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1-07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接受差额补足方:水电五局2021年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 本次差额补足金额: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公司须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应付本金及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费、由专项计划资产承担的费用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概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3日、2021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后续工作计划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在不超过23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分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处理前述发行相关事宜;同意公司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230亿元人民币的总额度内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在发行产品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产品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增信总额度不超过400亿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处理相关增信事宜。
公司董事长于2021年9月21日作出决定,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起的“水电五局2021年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增信,即同意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产品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差额补足的具体内容以公司最终签署的交易文件为准。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水电五局2021年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1]1802号)之后,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行。
水电五局2021年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为5亿元,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及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优先级为4.75亿元人民币,预期到期日分别为2023年10月27日;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为0.25亿元人民币,预期到期日为2023年10月27日。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专项计划的全称为“水电五局2021年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原始权益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管理人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础资产为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于专项计划设立日出售予专项计划并完成交割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如有),发行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环境确定,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且不超过二百人,增信方式为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及次级分层、公司向管理人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并承担差额支付义务。
三、差额支付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出具《水电五局2021年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差额支付: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应付本金及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费、由专项计划资产承担的费用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2)差额支付承诺期间:自承诺函生效之日起(含该日)直至专项计划应付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应付本金及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费、由专项计划资产承担的费用全部清偿完毕。
四、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及2021年9月21日作出的董事长决定,公司设立专项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融资能够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作为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收益稳定、整体风险较低,公司实际承担差额补足的可能性较小;此外,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行专项计划,并由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应付本金及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费、由专项计划资产承担的费用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的担保余额为4.9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42%;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970.5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2.23%;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决定。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
(二)重大事项情况。
2021年11月26日,公司股票在上交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本次发行38599万股,发行价格为3.94元/股。除上述事项外,经公司自查,并获得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函复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发现存在涉及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电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8
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中电科技集团重庆声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声光电”)持有公司股份262,010,7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784%。
● 本次质押后,重庆声光电持有股份累计质押18,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8699%,占公司总股本的1.8053%。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收到公司股东重庆声光电传来的其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财务公司”)签订的《证券质押合同》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质押股份基本情况
近日,重庆声光电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8,000,000股质押给电科财务公司,前述股权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四、备查文件
1、重庆声光电与电科财务公司签订的《证券质押合同》;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电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9
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中电科技集团重庆声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声光电”)持有公司股份262,010,7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784%。
● 重庆声光电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18,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8699%,占公司总股本的1.8053%。本次解除质押后,重庆声光电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0股。
● 因重庆声光电已确定其他更优惠融资方式且无需股份质押,因此重庆声光电决定同步解除质押。
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收到公司股东重庆声光电传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获悉重庆声光电后续质押计划,后续如有相关质押安排,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 2021-037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理财产品质押开立信用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继续以理财产品质押开立信用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以理财产品质押开立信用证的公告》。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 2021-038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以理财产品质押开立
信用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理财产品质押开立信用证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盘活理财类资产价值,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理财产品质押开立信用证的议案》,决定以持有的部分理财产品质押,向银行申请办理总金额不大于质押资产金额的信用证开立业务,主要用于购买生产设备。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部分理财产品质押开立信用证的议案》,拟在人民币 5 亿元的质押额度内继续开展相关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明确质押额度等。
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质押物
本公告所称质押物为公司持有的部分理财产品。
三、质押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与银行开展不超过 5 亿元的理财产品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内有效或至董事会审议通过下一年度以理财产品质押开立信用证计划时止。
四、质押的目的
目前公司持有一定规模的银行理财产品,将理财类资产质押给合作银行,可申请办理信用证开立业务,从而盘活理财类资产价值,节约资金成本,公司申请办理信用证开立业务主要用于购买生产设备。
五、风险提示
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公司与银行开展以理财产品质押开立信用证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银行对接,公司财务部门建立理财产品持有及质押情况台账、跟踪管理、及时掌握信用证项下业务的进展情况,保证理财产品的安全性,资金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理财产品质押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是基于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部分理财产品质押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业务。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63 证券简称:重庆银行 公告编号:2021-044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科技”)持有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A股股份129,564,932股,通过其子公司力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国际”)持有本行H股股份165,254,000股,合计持有本行股份294,818,932股,占本行总股本的8.49%。本次H股股份解除质押后,力帆科技累计质押本行A股股份129,564,93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43.95%,占本行总股本的3.73%,通过其子公司力帆国际持有的本行H股股份无质押情形。
一、H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本行于2021年11月30日收到力帆科技出具的《关于力帆国际持有重庆银行H股解除质押的通知函》,获悉力帆科技通过其子公司力帆国际持有的122,500,000股本行H股被质押股份解除质押。
1、本次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力帆科技将根据资金需求确定后续是否继续质押其所持有的本行股份。力帆科技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本行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予以披露。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力帆科技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
兑付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21-087号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
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成功发行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2.80%,短期融资券期限为91天,兑付日期为2021年12月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号)。
2021年12月1日,公司兑付了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1,006,980,821.92元。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21-088号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0月29日,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发布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号)及 2021 年11月3日发布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71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A股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36,301,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189%,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4.01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3.8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41,058,204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2021年11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36,301,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189%,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4.01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3.8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41,058,204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本次A股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1-064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对员工的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2021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7)及《博威合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10)。
由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6月23日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5.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4.8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博威合金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0股。
截止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1,33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7%,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0.75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0.5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4,255,794.24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自2021年10月25日至本公告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8个交易日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4.83元/股(含),导致公司在上述期间内无法实施回购;按照本次回购方案,回购期间将于2022年2月7日届满,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完成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及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1-036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27日,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 2021 年8 月 31 日、2021 年 9 月 7 日、2021 年9月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票的公告》,并于 2021 年 10月 9日、2021年11月3日披露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上述公告详情见当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1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止2021年11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3,985,6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68%。成交最高价为3.27元/股,成交最低价为3.1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5,012,079.4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间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