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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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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21-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芯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3558号)。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1,056.2440万股。初始战略配售预计发行数量为3,316.8732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3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115.0045万股,占发行总量的19.13%,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201.8687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调整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7,393.389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2.69%;网上发行数量为1,547.8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17.31%。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东芯股份于2021年12月1日(T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东芯股份”A股1,547.8500万股。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1年12月3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于2021年12月3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佣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2月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期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限售期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5,604,601户,有效申购股数为69,588,785,500 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02224281%。配号总数为139,177,571个,号码范围为100,000,000,000 -100,139,177,570。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4,495.84 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894.1500万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6,499.2395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2.69%,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442.000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7.31%。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509186%。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2021年12月2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21年12月3日(T+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于2021年9月9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494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联合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0,000,100股。其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000,005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战略配售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20.000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80.0002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网下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3,120.0097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41%;网上发行数量为760.0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19.59%。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58元/股。

发行人于2021年12月1日(T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迪哲医药”股票760.0000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1年12月3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52.58元/股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资金应于2021年12月3日(T+2日)16:00前到账。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2月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票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获配的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2021年12月6日(T+3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以下简称“网下配售摇号抽签”)。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采用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规并应承担违规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把违规情况及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5,505,728户,有效申购股数为37,769,106,0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02012227%。

配号总数为75,538,212个,号码范围为100,000,000,000-100,075,538,211。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4,969.62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00%(即388.0500万股)从网下回拨到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731.9597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41%;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148.05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59%。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039654%。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定于2021年12月2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摇号抽签仪式,并将于2021年12月3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2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灵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3472号)。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0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08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150.0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14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5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根据《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0,761.81591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6,000,000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54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45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8.5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158128926%,有效申购倍数为6,323.95368倍。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1年12月2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1年12月2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创业板、科创板、主板、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创业板、科创板、主板首发股票项目及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深证上[2021]919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483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1]212号)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1年11月30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中披露的30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096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5,757,27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情况如下表: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其中,余股1,146股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配售对象“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型保险投资账户”。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0层

联系电话:010-86451551、010-86451552

传真:010-85130542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1年12月2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2月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灵股份”、“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12月1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08室主持了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29,10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发行人: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联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3103号)。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73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5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15.00%。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62.382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5.41%。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287.618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072.618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3.0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65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6.96%。

根据《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0,889.87216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567.55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505.068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53.04%;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332.5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46.96%。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59955544%,有效申购倍数为6,251.73705倍。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1年12月2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1年12月2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30.73元/股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招商资管家联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家联科技员工战配资管计划”),其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创业板、科创板、上交所主板、深交所主板、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创业板、科创板、上交所主板、深交所主板首发股票项目及全国股转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值”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62.38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41%。

截至2021年11月25日(T-3日),战略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根据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战略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注: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12月6日(T+4日)之前,将超额缴款部分依据战略投资者缴款原路径退回。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深证上〔2021〕919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483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1〕21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1年11月30日(T日)结束。《发行公告》中披露的31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291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已进行网下申购,申购总量为5,790,46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结果如下表:

以上初步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其中零股11股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配售原则配售给“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联系电话:0755-23189776、0755-23189773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1年12月2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2月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家联科技”)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12月1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08室主持了家联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摇号中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26,651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家联科技A股股票。

发行人: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