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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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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1-071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上午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傅光明先生、傅芬芳女士、周红先生等三人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六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公司2021年度实际日常经营情况需求,预计公司与部分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将超出2021年初披露的预计范围,因此特对部分关联企业年初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进行合理调整。此次关联交易额度的调整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调整部分关联交易额度后,双方将继续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1-072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玉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提出,将有效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生产经营。本次调整后关联交易事项将继续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1-073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调整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于调整关联交易预计的概述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并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全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

现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预计公司与部分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将超出2021年初披露的预计范围,因此对部分关联企业年初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进行合理调整。

(二)关于调整关联交易预计的说明

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所需,预计公司向关联方福建日圣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圣食品”)提供的蒸汽供热服务费用将增加。

二、公司需要调整的2021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如公司2021年实际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超出上述预计的,公司将依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维护本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日圣食品

(1)基本情况:日圣食品的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光泽县王家际圣农食品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为傅芬芳。主营业务为:调味品(液 体、固态);食用动物油脂(鸡油、牛油)、调味品(液体、半固态、固态、食 用调味油)产品的生产、销售。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圣农集团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日圣食品总资产为 9,364.74 万元,净资产为 6,865.67 万元,营业收入为 3,287.38 万元。根据其经营状况及以前年度的履约情况分析,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日圣食品发生的交易是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

(二)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日圣食品蒸汽服务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公司与日圣食品于2020年12月签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日圣食品提供供热服务,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有效期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五、调整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日圣食品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发生时均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权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

六、调整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要求下,本次《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已作为单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本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傅光明先生、傅芬芳女士、周红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六位无关联关系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同意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基于公司2021年度实际日常经营情况,公司与部分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将超出2021年初披露的预计范围,因此对部分关联企业年初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进行调整。此外,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同意函;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发基金”)拟作为战略投资者,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对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万泽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万泽”)进行增资,增资后将持有上海万泽3.75%的股权。本次增资后,本公司仍间接持有上海万泽73.33%股权,上海万泽仍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航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7层2-701A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合伙人及份额比例

航发基金由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大型央企及专业金融投资机构,于2018年9月28日完成设立。在国家科技“两机”重大专项的背景下,航发基金围绕“投资聚焦主业、获取稳定收益、适当分散风险”的原则展开投资,重点投资方向为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上下游相关技术和产业领域。

航发基金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万泽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毕天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3245069562

成立日期:2015-01-27

注册资本:10,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肖业路8弄5号、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铸造机械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制造;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1)增资前股东及持股比例

(2)增资后股东及持股比例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增资安排

航发基金以3,000万元人民币增资价款对上海万泽进行增资;增资价款中4,090,909元人民币计入上海万泽注册资本,剩余25,909,091元人民币计入上海万泽的资本公积。

2、增资价款的缴付

航发基金应在本次增资的交割前提条件全部满足之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其应支付的增资价款以现金方式全部支付至上海万泽指定的账户。在航发基金完成付款完成后的一个工作日内,上海万泽应向航发基金递交符合公司法要求的、经签字盖章的出资证明函。

3、增资用途

增资的款项应用于与上海万泽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但不得用于向上海万泽或其关联企业的股东、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费用、对外借款、担保、买卖股票、期货、房地产投资等上海万泽主营业务以外的事项。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本公司的高温合金业务正处于加速发展的窗口期,为紧抓行业发展机遇、补充现金流加大研发投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万泽决定引进航发基金作为战略投资者。航发基金在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相关产业整合方面具有专业力和影响力,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布局,有助于持续增强公司竞争优势,提升盈利水平,将对公司的高温合金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关于上海万泽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30日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全资下属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1-033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全资下属公司增资的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1-117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海程邦达(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海程”)、Bondex Logistics Seattle Corp.(以下简称“美国海程”)均为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 增资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海程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物流”)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香港海程增资1,100万美元,并由香港海程向全资子公司美国海程增资1,100万美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事宜尚需向发改委、商务局、外汇管理局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履行境外投资审批、备案手续,最终获批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以及存在未获批准的风险。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增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际物流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香港海程增资1,100万美元,并由香港海程向全资子公司美国海程增资1,100万美元,用于美国海程开展美国地区海外仓业务,开拓中美跨境电商市场。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间接持有香港海程、美国海程100%股权。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全资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美国海程的业务发展需要,在上述增资额度内分次向香港海程、美国海程实施增资,按规定办理本次增资的相关手续。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增资为境外投资,尚需向相关政府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发改委、商务局、外汇管理局)履行境外投资审批、备案手续。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香港海程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程邦达(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万美元

