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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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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
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1-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海富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420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目标日期(即2035年12月31日,含该日)的期间,本基金为采用目标日期策略的养老目标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在实际投资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下滑曲线进行调整,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更新。因此,本基金面临实际投资运作与预设的下滑曲线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请投资者予以特别关注。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资产的60%,其中对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10%。随着目标日期的临近,权益类投资比例逐渐下降,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会逐步降低。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与货币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目标日期的期间,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3年(红利再投资所形成的基金份额按原基金份额锁定期锁定),期间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自目标日期次日(即2036年1月1日)起,在不违反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情况下,本基金将自动转型为“海富通聚优睿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届时本基金将转为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赎回的运作模式及变更基金名称,并不再受3年锁定持有期的限制。转型后,基金投资、申购赎回等业务将进行调整,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改变。转型后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可能与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不匹配,投资者在基金转型后继续持有本基金可能面临无法实现投资目标的风险。转型后的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合计不超过2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目标日期后,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3.本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2021年12月6日起至2021年12月17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本基金销售机构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即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设在上海的直销中心,其他销售机构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告。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及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发起资金提供方持有的基金份额亦受份额锁定持有期的限制)。

6.在基金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基金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7.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进行多次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本基金单笔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0元,销售机构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8.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时,需开立本基金登记机构提供的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已经开立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则无须再另行开立基金账户,直接以此基金账户办理认购申请即可。发售期内本公司指定销售网点和本公司直销中心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9.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以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通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最终认购确认情况。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于2021年12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海富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海富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同时进行本基金的销售。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2.对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咨询购买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予以公告。

14.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投资品种包含资产支持证券品种,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一般都针对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且仅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该品种的流动性较差,且抵押资产的流动性较差,因此,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可能给组合资产净值带来一定的风险。另外,资产支持证券还面临提前偿还和延期支付的风险。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十七、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以1.00元发售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发售面值的风险。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目标日期(即2035年12月31日,含该日)的期间,本基金为采用目标日期策略的养老目标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会受到股市、债市等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及证券市场,本基金的净值会随着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从而对本基金的业绩产生影响。在本基金挑选基金、股票、债券等投资品种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专业技能、研究能力及投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其对信息的占有、分析和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进而影响基金的投资收益水平。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目标”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本基金采取基金中基金形式运作,申购和赎回确认时间晚于普通基金。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3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10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目标日期(即2035年12月31日,含该日)的期间,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锁定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3年(红利再投资所形成的基金份额按原基金份额锁定期锁定),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请投资者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投资。

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420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公告及本基金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通过《上海证券报》进行公开披露,同时本公告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及本公司的互联网网站(www.hftfund.com)进行公开披露。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购、申购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以及相关公告。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海富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简称:海富通养老目标2035三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基金代码:013253)。

2.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3.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目标日期(即2035年12月31日,含该日)的期间,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3年(红利再投资所形成的基金份额按原基金份额锁定期锁定),期间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起次三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之间的区间,若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起至目标日期的时间间隔不足3年,则以目标日期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期间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自目标日期次日(即2036年1月1日)起,在不违反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情况下,本基金将自动转型为“海富通聚优睿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不再设定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和开放持有期,基金管理人可在每个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等业务。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申购赎回、费率等将做相应的调整,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和操作办法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养老目标基金无需设定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取消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在目标日期前设有锁定持有期的限制,具体实施日期及安排见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大类资产配置,随着目标日期临近逐渐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寻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本基金转型为“海富通聚优睿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之后的投资目标:优选基金投资组合,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6.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7.投资范围和对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目标日期(即2035年12月31日,含该日)的期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资产的60%,其中对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1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自目标日期次日(即2036年1月1日)起,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合计不超过2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的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以及至少满足以下一条标准的混合型基金:

(1)基金合同约定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

(2)基金最近4期季度报告中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

8.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9.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认购海富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销售机构包括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告。

10.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层

联系电话:021-38650797/799

传真:021-38650906/908

联系人:段卓君

11.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2021年12月6日起至2021年12月17日止。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的调整,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投资者多次认购的,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须按照认购申请的确认金额确定认购费率,并据此计算认购费用,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若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基金管理人将把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募集期限届满,若基金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募集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金额合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承诺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12.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费用

本基金收取认购费用,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本基金的认购费率按照认购金额逐级递减,登记机构根据单笔认购的实际确认金额确定每笔认购所适用的费率并分别计算。本基金认购费率如下:

(2)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购费。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登记机构根据单笔认购的实际确认金额确定每次认购所适用的费率并分别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

(如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时,认购费用=固定金额认购费)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认购份额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如: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所对应的认购费率为1.00%。假定该笔认购金额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5.00元。则认购份额为: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10,000×1.00%/(1+1.00%)=99.01元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10,000-99.01=9,900.99元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9,900.99+5.00)/1.00=9,905.99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5.00元,在基金合同生效时,投资者账户登记有本基金份额9,905.99份。

