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25号永泰福朋喜来登酒店宴会A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2日
至2021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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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之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大会的第1、2项议案需要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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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表)应于2021年12月14日(星期二)或该日以前,将出席会议的回执以专人传递、邮寄或者传真的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股东回执见附件3)
(二)出席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 24 小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13:30-14:0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25号永泰福朋喜来登酒店宴会A厅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36
联系电话:010-51862188
传真:010-63984785
(二)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股东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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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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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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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回执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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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29日、11月30日、12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大信息。
● 公司2021年度前三季度业绩亏损,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29日、11月30日、12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及各子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策划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公司2021年度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0.95万元,同比下降213.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83.96万元,同比下降331.28%,公司前三季度业绩亏损。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最近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的累计涨幅偏离值已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声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意向与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已披露的公开信息真实、准确,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证券简称:中国中车(A股) 公告编号:临2021-049 证券代码: 1766(H股) 证券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1-154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5 转债代码:113566 转债简称:翔港转债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密尔克卫”)股东上海演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演若投资”)、上海演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演智投资”)、上海演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演惠投资”)分别持有公司股份7,003,922股、5,007,583股、5,010,500股,分别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26%、3.04%、3.05%。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公司股东演若投资、演智投资、演惠投资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44,800股、687,500股、926,000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3%,自该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演若投资、演智投资、演惠投资合计减持数量已过半,演若投资、演智投资、演惠投资合计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04,8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股东演若投资、演智投资、演惠投资系员工持股平台,股份来源为公司IPO前取得,其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银河先生不会通过本次减持计划获得任何收益。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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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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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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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演若投资、演智投资、演惠投资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演若投资、演智投资、演惠投资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演若投资、演智投资、演惠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减持期间,演若投资、演智投资、演惠投资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9年6月20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投资”)与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国创宁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巽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源旭投资有限公司、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开弦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伙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9亿元参与投资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夏宁柏基金”)。
2019年10月28日,宁波源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旭投资”)与宁夏宁柏基金所有合伙人共同签署了合伙协议,源旭投资向宁夏宁柏基金的认缴出资由人民币1.8亿元增加至人民币4.475亿元。本次变更后,宁夏宁柏基金的总规模由人民币18.91亿元增加至人民币21.585亿元。
2020年7月24日,电气投资收到宁夏宁柏基金发出的《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关于变更管理人的通知函》,宁夏宁柏基金的管理人由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电气投资拟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联交所”)以不低于经国资备案后投资公司所持有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资产评估价格人民币6.077122亿元为依据,挂牌转让电气投资在宁夏宁柏基金中的全部权益。上述转让完成后,电气投资将不再持有宁夏宁柏基金的份额。
关于上述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19年6月21日、2019年10月29日、2020年7月28日和2021年10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二、基金进展情况
上海联交所已于2021年11月1日公开披露了“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4.9亿元财产份额(占总份额的22.7%)及相关权益”项目(以下简称“宁柏项目”)转让公告。近日,电气投资收到上海联交所通知,上海联交所已对宁柏项目予以终结。
鉴于此,电气投资决定不再于上海联交所实施宁柏项目挂牌转让。通过多方沟通,现拟于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转让电气投资在宁夏宁柏基金中的全部权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本次电气投资将所持宁夏宁柏基金份额进行挂牌后,存在无人申请购买的风险。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宁柏项目基金份额转让的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21-095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20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1月2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1-004、临2021-006和临2021-012号公告)。
截至2021年11月末,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1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建午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郑羲亮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雨顺 刘入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截至2021年11月30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公司”或“上市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5,469,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03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91元/股,交易总金额为50,505,033.0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下限为25,468,361股,即不低于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5%;上限为50,936,721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5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4,516.96万元,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2)。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为B882780435。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了《香江控股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4)。以上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9月2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516,762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00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93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027,204.0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1年11月30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公司”或“上市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5,469,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03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91元/股,交易总金额为50,505,033.0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08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