3、法定代表人:唐海

4、注册地址:香港九龙荔枝角长沙湾道928-930号时代中心9楼901室

5、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国际物流,国际贸易,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进出口

6、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20年度数据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9月数据未经审计。

7、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完成前后,国际物流均直接持有香港海程100%股权,公司间接持有香港海程100%股权。

(二)美国海程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Bondex Logistics Seattle Corp.

2、发行股本:10,000股

3、法定代表人:徐凯利

4、注册地址:1200S, 192nd Street, Suite #204, Seattle, Washington

5、经营范围:运输及仓储

6、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20年度数据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9月数据未经审计。

7、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完成前后,香港海程均直接持有美国海程100%股权,公司间接持有美国海程100%股权。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增强美国海程的资本实力,增加其营运资金,有利于公司更好开展中美跨境电商业务,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未来长期的业务发展需要。

四、本次增资存在的风险

1、审批风险

本次增资涉及境外投资,需向相关政府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发改委、商务局、外汇管理局)履行境外投资审批,能否完成相关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2、经营及市场拓展风险

美国在政策、法律、经营环境等多方面与国内存在重大区别,因此在开拓中美跨境电商市场中可能会面临竞争风险、客户风险、价格风险等市场风险,增资计划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存在不能达到原计划及预期目标的风险。

3、外汇风险

本次增资均为境外投资,后续境外公司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在国际范围内收付外汇或拥有以外币表示的债权债务。若汇率发生较大变动,将会给公司带来汇兑风险。

4、疫情及贸易摩擦风险

目前国外疫情恢复状况仍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持续恶化直接影响到全球外贸,间接影响到公司行业发展。近三年中美贸易摩擦不断上升,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不确定性较大,有可能会影响项目持续经营。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权益登记日:2021年11月30日

●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205,000份。

● 股票期权登记人数:5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新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权益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2021年10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205,000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登记股票期权205,000份,实际登记数量与授予数量不存在差异。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实际情况如下:

1、预留授予日:2021年10月27日。

2、预留授予数量:205,000份。

3、授予人数:5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及新事业部关键人员。

4、行权价格:28.51元/股。

5、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完成登记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a)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b)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c)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d)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4)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除满足授予条件外,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行权:

(a)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至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b)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个人行权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则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行权;若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其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7、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二、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手续,登记股票期权205,000份。

三、预留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假设预留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且在各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则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授予的205,000份股票期权需摊销的总成本为131.30万元,2021年至2024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

1、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3、以上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8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黄和宾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65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1%;本次质押后,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782,775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德全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1,4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本次质押后,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573,3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黄和宾先生、刘德全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注1:根据《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协议》约定,解除质押登记申请应当在如下任一情形触发时(以较早为准)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证登提交:(1)出质人按照《股份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全职工作及竞业限制义务等协议义务;质押股份在中证登完成质押登记手续之日起届满五年。

注2:本次质押是为了履行与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厦门益悦”)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中关于全职工作及竞业限制义务等协议义务的履约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合诚股份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2、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质押的目的

本次质押是为了履行与厦门益悦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中关于全职工作及竞业限制义务等协议义务的履约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合诚股份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2、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根据本次《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可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质押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170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吴海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2人,董事蒋渊女士、赵浩先生、周国华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无法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顾卫平先生、蒋善清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无法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柴心明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本议案关联股东陆磊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妍婧、张晓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