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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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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暨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
被冻结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1-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90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暨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

被冻结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起诉阶段,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本金及利息共计48,070,122.06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尽快处理募集资金账户冻结事宜,如上述冻结事项或所涉诉讼对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根据事实情况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追偿。根据2011年11月公司与相关方共同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方出具的《关于债务转移安排的承诺函》,本次诉讼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应由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方承担赔偿责任。

一、本次诉讼的前期公告情况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发科技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接到开户银行通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因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陕01执保391号之一”法律文书,于2021年11月19日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部分资金,冻结金额为48,070,122.0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披露的《宏发股份: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2021)陕01民初1663号《应诉通知书》及相应的《民事起诉状》。本次诉讼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陕西分公司”)诉西安文商商贸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商商贸公司“)、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长城资产陕西分公司提交的《民事起诉状》主要内容如下:

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被告:西安文商商贸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文商商贸公司向原告长城资产陕西分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100万元及利息37,070,122.06元(该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9月20日)。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宏发科技公司对文商商贸公司应向原告长城资产陕西省分公司偿还的上述本金1100万元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责任。

3、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

三、起诉的事实与理由

根据长城资产陕西分公司递交的《民事起诉状》,起诉事实与理由如下:

1999年11月4日,中国农业银行西安市西稍门支行(现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西稍门支行,以下简称“农行西稍门支行”)与被告西安文商商贸大厦(现更名为西安文商商贸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双虎涂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约定农行西稍门支行向文商商贸公司提供1100万元贷款,宏发科技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2000年12月30日至2002年12月30日。

由于上述贷款到期后,文商商贸公司未能归还借款,宏发科技公司未履行担保义务,2016年10月19日,农行西稍门支行与原告长城资产陕西分公司签订《委托资产分户转让协议》,将本案债权及从权利转让给长城资产陕西分公司。长城资产陕西分公司起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文商商贸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判令宏发科技公司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是截至2021年11月29日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目前诉讼尚处于原告起诉阶段,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通知公司本次诉讼的开庭日期。

四、目前诉讼裁定的财产保全情况

公司于11月26日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1)陕01民初1663号),裁定如下:

保全文商商贸公司、宏发科技公司名下价值4807.012206万元的财产性权利。其中对银行存款的保全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对动产的保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对不动产的及其他财产性权利的保全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基于以上裁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21)陕01执保391号之一”法律文书,于2021年11月19日冻结了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资金,冻结金额为48,070,122.06元。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前身为武汉双虎涂料(集团)公司,后改制为武汉双虎涂料股份有限(集团)公司,于1996年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1998年公司控股股东由海南赛格实业公司变更为陕西东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控股股东变更为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更名为“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置出截至评估基准日合法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并置入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75.01%股权,控股股东变更为有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有格投资有限公司”),并更名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尽快处理募集资金账户冻结事宜,如上述冻结事项或所涉诉讼对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根据事实情况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追偿。根据2011年11月公司与相关方共同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方出具的《关于债务转移安排的承诺函》,本次诉讼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应由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方承担赔偿责任。

经自查,公司经营业务和资金周转情况良好,本次被冻结的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196,926.10万元)的比例为2.44%,占最近一期末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9%、0.79%,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 报备文件

(一)起诉状

(二)诉讼应诉通知书

(三)民事裁定书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4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对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经营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依赖;

●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及回避表决情况

2021年2月2日,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的议案》,并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丁云光先生、刘圳田先生、陈龙先生、李明先生、郭琳女士回避表决。(详见公司的2021-008号公告)。

2021年2月25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方有格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有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格投资”)、联发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此项议案。(详见公司的2021-015号公告)。

2021年11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丁云光先生、刘圳田先生、陈龙先生、李明先生、郭琳女士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合理的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意见:有关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就本议案形成了决议意见:有关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新增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厦门彼格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远瞻

注册资本:人民币3,457.14万元整

主营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其他开采辅助活动;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其他计算机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交通安全、管制及类似专用设备制造;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电子产品制造;光纤、光缆制造;地质勘查专用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海洋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地质勘查技术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住所:厦门市集美大道1300号创新大厦11层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彼格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满金先生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2、漳州宏兴泰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琳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整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陈巷镇港园工业区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郭琳女士担任漳州宏兴泰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中煜

