款项的清算交收于赎回申请日后7个港股通交收日内交收,但如果出现港股通暂停交易或交收、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无法足额卖出的,则该款项的清算交收可延迟办理。
如果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业务规则》及与各方相关协议进行处理。
基金管理人及登记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性利益的前提下,对清算交收与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投资人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应付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因投资人原因导致现金差额或现金替代退补款未能按时足额交收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利益向该投资人追偿并要求其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
(3)申购和赎回的对价、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3)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
4)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性利益的情况下对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和公告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若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95046)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中证沪港深云计算产业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天弘中证沪港深云计算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7390,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42号文准予注册募集,并于2021年10月22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2年1月21日。其中,网上现金认购日期为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1日,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日期为2021年10月22日至2022年1月21日。
为了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天弘中证沪港深云计算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中证沪港深云计算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天弘中证沪港深云计算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21年12月10日,其中,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日期提前为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0日,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日期提前为2021年12月10日。即本基金截至2021年12月10日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并自2021年12月13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天弘兴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第2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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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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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12月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正处于封闭期。
3.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4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21年12月1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5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或各销售机构查询、变更当前的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且经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3.6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3.7咨询方式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046。
(2)销售服务机构: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官网列示。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21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交易公告书全文于2021年11月30日在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04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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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2月01日起,暂停受理天弘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单笔金额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元)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如单日累计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公司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2)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正常办理。
(3)本基金将自2021年12月23日起恢复办理正常的申购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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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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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经理的变更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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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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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经理的变更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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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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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经理的变更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网址和电子邮箱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1-055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网址和电子邮箱变更的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启用了新的网址和电子邮箱,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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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变更外,公司通讯地址、电话及传真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若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自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1月26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金额为人民币19,053,214.70元。前述政府补助资金均已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上述获得的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上述政府补助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1-082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徐方根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徐方根先生因到龄退休,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徐方根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徐方根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
徐方根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徐方根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1-048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何大安的书面辞职报告,何大安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何大安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何大安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何大安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何大安仍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组织落实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