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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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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2021-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灵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3472号)。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08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战略配售。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150.0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14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5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3,000.0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通灵股份于2021年11月30日(T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通灵股份”股票855.00万股。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1年12月2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1年12月2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2月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创业板、科创板、主板、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创业板、科创板、主板首发股票项目及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3,880,437户,有效申购股数为92,013,526,000股,配号总数为184,027,052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184027052。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0,761.81591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6,000,000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54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45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58128926%,申购倍数为6,323.95368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2021年12月1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08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21年12月2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联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3103号)。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73元/股。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5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15.00%。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62.38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41%。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287.618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072.618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3.0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65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6.96%。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2,837.618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家联科技于2021年11月30日(T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家联科技”股票765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1年12月2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2021年12月2日(T+2日)披露的《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于2021年12月2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2月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招商资管家联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创业板、科创板、上交所主板、深交所主板、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创业板、科创板、上交所主板、深交所主板首发股票项目及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3,824,510户,有效申购股数为83,307,522,000股,配号总数为166,615,044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166615044。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0,889.87216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567.55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505.068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53.04%;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332.5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46.96%。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59955544%,有效申购倍数为6,251.73705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2021年12月1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08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21年12月2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3368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华强科技”,扩位简称为“华强科技”,股票代码为688151。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5.09元/股,发行数量为86,206,200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7,241,240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20.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缴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3,518,073股,占发行总数量的15.68%。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3,723,167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51,999,127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1.54%;网上发行数量为20,689,0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8.46%。最终网下、网上初始发行合计数量72,688,127股。

根据《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4,197.03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7,269,000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4,730,127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1.54%;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7,958,000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8.46%。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219768%。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11月29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战略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跟投机构为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战略投资者为中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宜昌中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21年11月22日(T-3日),全部战略投资者均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无需缴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12月1日(T+4日)之前将超额缴款部分依据原路径退回。

综上,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2、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7,876,863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978,199,122.67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81,137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847,097.33

3、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44,730,127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569,580,156.43

(3)网下投资者缴纳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元):7,847,906.8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5)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

二、网下限售账号摇号结果

根据《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11月30日(T+3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778 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华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限售账号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凡参与网下发行申购华强科技A股股票并获配的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

本次发行参与网下配售摇号的共有3,411个账户,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342个。根据摇号结果,所有中签的账户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3,095,800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6.92%,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26%。本次网下摇号中签的配售对象具体情况请详见“附表:华强科技网下摇号中签配售明细”。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81,137股,包销金额为2,847,097.33元,包销股份的数量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后的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1116%,包销股份的数量占总的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0941%。

2021年12月1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依据保荐协议与承销协议的约定将余股包销资金、战略配售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96658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栋20层

发行人: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1日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付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1

债券代码:128140 债券简称:润建转债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润建转债”将于2021年12月7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的利息,每10张“润建转债”(面值1,000.00元)利息为3.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1年12月6日

3、除息日:2021年12月7日

4、付息日:2021年12月7日

5、“润建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6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6、“润建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6日,凡在2021年12月6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润建转债”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1年12月6日卖出“润建转债”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1年12月7日

8、下一付息期利率:0.60%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公开发行了1,0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9,000万元。

根据《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规定,在“润建转债”的计息期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润建转债”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6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润建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代码:128140

2、债券简称:润建转债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09,000万元(1,090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09,000万元(1,09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0年12月29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12月7日至2026年12月7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1年6月14日至2026年12月7日

9、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6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10、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

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2)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0年12月7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 = B × 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3)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4、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公司本次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评级,并出具了《润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19】第 Z【802】号01),根据该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债务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

2021年度,中证鹏元对公司主体及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根据中证鹏元于2021年06月24日出具的《2020年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1】跟踪第【398】号01),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润建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6日期间的利息,当期票面利率为0.30%,本次付息每10张(面值1,00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3.00元(含税)。

对于持有“润建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2.40元(税后);对于持有“润建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3.00元(含税);对于持有“润建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10张派发利息3.00元(含税),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1年12月6日(星期一)

2、债券除息日:2021年12月7日(星期二)

3、债券付息日:2021年12月7日(星期二)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的对象为:截至2021年12月6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因此,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润建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12月0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咨询部门:证券部

联系人:王沛佳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16号富力盈凯广场4501

联系电话:020-87596583

传真电话:020-87743715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

文件。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日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83 股票简称:天润工业 编号:2021-054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21-044)。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1年8月26日- 2021年11月30日期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47,500万元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提示

(1)尽管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公司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司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有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公告日前12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包括本公告涉及的理财产品在内,公司公告日前12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共计22,600万元。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相关理财产品的说明书及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