证券简称:华联电子 证券代码:872122

注册资本:人民币12,929万元整

主营业务:智能控制器、智能显示组件和红外器件及其它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住所: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火炬园华联电子大厦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李明先生曾担任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经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4、厦门华电开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敏仕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工程管理服务;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光电子产品制造;其他未列明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电动机制造;微电机及其他电机制造;风能原动设备制造;模具制造;其他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废料发电;其他未列明电力生产;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3号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华电开关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孙公司厦门宏发电力电器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厦门维科英真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维科英”),维科英董事郭晔先生在本公司担任监事职务,电力电器持有维科英35.71%股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5、漳州豪悦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兴波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体育文化设施经营管理;群众体育活动策划;体育健身服务;体育项目交流、策划与咨询;文化活动服务;会议服务;旅游资源开发;旅游信息咨询;旅游观光服务;广告的策划、制作、发布;场地租赁;各类体育用品及器材、日用百货、卷烟、雪茄烟、酒类零售;中餐类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水果、中草药种植及销售;农业病虫害防治;农业机械经营租赁;园林绿化;林业育种育苗及销售;草皮种植及销售;住宿服务。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马洋溪生态旅游区十里村石墩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新鼎合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漳州豪悦体育管理有限公司100%股份。厦门新鼎合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云光先生在本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公司控股股东有格投资持有厦门新鼎合投资有限公司49%股份。以上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6、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泽义

注册资本:109994.505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高可靠光、电、流体连接器及相关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并提供系统的互连技术解决方案。

住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周山路10号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翟国富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以上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7、西安宏厦美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窦春成

注册资本:100万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继电器、低压电器、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照明设备及配件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西安市碑林区火炬路7号东新世纪广场1幢11311号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有格投资股东黄立军先生曾担任西安宏厦美电子有限公司监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8、厦门辉煌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水

注册资本:121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建筑装饰业;房屋建筑业;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管道工程建筑;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不含爆破);其他未列明土木工程建筑(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钢结构工程施工;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其他未列明建筑安装业;建筑物拆除活动(不含爆破);其他工程准备活动(不含爆破);未列明的其他建筑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业化设计服务;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设计;企业总部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其他未列明文化艺术业。(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项目 )。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14号第二、三层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李明先生曾担任厦门辉煌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具备良好的支付能力,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极小。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及相关当事方签署的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购成不利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与关联方合作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在公司整体经营中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6、财务顾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5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对公司的影响: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经营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依赖。

●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在公司厦门市集美区东林厂区二楼生产调度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丁云光先生、刘圳田先生、陈龙先生、李明先生、郭琳女士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合理的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意见:有关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就本议案形成了决议意见:有关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因公司实际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及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2021年2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的议案》里2021年度预计总额进行了新增调整,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2022年度预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厦门彼格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远瞻

注册资本:人民币3,457.14万元整

主营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其他开采辅助活动;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其他计算机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交通安全、管制及类似专用设备制造;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电子产品制造;光纤、光缆制造;地质勘查专用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海洋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地质勘查技术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住所:厦门市集美大道1300号创新大厦11层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彼格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满金先生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2、漳州宏兴泰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琳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整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陈巷镇港园工业区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郭琳女士担任漳州宏兴泰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中煜

证券简称:华联电子 证券代码:872122

注册资本:人民币12,929万元整

主营业务:智能控制器、智能显示组件和红外器件及其它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住所: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火炬园华联电子大厦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李明先生曾担任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经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4、厦门华电开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敏仕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工程管理服务;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光电子产品制造;其他未列明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电动机制造;微电机及其他电机制造;风能原动设备制造;模具制造;其他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废料发电;其他未列明电力生产;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3号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华电开关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孙公司厦门宏发电力电器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厦门维科英真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维科英”),维科英董事郭晔先生在本公司担任监事职务,电力电器持有维科英35.71%股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5、漳州豪悦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兴波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体育文化设施经营管理;群众体育活动策划;体育健身服务;体育项目交流、策划与咨询;文化活动服务;会议服务;旅游资源开发;旅游信息咨询;旅游观光服务;广告的策划、制作、发布;场地租赁;各类体育用品及器材、日用百货、卷烟、雪茄烟、酒类零售;中餐类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水果、中草药种植及销售;农业病虫害防治;农业机械经营租赁;园林绿化;林业育种育苗及销售;草皮种植及销售;住宿服务。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马洋溪生态旅游区十里村石墩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新鼎合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漳州豪悦体育管理有限公司100%股份。厦门新鼎合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云光先生在本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公司控股股东有格投资持有厦门新鼎合投资有限公司49%股份。以上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6、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泽义

注册资本:109994.505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高可靠光、电、流体连接器及相关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并提供系统的互连技术解决方案。

住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周山路10号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翟国富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以上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7、西安宏厦美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窦春成

注册资本:100万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继电器、低压电器、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照明设备及配件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西安市碑林区火炬路7号东新世纪广场1幢11311号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有格投资股东黄立军先生曾担任西安宏厦美电子有限公司监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8、厦门辉煌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水

