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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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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1-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月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1-063

转债代码:113588 转债简称:润达转债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月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五家全资子公司:鑫海润邦、青岛益信、惠中医疗、广东润达、杭州润达;

八家控股子公司:重庆润达、云南康泰、武汉尚检、润达榕嘉、苏州润达、合肥三立、济南润达、合肥润达。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1年11月合计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0,276.42万元,此前已实际为该等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134,697.43万元,截至目前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164,973.85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将持有的股份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公司实际承担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责任。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均为200,963.85万元,均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2.73%。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9,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告:临2021-013)。

2021年11月,在上述批准范围内发生如下担保:

注:1、反担保及担保分割措施:(1)重庆润达其他少数股东将合计39%的股权质押给公司;(2)云南康泰其他少数股东将合计18.37%的股权质押给公司;(3)武汉尚检其他少数股东将合计24%的股权质押给公司;(4)润达榕嘉其他少数股东将合计49%的股权质押给公司;(5)合肥三立其他少数股东将合计35%的股权质押给公司;(6)济南润达其他少数股东将30%的股权质押给公司;(7)合肥润达其他少数股东将合计60%的股权质押给公司;(8)苏州润达股东就招商银行500.00万贷款签订 《担保责任分割协议》,公司实际承担51%的担保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简称“鑫海润邦”)

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号甲12层1209户

法定代表人:胡震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疗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设备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母婴用品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装卸搬运;专用设备修理【分支机构经营】;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洁具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光学玻璃销售;玻璃仪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注:2020年数据经审计,2021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2、重庆润达康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简称“重庆润达”)

公司住所: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翠柏路101号5幢17-2、17-3

法定代表人:黄六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除外),销售:药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医疗器械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医疗器械设备租赁、维修;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物品)、电脑及配件、办公用品、检测试剂、实验试剂、教学科研实验室仪器及试剂;研发、销售:仪器仪表、体外诊断试剂;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1%股权。

注:2020年数据经审计,2021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3、云南润达康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云南康泰”)

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科光路8号B幢502室

法定代表人:马俊生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器械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机械设备维修,药品类体外诊断试剂,自有设备租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电脑及配件、仪器仪表、办公用品销售、消毒产品销售、普通货物运输、货物冷链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1.63%股权。

注:2020年数据经审计,2021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4、武汉润达尚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尚检”)

公司住所:武昌区宝通寺路20号百瑞景中央生活区五期(西区)第4幢2层3、4、17、18、19号、第4幢3层1、2、3、4、18、19、20号

法定代表人:陈政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物技术开发;医疗器械I类批发(或零售);医疗器械II、III类批发;医疗器械的租赁、安装、维修;汽车销售;食品药品检验仪器安装、维修及批零兼营;办公用品、塑料制品批零兼营;实验室设备、计量检定设备、生物化学试剂(不含危化品)、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家用电器、智能设备、办公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卫生用品、消毒用品、医疗设备的批零兼营;供应链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6%股权。

注:2020年数据经审计,2021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5、上海润达榕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润达榕嘉”)

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江杨南路880号V077

法定代表人:钱学庆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生物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投资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租赁;销售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机电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金属制品、陶瓷制品、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办公用品、教学科研实验室仪器、生物试剂(除医用生物试剂、兽用生物试剂及危险化学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建筑装饰材料零售;专业设计服务;金属活动房屋、集装箱箱体、机械设备的组装、拼接、改装、销售、技术研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

注:2020年数据经审计,2021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6、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青岛益信”)

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号甲12层1202-1206室

法定代表人:胡震宁

经营范围:依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一类医疗器械;批发:计算机及配件、办公用品、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仪器仪表,玻璃器械、消毒产品、化学试剂(不含药物试剂及危险品)、办公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卫生洁具、制冷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业秘密);医疗器械技术信息咨询;医疗设备租赁;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维修及技术服务。经营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注:2020年数据经审计,2021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7、上海惠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惠中医疗”)

公司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卫昌路1018号

法定代表人:仝文斌

经营范围:临床检验器械、监测仪及配套试剂、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配件的研发及相关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医疗器械生产(范围详见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化工原料(除危险品)的研发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五金交电、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自有设备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注:2020年数据经审计,2021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8、合肥三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合肥三立”)

