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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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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1-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1-054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11月26日、11月29日、11月3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红星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青岛国资委)问询,公司控股股东红星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青岛国资委目前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2019年12月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提示性公告》(临2019-043),红星集团2019年12月根据青岛国资委《青岛市国资委关于启动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可行性研究工作的通知》{青国资委函【2019】35号}精神,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红星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仍处于研究筹划阶段,方案内容、审计、评估、法律及后续审批等工作尚未确定,需根据相关要求扎实稳步推进。除上述事项外,目前不存在其他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 公司目前静态市盈率为92.92,滚动市盈率为24.92,高于证监会行业分类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静态市盈率45.22和滚动市盈率23.46,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11月26日、11月29日、11月3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红星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青岛国资委问询,公司控股股东红星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青岛国资委目前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2019年12月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提示性公告》(临2019-043),红星集团2019年12月根据青岛国资委《青岛市国资委关于启动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可行性研究工作的通知》{青国资委函【2019】35号}精神,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红星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仍处于研究筹划阶段,方案内容、审计、评估、法律及后续审批等工作尚未确定,需根据相关要求扎实稳步推进。除上述事项外,目前不存在其他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公司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不存在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查,红星集团、青岛国资委在最近6个月内及此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11月26日、11月29日、11月3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波动幅度较大。公司目前静态市盈率为92.92,滚动市盈率为24.92,高于证监会行业分类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静态市盈率45.22和滚动市盈率23.46。公司提醒投资者,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请以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理性分析和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更正、补充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 上网披露文件

控股股东关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函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0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梁金成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保障各持有人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2个月,并将其管理模式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

关联董事梁金成、黄锦波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2个月,并将其管理模式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华创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管理,并全额认购华创证券设立的“华创勤上光电员工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认购重大资产重组时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票的方式持有公司股票。2016年1月,公司与配套融资认购方华创证券(代表勤上光电员工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认购数量12,736,507股,认购价格5.67元/股,锁定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即2016年12月1日起算)。2020年11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实施展期,存续期在原定到期日的基础上延长至2021年12月1日。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2,736,5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5%,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届满且已解除限售,尚未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保障各持有人利益,公司根据《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2个月,延长至2022年12月1日,本次延期的期限内不再设定锁定期。

在存续期内(含延展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股票,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存续期内(含延展期)仍未出售股票,可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变更资产管理人的情况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原资产管理人为华创证券,结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并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变更资产管理人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事宜,不会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产生影响。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变更作出决定,因此本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的相关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及《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售房尾款收益权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3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售房尾款收益权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子公司北京华发永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盛”)拟将其名下项目销售过程中形成的售房尾款收益权委托联易盛供应链服务(武汉)有限公司或其他机构,通过在四川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或其他平台发行收益权产品的形式进行融资。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投控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拟购买上述收益权产品。本次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68亿元(含本数),融资期限不超过2年(含本数)。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子公司北京华盛拟将其名下项目销售过程中形成的售房尾款收益权委托联易盛供应链服务(武汉)有限公司或其他机构,通过在四川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或其他平台发行收益权产品的形式进行融资。珠海投控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拟购买上述收益权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基础资产:北京华盛名下项目销售过程中形成的约3.96亿元售房尾款收益权。

2、融资金额:不超过3.68亿元(含本数)。

3、票面利率:不超过6.9%/年(含本数)。

4、融资期限:不超过2年(含本数)。

5、增信措施:北京华盛承诺到期回购上述收益权产品份额;同时公司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及补足基础资产维持基础资产规模动态平衡。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

珠海投控集团与本公司属于受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本公司董事局主席李光宁先生担任珠海投控集团董事长,本公司董事谢伟先生担任珠海投控集团总裁、董事,本公司董事许继莉女士、郭瑾女士担任珠海投控集团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融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张延、许继莉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7月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亿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光宁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3001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016,532.94万元 ,净资产2,807,012.2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030.28万元,净利润49,412.32万元。

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华发集团持有珠海投控集团57.74%股权,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珠海投控集团42.26%股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办理售房尾款融资业务过程的相关定价充分参照了行业相关融资的平均收费水平,相关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既满足了公司项目开发建设需要,解决了公司对资金的需求,亦能充分合理地利用关联方所拥有的资源和业务优势,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不良影响,不会对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造成不良影响。

五、审议程序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售房尾款收益权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张延、许继莉回避表决),并授权经营班子全权办理本次售房尾款收益权融资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产品的发行、签订相关协议及文件、提供增信及到期回购等相关事宜。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既满足了公司项目开发建设需要,解决了公司对资金的需求,又能充分合理地利用关联方所拥有的资源和业务优势,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十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

2、华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售房尾款收益权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之事前认可意见;

3、华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售房尾款收益权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的独立意见。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2021-037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杨建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8.14%减少至7.14%;杨建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舒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1.32%减少至10.33%。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收到股东杨建民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东减持比例累计达到1%的通知,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三)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经事后自查发现,由于工作疏忽,公告中关于理财产品到期情况的内容有误,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更正前: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到期情况

2021年5月19日,全资子公司四川利君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认购了申万宏源证券发行的【申万宏源证券金樽1824期(188天)收益凭证产品】;已于2021年11月23日到期,收回本金2,000万元、收益83.99万元。

五、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3、前十二个月内7亿元额度理财产品已到期情况

(1)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

更正后: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到期情况

2021年5月19日,全资子公司四川利君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认购了申万宏源证券发行的【申万宏源证券金樽1824期(188天)收益凭证产品】;已于2021年11月23日到期,收回本金2,000万元、收益33.48万元。

五、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3、前十二个月内7亿元额度理财产品已到期情况

(1)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1日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11月中标合同情况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1-047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11月中标合同情况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标项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十八批采购(营销项目第二次电能表(含用电信息采集)招标采购)项目中标金额13,660.11万元人民币;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项目中标金额3,219.78万元人民币;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21年第五次物资招标采购项目中标金额1,282.62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所披露的中标项目仅为中标金额 1,000 万元(含)以上项目。

风险提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十八批采购(营销项目第二次电能表(含用电信息采集)招标采购)项目、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项目、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21年第五次物资招标采购项目已收到中标通知书,部分已签订正式合同。因合同执行受客户需求进度影响,对2021年当期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中标项目的相关情况

二、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项目中标金额总计18,162.5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12.54%,以上项目具体交货批次和时间受现场施工进度影响,对2021年当期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但合同的履行期间预计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项目中标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三、风险提示

1、以上项目因受具体交货批次和现场施工进度影响,对2021年当期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胜持有公司股份155,949,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18%;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李广胜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96,2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1.6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62%。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胜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公司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9,375.05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4.26%,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7.49%,对应融资余额59,62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600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62%,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3%,对应融资余额6,600万元。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李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个人收入等。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公司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稳定或股权结构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变化。

特此公告。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1-057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83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联”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7,08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达晨创联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收到达晨创联通知,截至2021年11月30日,达晨创联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已经低于5%,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达晨创联于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1月29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合计2,15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具体明细如下:

备注: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情况:

注:公司于2021年5月实施2020年权益分派,以每股派送红股0.4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达晨创联所持股份由660万股增长至924万股,同时达晨创联持有公司首发限售股份已于2021年9月29日上市流通。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上述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达晨创联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本公告之日起3日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达晨创联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