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53版)
议案内容:根据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需要,公司拟聘请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六)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邱庆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监事会同意邱庆女士辞职,同时提名王珊珊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1-066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2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B-6号楼C座七层C701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6日
至2021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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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公告已于2021年8月31日、2021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3、4、5、8、9、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6、8、9、11、22、2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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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12月14日16:00,信函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B-6号楼C座七层C701室
邮编:100192
会务联系人:鲍星竹
联系电话:86-10-62927176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四)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前来现场参会的人员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将遵循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对参会人员进行体温、行程等情况的核验和登记,从外地来北京参会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敬请予以理解配合。
特别提示:敬请前来参会的股东充分关注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的更新变化,同时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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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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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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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1-062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H股上市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已启动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考虑到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马施云”)在H股发行并上市项目方面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董事会决定聘请大华马施云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基本信息: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大华国际(香港)的成员所之一。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为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30号新港中心1座801-806室。其经营范围包括审计、保证、会计、业务外判、税务及其他谘询服务。
人员信息: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为邓霭莲女士。大华国际于全球超过110个国家,成员所达600间以上,拥有30,000名员工。
业务规模: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航运、运输及物流、金融服务、保险、地产及建筑、医疗保健、能源、采矿和天然资源、制造及分销、教育及科技。
三、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马施云进行了事前审查,对大华马施云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大华马施云具备H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财务审计要求。同意聘请大华马施云为公司H股上市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拟聘请的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H股上市的服务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请H股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拟聘请的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H股发行并上市提供财务审计的资格、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请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表决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马施云为公司H股上市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公司聘请大华马施云作为公司H股上市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聘请公司H股上市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1-055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国强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更好地整合资源配置,明确职责划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拟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与优化,本次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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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聘请的美世(中国)有限公司提交的咨询建议,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任职的管理岗位领取薪酬,各管理岗位的薪酬发放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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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张国强、宋海英、张禾回避。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动力”)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不超过5,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740万元超募资金(超募资金总额为2,466.93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68%)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需要,公司编制了《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本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研发投入、扩大运营规模、市场拓展与产品营销、产业链布局、补充营运资金等用途。最终使用计划,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公司现行及未来资金需求等最终确定。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计划以公司H股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兼顾公司现有股东和未来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的利益,在扣除公司于本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之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股利(如有)后,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并上市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照其于本次发行并上市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增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内容:董事会现提名陈素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将报送相关监管机构,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陈素权先生任期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董事会现确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角色如下:
张国强先生、张禾先生、宋海英女士为公司执行董事;
吴勇先生、滕人杰女士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方建一先生、张进华先生、刘小诗先生、陈素权先生(陈素权先生的任期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之日起)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对于董事角色的确认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对于目前尚未完成相关程序正式就任的董事,其董事角色的确认于该等董事正式就任之日生效。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同意选举陈素权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为止;同时,自陈素权先生的任期开始之日起,宋海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同时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公司拟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以下统称“责任保险”),责任限额为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制定了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制定了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制定了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制定了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制定了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制定了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制定了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下转15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