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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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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4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制定了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制定了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制定了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制定了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制度》。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制定了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董事会拟对下列现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规则》《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则》《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规则》《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则》《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益冲突管理制度》《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制定了《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需要,公司拟聘请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选聘联席公司秘书及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康智及刘国贤为联席公司秘书,并委任张国强及刘国贤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规定的授权代表。该等聘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至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满三年之日止。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在香港注册成为非香港公司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拟在香港设立营业地点,并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注册为“非香港公司”,同时根据要求委任“非香港公司”的获授权代表。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注册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作出任何行动,授权公司秘书安排递交注册相关表格及文件到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存档,并同意缴纳“非香港公司”注册费用及申请商业登记证费用等必须的注册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作出电子呈交系统(E-Submission System)申请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需要,公司拟向香港联交所作出电子呈交系统(E-Submission System)申请,公司董事会拟批准及确认任何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代表公司签署相关申请文件及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提交相关信息,并接受香港联交所关于使用电子呈交系统的相关条款。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12月1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1-056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更好地整合资源配置,明确权责体系,提高公司科学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与优化。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附件: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1-057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与该议案利益相关的董事张国强、宋海英和张禾回避表决。

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聘请的美世(中国)有限公司提交的咨询建议,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参照行业及地区薪资水平等因素,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任职的管理岗位领取薪酬,各管理岗位的薪酬发放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年

注:(1)高管年度总现金收入由年度基本工资、浮动奖金和年度固定津贴三个部分组成,年度实际薪酬发放总额,受当年公司业绩达成情况及个人业绩表现(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影响,在薪酬幅宽范围之内波动,但全年总收入将限定在薪酬幅宽范围之内;

(2)基本工资为薪酬的60%,按月固定发放;剩余40%作为浮动奖金,与绩效挂钩,绩效评价、考核标准及浮动奖金计算系数,以公司绩效管理规定为准;

(3)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其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充分考虑了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对相关议案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利益相关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88339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1-061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因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关于到香港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作补充修改的意见的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H股发行后适用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现行《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与《公司章程(草案)》的内容对照详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对照表》。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单独或共同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办理章程修改、修改注册资本及工商备案的相关事宜。

《公司章程(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施行。在此之前,现行《公司章程》将继续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附件:《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对照表》

(下转15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