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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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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63 证券简称:豪尔赛 公告编号:2021-046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送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戴宝林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满足保本需求且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1年12月21日(星期二)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63 证券简称:豪尔赛 公告编号:2021-047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送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境波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63 证券简称:豪尔赛 公告编号:2021-048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证监许可[2019]1679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59.00万股,发行价格23.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89,379,400.00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88,583,236.6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0,796,163.37元。募集资金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0月22日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9]G18036160368号”《验资报告》确认。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补充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LED照明研发和测试中心”项目、“远程智能监控系统和展示中心”项目和“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项目。

2020年度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受到一定影响。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调整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11月19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4、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或者定期存款、结构性存

款、通知存款等存款。

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投资额度、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注:截止公告发布日尚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为6,200.00万元,均未到结息日,无法确认实际盈亏收益,故暂未披露。

五、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银行,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化、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品,或以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相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满足保本需求且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63 证券简称:豪尔赛 公告编号:2021-049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

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符合以下条件: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

(四)投资额度、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化、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注1:截止公告发布日尚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为59,999.94万元,均未到结息日,无法确认实际盈亏收益,故暂未披露。

注2:公司所购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的银行理财产品“新钱包”为每日开放申赎的理财产品,每月15日固定日期结息,截至公告发布日公司共收到该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600,760.84元。

四、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投资产品要求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公司对现金管理使用的自有资金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增加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63 证券简称:豪尔赛 公告编号:2021-050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405.91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4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康会云,2000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物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迟国栋,2017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7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物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1997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7年6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审计收费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下转1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