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浮山路与望江西路交口东南角华佗巷50号车间二4001室

法定代表人:汤勇

经营范围: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与销售;软件销售与维修;医疗器械租赁;医药咨询服务及售后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会议策划;五金、交电产品批发;化学试剂(除危险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润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5%股权。

注:2020年数据经审计,2021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9、广东省润达医学诊断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广东润达”)

公司住所: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汉溪村(汉溪商业中心)泽溪街9号1406

法定代表人:陈政

经营范围:专业技术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注:2020年数据经审计,2021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10、苏州润达汇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苏州润达”)

公司住所: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188号南京师范大学科技园17楼E1座

法定代表人:张昕明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办公服务;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仪器仪表修理;计量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疗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

注:2020年数据经审计,2021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11、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济南润达”)

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东风街道辛祝路87-1号306、307、308室

法定代表人:李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衡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五金产品零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股权。

注:2020年数据经审计,2021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12、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合肥润达”)

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光路118号药检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刘田姣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机械设备维修;一、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体外诊断试剂销售;自有设备租赁;电脑及配件、办公用品、仪器仪表销售及租赁;医疗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软硬件的研发、销售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0%股权。

注:2020年数据经审计,2021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13、杭州润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杭州润达”)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398号国投大厦1303室

法定代表人:陈政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注:2020年数据经审计,2021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注:(1)贷款期限以实际发生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董事会发表意见: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贷款为各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的,并且被担保方具有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公司能实时监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详见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均为200,963.85万元,均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2.73%,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883 股票简称:博闻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53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平安信托固益联3M-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代码:B52748)

●委托理财期限:自产品成立日起,每满3个月的月度对日(若该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开放申赎。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4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预先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一、前次委托理财到期收益情况

2021年8月27日,公司以自有流动资金4,000万元继续申购了平安信托固益联3M-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代码:B52748),8月31日确认申购手续办理成功,该产品运作周期为自产品成立日起,每满3个月的月度对日开放申赎,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年化4.2%(具体基准以发行时询价为准)[内容详见2021年9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8)],该产品于2021年11月26日到期,公司于11月30日收到投资收益43.17万元。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流动资产状况,为合理运用公司自有资金,在评估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收益率、保障资金流动性的基础上,公司使用4,000万元本金继续购买平安信托固益联3M-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该产品或“平安信托固益联3M-11号”)。

(二)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制订了《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业务操作规程》、《理财产品投资业务操作规程》等专项内控制度,规范了公司短期投资业务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加强防范和降低投资风险,促进相关业务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投资部门拟定短期投资理财计划,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实施。

3、公司业务部门及经办人对受托方及其发行的理财产品事先预审,严格把关,密切跟踪投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状况,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及时采取相应赎回措施;同时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投资情况,并报送董事会备案。

4、公司风控内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理财产品的品种、时限、额度及履行的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全面检查,定期报送董事会备案。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办理委托理财业务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2021年4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预先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4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

根据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自有流动资金4,000万元继续购买平安信托固益联3M-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具体如下: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委托方: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详见前述平安信托固益联3M-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要素表“投资范围”。

(三)该产品为固定收益类委托理财产品,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资金周转所需的前提下实施的,该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风险控制分析

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充分运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的委托理财产品,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平安信托固益联3M-11号的投资行为,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和授权,公司本次购买的平安信托固益联3M-11号属于中低风险产品。

在该产品运行期间,公司业务部门将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该产品的运行情况;公司财务部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风控内审部对投资资金的使用与运行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投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将实时跟踪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上述措施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三)本次委托理财资产受托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318)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公司对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08,845,806.81元、流动资产256,005,827.63元(其中货币资金为30,091,745.67元),本次购买平安信托固益联3M-11号40,000,000.00元,占最近一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货币资金的比例分别为5.64%、15.62%、132.93%。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该产品,不影响日常经营运转,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本次购买平安信托固益联3M-11号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将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选择购买的平安信托固益联3M-11号属于中低风险产品,该产品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本金损失风险:本信托计划根据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可投资于目标资管产品,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本信托计划及所投资标的均为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投资人需审慎进行投资决策,可能面临本金损失的风险。证券投资过往业绩不代表将来业绩,相关信托计划文件(包括信托特定推介材料)中披露的受托人和目标资管产品管理人的过往业绩不构成对本信托计划的收益保证,也不代表受托人或目标资管产品管理人保证本信托计划不发生亏损或一定盈利。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计划的业绩并不构成本信托的业绩表现保证;信托计划的既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保证信托财产的运用无风险,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投资人需审慎进行投资决策,可能面临本金损失的风险。