注册资本:121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建筑装饰业;房屋建筑业;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管道工程建筑;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不含爆破);其他未列明土木工程建筑(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钢结构工程施工;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其他未列明建筑安装业;建筑物拆除活动(不含爆破);其他工程准备活动(不含爆破);未列明的其他建筑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业化设计服务;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设计;企业总部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其他未列明文化艺术业。(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项目 )。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14号第二、三层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李明先生曾担任厦门辉煌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具备良好的支付能力,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极小。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及相关当事方签署的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购成不利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与关联方合作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在公司整体经营中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6、财务顾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编号:临2021一086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宏发”)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资金的借款,同时,厦门宏发参股股东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未同比例提供借款。

● 本次提供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一、 提供借款基本情况

(一)提供借款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在公司厦门市集美区东林厂区二楼生产调度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依据资金状况和下属子公司生产运营资金的需求,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向下属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可以支持其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供借款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同意本次提供借款事项。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就本议案形成了决议意见: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向厦门宏发提供借款,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要,公司对其在经营、财务、投资等方面能有效控制,可以充分掌握其经营情况有利于该公司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发表书面意见:公司依据资金状况和下属子公司生产运营资金的需求,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向下属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可以支持其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供借款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同意本次提供借款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提供借款的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运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厦门宏发提供不超过60,000万元的借款,利率参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为4.35%,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为一年。

厦门宏发参股股东联创光电结合发展自身主营业务的战略规划和资金使用安排未同比例提供借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0551268X6

注册资本:44347.675 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智斌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 号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光电子元器件、半导体照明光源及控制系统、LED显示屏、光电通信线缆、电力电缆、继电器、通信终端与信息系统设备、其他电子产品、计算机的生产、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合同能源管理、系统节能工程、节能服务、太阳能及风力发电设备、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及安装、亮化工程、智能建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计算机应用服务,电声器材与声测量仪器,投资咨询。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利用;生产、销售税控收款机及相关产品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许可的凭证经营)。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629,231.38万元,负债总额300,463.47万元,净资产总额328,767.91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10,485.44万元,负债总额255,492.82万元,净资产总额354,992.62万元。

关联关系:厦门宏发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联创光电持有厦门宏发股份的比例大于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的规定,联创光电作为“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厦门宏发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具备良好的支付能力,本次提供借款形成坏账可能性极小。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根据本公司与厦门宏发签署的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提供借款,是为了支持其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其运营资金的需要。本次借款不会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提供借款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本次提供借款的利率定价公允,能使得公司获取一定的收益。公司也

将密切关注厦门宏发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上述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合理的行为。厦门宏发参股股东联创光电结合发展自身主营业务的战略规划和资金使用安排未同比例提供借款,本次提供借款的利率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保荐机构对上述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6、财务顾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7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80,000万元,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在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要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收益,公司拟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

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80,000万元,在确保不影响公

司日常运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财务部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分析、评估建议及执行跟踪,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授权和管控体系,能够审慎进行决策和审批。投资期间,一旦负责人员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者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次投资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 但在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 仍不排除因政策风险、 市场风险、 延迟兑付风险、 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本金和收益的情况。

四、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意见:为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拟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财务副总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副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能够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1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迅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郭满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丁云光先生、刘圳田先生、郭琳女士、陈龙先生、李明先生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丁云光先生、刘圳田先生、郭琳女士、陈龙先生、李明先生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资金的借款,同时,厦门宏发参股股东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同比例提供借款,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为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拟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财务副总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副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郭满金先生、赵胜华先生、李远瞻先生、郭琳女士、丁云光先生、刘圳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翟国富先生、都红雯女士、蔡宁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2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上午十一点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迅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晔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提名石月容女士、陈耀煌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本次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郭晔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有关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丁云光先生、刘圳田先生、郭琳女士、陈龙先生、李明先生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

有关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丁云光先生、刘圳田先生、郭琳女士、陈龙先生、李明先生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资金的借款,同时,厦门宏发参股股东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同比例提供借款,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向厦门宏发提供借款,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要,公司对其在经营、财务、投资等方面能有效控制,可以充分掌握其经营情况有利于该公司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能够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3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换届相关事项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一)提名郭满金先生、赵胜华先生、李远瞻先生、丁云光先生、刘圳田先生、郭琳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提名翟国富先生、都红雯女士、蔡宁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10万元(税前,按月平均发放)。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翟国富先生、都红雯女士、蔡宁女士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过对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后,认为各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同意上述人员担任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相关事项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陈耀煌先生、石月容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二)职工代表监事

(下转1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