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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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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1-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1-073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还款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ST浩源公告编号:2021-066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还款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备忘录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备忘录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合作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备忘录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签署框架协议的情况。

4、本次合作方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合作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的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备忘录的基本情况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木林森”)与朗德万斯运营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德万斯”)及珠海和谐卓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谐卓越”)于 2021年11月30日签署《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 “本备忘录”)。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计划充分发挥公司全资子公司LEDVANCE GmbH以及朗德万斯运营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现有海外销售渠道的优势,由公司、朗德万斯和和谐卓越或其指定方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LEDVANCE ENERGY SOLUTIONS CHINA(以下简称“新公司”),主要在海外从事分布式户用和商用光伏系统和光储一体化业务,业务范围包括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该项目第一期拟投资总额10亿元人民币。

本备忘录的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双方若有正式合作协议签署,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合作方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合作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备忘录签署方介绍

(一)朗德万斯运营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朗德万斯运营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D29464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同乐路1002号留仙文化园2栋5楼

注册资本: 6,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8年11月13日

主要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照明和智能家居产品的销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涉及国营贸易、配额、许可证及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托第三方平台从事照明和智能家居产品的销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照明和智能家居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服务。

朗德万斯为木林森全资子公司LEDVANCE GmbH的全资子公司。

(二)珠海和谐卓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珠海和谐卓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NEF437

商事主体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

委派代表人:杨飞

成立日期:2016年04月12日

关联关系:和谐卓越作为普通合伙人的义乌和谐明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过去12个月内为公司5%以上股东。

三、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签署方:

甲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朗德万斯运营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丙方:珠海和谐卓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一)主要合作内容与方式

1、基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计划充分发挥公司全资子公司LEDVANCE GmbH以及朗德万斯运营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现有海外销售渠道的优势,由公司、朗德万斯和珠海和谐卓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或其指定方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LEDVANCE ENERGY SOLUTIONS CHINA,主要在海外从事分布式户用和商用光伏系统和光储一体化业务,业务范围包括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该项目第一期拟投资总额10亿元人民币。

2、三方同意在新公司设立后择机增发适当比例的股权作为管理团队的股权激励。相关细则待后续商议确定。

3、本次投资设立新公司事项最终以三方内部审批决策结果为准。

四、备忘录对公司的影响

为应对气候变化风险、推动可持续发展,全球有超三分之二的经济体宣布“碳中和”目标。当前国际社会已对通过减排减碳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基本达成共识,“碳中和”成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必然选择。目前已经发布“碳中和”目标的经济体GDP在全球的占比已超过三分之二,目标实现年份集中于2050年前后。为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将进一步提升,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的预测,2050年全球超过六成的电力供应来源于太阳能和风能;从装机存量结构来看,全球太阳能发电装机占比有望达到46.5%,风能发电装机占比有望达到26.9%,二者合计占比超过70%;同时,2020年9月22日,习总书记在联合国大会上发表讲话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4月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这是国家层面首次明确提出量化的储能发展目标,即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即保持年均50-70%的增速;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基本满足新型电力系统相应需求。

为顺应“碳中和、碳达峰”的趋势,各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产业互动。和谐卓越在光伏和储能产业链上下游有着深入的布局。朗德万斯是全球前二的国际通用照明品牌,在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法人单位及拥有销售网络,业务遍及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从品牌影响力和渠道来看都具备良好的业务发展基础。目前在全球减碳的背景下,光伏和储能市场空间巨大,未来公司将光伏和储能作为公司的战略级业务,会根据新公司发展阶段以及海内外市场需求,借助和发挥上市公司平台的资源优势,重点布局该业务领域。该次合作契合全球能源发展以及我国“碳中和、碳达峰”的指导方针,具备较好的发展前景及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自身综合竞争能力,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五、风险提示

1.本备忘录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备忘录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合作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备忘录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4.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情况。

5.在本合作备忘录签署之后,双方应根据本次合作的实际开展情况就投资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协议、股东协议、合伙协议、章程等)进行进一步谈判,

更加详细对合作事项进行约定,具体以相关投资协议为准。相关投资协议公司将

在履行法定决策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公司将根据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朗德万斯与和谐卓越签署的《合作备忘录》。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本月度未向公司归还占用资金和利息,占用资金余额513,860,160.00元(不含利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53,14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第13.4条、第13.6条等相关规定,前述资金占用事项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二、还款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7条的规定,公司因触及规则第 13.3 条第(五)项情形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披露资金占用的解决进展情况,直至相应情形消除。因此公司就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还款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控股股东处置个人资产和融资等方式筹措资金还在办理过程中,本月度未向公司归还占用资金和利息,截止2021年11月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513,860,160.00元(不含利息)。详情见: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还款进展详情表

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还款进展详情表

单位:元

■■

三、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上市公司作出还款承诺及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分别于2020年5月28日、2020年12月30日两次向公司出具了《还款计划承诺函》,承诺在2021年3月31日前,偿还占用上市公司的款项52,140万元,并偿还按照1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的还款承诺并未得到履行。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

为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能履约还款的风险,公司指派专业机构(包括不限于律师、资产处理机构)和公司管理部门组成核查小组,对关联方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质押物进行梳理,部分资产已办理质押,取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公司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全力推进资金占用事项解决的相关工作。同时公司对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已经超期未履行承诺,拟聘请专业机构(包括不限于律所等中介机构)根据公司占用解决程度采取包括资产拍卖、代位行使债权、司法诉讼、强制执行等各项措施,以最大限度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021年9月14日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公司采用司法手段,通过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控股股东周举东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冻结股数114,754,500股,占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95.32%,占公司总股本的27.17%。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办理了司法冻结手续。

五、其他说明

1. 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调查通知书》(新证调查字2020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8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 [2021] 3 号《市场禁入决定书》(公告编号:2021-041)和 [2021] 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编号:2021-042)。

2.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52,140万元(不含利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2020年度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1,552.95万元,将相应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详情请查阅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计提2020年度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3.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控股股东关联方还款计划实施过程依然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证券代码: 688336 证券简称:三生国健 公告编号:2021-057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与战略发展规划,拟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变更前经营范围:生物制品、基因工程产品、中西药业、生物试剂的研究、开发(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生物工程产品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相关项目研发成果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制品、基因工程产品、中西药业、生物试剂的研究、开发(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生物工程产品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相关项目研发成果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基于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的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88336 证券简称:三生国健 公告编号:2021-058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2月16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6日

至2021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4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 2021年12月14日17:00 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异地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者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信函或者传真上面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 1 或者 2 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4、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进行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5、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1-80297676

传真号码:021-80297676

电子邮件:ir@3s-guojian.com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李冰路399号 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120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67天

● 委托理财期限:67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理财产品: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63天,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该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1月29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1,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45,739.73元,本金及收益已于2021年11月29日到账,并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4)。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购买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理财产品: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44期01号33天,共计人民币2,000万元,该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1月29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2,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59,583.33元,本金及收益已于2021年11月29日到账,并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4)。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本次使用人民币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博敏电子于2020年9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3号)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核准。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69,958,50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0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4,29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54.51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45.49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0〕3-112号”《验资报告》验证。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公司通过增资子公司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的方式实施“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影响,不排除未来相关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公司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依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受托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资金投向: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资金由交通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交通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标的挂钩。

本产品协议项下挂钩标的为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合约收盘价,产品收益的最终表现与AU99.99合约收盘价挂钩。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保本理财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使用人民币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96%,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式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金融资产分类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1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9)。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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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