(二)浮动服务费计提基准不达及调整风险:本信托计划设有适用的浮动服务费计提基准(年化),指受托人根据市场情况、投资组合运作情况所设定的计提浮动服务费的基准(年化),仅为浮动服务费的计算而设,并不代表受托人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对信托利益的承诺或保证。根据市场情况,受托人有权调整本信托计划浮动服务费计提基准,并决定调整事项生效日,无需另行征得信托计划委托人/受益人的同意。本信托计划决定本信托计划浮动服务费计提基准的,受托人应于调整事项生效日前【10】个交易日通过网站公告或其他方式向委托人披露,并对不同意调整浮动服务费计提基准的委托人提供信托单位份额的赎回安排。如本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受益人不认可浮动服务费计提基准的调整,可于调整事项生效日前的开放日对所持的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单位份额进行赎回操作。委托人/受益人未赎回其持有的全部信托计划份额的,视为认可浮动服务费计提基准的调整并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本信托计划存在不达浮动服务费计提基准的风险。极端情况下,也会出现本金损失。

(三)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所引起的波动,将对本信托计划产生潜在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大宗交易风险、再投资风险、购买力风险、债券投资风险等。

(四)信用风险:信托计划收益的实现取决于所投资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固定收益类资管产品管理人的信用水平。在交易过程中,如所投资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固定收益类资管产品管理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收益的,将造成信托财产的损失。

(五)管理风险:本信托计划的投资由受托人运作,本信托计划投资活动的成功将主要依靠受托人挑选的投资品种之能力。因此,有可能因受托人判断有误、获取信息不充分等因素影响本信托计划的投资收益水平,使信托财产蒙受损失。由于受托人的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其在管理信托财产的过程中对信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的判断,导致影响信托财产管理效果的风险。

(六)流动性风险:本信托计划存续期内设置投资周期及开放日安排,委托人/受益人仅能在开放日(包括临时开放日)赎回信托单位。该等安排可能对受益人自身的流动性造成不利的影响。委托人和受益人需合理规划自身资金安排。本信托计划可投资于目标资管产品,如目标资管产品发生流动性风险,则本信托计划的流动性将受到严重影响。

(七)投资保障基金的特别风险:如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银监发[2014]50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及保障基金的相关协议文件的约定,受托人需以部分信托财产认购的保障基金的,保障基金收益按照如下方式确定:在保障基金收入扣除日常支出后,净收益率高于国家一年期存款利率的,按照国家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净收益率低于国家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时,由保障基金公司提出收益分配方案并报基金理事会审议。因此,受托人用于认购保障基金的部分信托财产的收益相较于用于其他投资的信托财产的收益可能要低。保障基金公司向受托人支付用于认购保障基金的部分信托财产的本金和收益时,存在延迟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形下,受托人可以以自有资金垫付,实现向投资者的顺利退出,但仍不排除存在委托人信托利益支付相应延迟的可能性。

(八)其他风险:如投资顾问风险、保管人风险、预警止损风险、双重收费风险、分红相关风险、交易结构风险、目标资管产品的风险等。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1年4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预先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4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

根据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流动资金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办理委托理财业务,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9.00%。该资金额度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八、公司自上述决策程序授权至本公告日,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自上述决策程序授权至本公告日,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尚未收回本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001.16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解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1-59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解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1-049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有限)解押8,000,000股公司股份。

● 本次解押后,太极有限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46,545,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0.26%,占公司总股本的8.36%。

本次股份质押解除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接公司控股股东太极有限通知,获

悉其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具体如下:

经与太极有限核实,本次太极有限解押的800万股股份后期有质押计划,届时公司将根据质押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本次解押后,太极有限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46,545,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0.26%,占公司总股本的8.36%。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事项概述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0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6)。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6,301,203股,占公司总股本13,600,689,988股的比例为0.56%,回购成交最低价为3.63元/股,最高价为3.8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368.0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