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35版)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9: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荣政、陈锋
(2)电 话:0754-88211322
(3)传 真:0754-88110058
(4)邮箱:stock@ghtech.com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741,投票简称为“光华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科技”)股份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光华科技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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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6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及相关规定,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公司于2017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2018年12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核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3号)的核准,同意光华科技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376,844股新股。本公司实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228,79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7.57元,共计募集人民币249,999,980.86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7,395,907.3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2,604,073.47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6月29日全部到账,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8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分别与中国银行汕头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将保荐机构变更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与中国银行汕头科技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另外,由于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初始存放募集资金为补充流动资金之用,且于2017年11月17日所有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销户,因此未再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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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该次尚未扣除的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2,395,907.39元。
(二)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31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4,9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9,3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6,700,000.00元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242,600,000.00元,扣除其他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2,044,890.43元,实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555,109.57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12月20日全部到账,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51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与中国银行汕头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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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该次尚未扣除的其他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2,044,890.43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和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于2017年12月11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广州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将结余募集资金6,124.06万元(含利息)投资于“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额为8,000万元,实施地点为汕头市大学路295号光华科技厂区,计划于开始建设后 12个月完成。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7年6月2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人民币81,492,852.00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630号)。2017年8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492,852.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自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董事会决议通过日(2017年8月28日)至2018年11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人民币275,989,269.53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529号)。2018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0,555,109.5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五)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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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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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下表: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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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并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广州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将结余募集资金6,124.06万元(含利息)投资于“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将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不产生独立经济效益。
(二)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下表: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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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受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大幅退坡政策影响,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出现近十年来首次下滑。受此影响,新能源汽车上游产业链明显承压,锂电池材料行业在2019年市场需求锐减且产品价格大幅下滑对公司2020年投产后的销售产生了重大影响。受行业环境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生产样品客户认证周期明显延长,导致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因此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适当调整了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年产14,000吨锂电池正极材料建设项目于2020年6月30日全面投产。由于投产前期,产能无法及时释放,投资与产出不匹配导致项目出现阶段性亏损。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公司未有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公司未有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公司未有前次募集资金结余。
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八、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30日批准报出。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表1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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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广州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募集前、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6,850.71万元,其中:与发行相关的费用739.59万元;变更用途募集资金的金额6,124.06元扣除自募集资金到期日至变更募集资金日止产生的利息收入12.94万元后的金额6,111.12万元。
注2、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并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广州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将结余募集资金6,124.06万元(含利息)投资于“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新增投资总额为8,000万元,实施地点为汕头市大学路295号光华科技厂区,项目于2018年9月建设完成。
附表2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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