(3)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本基金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销售机构在此最低金额之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已开立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登记基金账号业务。

(5)缴款方式

通过销售网点认购的投资者采用“实时扣款”方式,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采用“全额缴款”方式。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发售期内本基金销售机构和本公司直销中心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 构投资者发售本基金,本基金不设最高认购限额。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0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000.00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

2.投资者在发售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3.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受限制,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的除外)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的除外),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

(一)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注: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下同)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

● 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账号)及银行账户卡的复印件;

●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

● 经本人签字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为结算方便快捷,请预留加入银联的银行卡账号。

(2)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3)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3.注意事项

(1)基金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开户确认结果。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T+2日及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申请受理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二)其他销售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开户和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以在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

(一)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注: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注册登记证书或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原件 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有公章的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有公章的复印件;

(5)印鉴卡一式三份;

(6)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账号)及银行开户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7)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8)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

4.认购资金的划拨

使用贷记凭证或电汇等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5.注意事项

(1)基金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开户确认结果。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T+2日及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申请受理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二)其他销售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开户和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存放在本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认购资金的利息以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聘请法定验资机构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募集期限届满,若本基金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层

法定代表人:杨仓兵

电话:021-38650999

传真:021-50479997

联系人:吴晨莺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40099(免长话费)

公司网址:www.hftfund.com

(二)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银行”)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成立时间:1988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联系电话:021-38650999

(三)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层

法定代表人:杨仓兵

电话:021-38650797/799

传真:021-38650906/908

联系人:段卓君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40099(免长话费)

公司网址:www.hft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168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61

联系人:高雨岑

网址:www.cib.com.cn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3或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17

联系人:陈剑虹

网址:www.essence.com.cn

(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奚博宇

网址:www.95579.com

(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360

联系人:安岩岩

网址:www.nesc.cn

(6)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法定代表人:戴彦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357

联系人:付佳

网址:www.xzsec.com

(7)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30

联系人:陆晓

网址:www.dwzq.com.cn

(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310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网址:www.gjzq.com.cn

(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21楼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36

联系人:李颖

网址:www.guosen.com.cn

(10)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光大银行办公楼14-18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6088

联系人:熊丽

网址:www.cnht.com.cn

(1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318

联系人:孙懿

网址:www.hazq.com

(12)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368

联系人:范坤

网址:www.hlzq.com

(13)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20C-1房

法定代表人:俞洋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全国)

联系人:刘熠

网址:www.cfsc.com.cn

(14)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325或4008608866

联系人:袁伟涛、曹欣

网址:www.kysec.cn

(15)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386

联系人:何斌

网址:www.njzq.com.cn

(1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联系人:胡馨文

网址:www.swhysc.com

(17)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000562

联系人:王怀春

网址:www.swhysc.com

(18)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办公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351

联系人:李欣

网址:www.xcsc.com

(19)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21、22、23层

法定代表人: 严亦斌

办公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21、22、23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564

联系人:彭莲

网址:www.ykzq.com

(2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23楼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65

联系人:黄婵君

网址:www.newone.com.cn

(2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1或4008888888

联系人:辛国政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2)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346

联系人:孙丹华

网址:www.iztzq.com

(2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87或4008888108

联系人:许梦园

网址:www.csc108.com

(24)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B、C

法定代表人:王广学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皇冠大厦11楼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7780

联系人:刘芸

网址:www.cfc108.com

(2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48

联系人:王一通

网址:www.cs.ecitic.com

(26)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01房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48

联系人:梁微

网址:www.gzs.com.cn

(2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48

联系人:刘晓明

网址:sd.citics.com

(2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9908826

联系人:刘宏莹

网址:www.citicsf.com

(2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徐家汇街道宛平南路88号金座26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王超

网址: www.1234567.com.cn

(3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李雁雯

网址:蚂蚁财富APP

(3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联系人:董一峰

网址:www.5ifund.com

(3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高源

网址:www.howbuy.com

(3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联系人:张巍靖

网址:www.jiyufund.com.cn

(3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联系人:吴煜浩

网址:www.yingmi.cn

(3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服电话:4008 6666 18

联系人:程晨

网址:https://www.lu.com

(3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联系人:宋子琪

网址:www.hcjijin.com

(37)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客服电话:95118 / 400-098-8511

联系人:李丹

网址:京东金融APP

(38)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人代表: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159-9288

联系人:王悦

网址:www.danjuanapp.com

(39)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9号

法定代表人:张旭阳

联系人:宋刚

客户电话:95055-4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四)登记机构: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层

法定代表人:杨仓兵

电话:021-38650975

传真:021-38650777-975

联系人:李杉

(五)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六)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宏宇、李隐煜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李隐煜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