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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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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附属公司设立有担保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的公告

2021-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1-060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1日,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7号)(以下简称“批复”),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0,4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1-061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公告日(2021年7月6日),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管陈树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169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IPO”)前持有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高管陈树峰先生减持不超过250,0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792%(四舍五入后),减持区时间为2021年7月27日至2022年1月26日。

截至2021年12月1日,高管陈树峰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数量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792%,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2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9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陈志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683,2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2%。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披露了《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股东陈志山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869,43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3,623,14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7,246,28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9日期间陈志山先生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498,56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2%;2021年11月26日,陈志山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陈志山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738,56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8%。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其他方式取得”指公司 2018 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2021年11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与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傅文昌先生签订了《关于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傅文昌先生拟将其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江苏华英。协议转让之后,江苏华英持有公司107,79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530%。本次协议转让不会触发受让方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大股东、董监高应当立即披露减持进展情况。上述减持计划公告时,公司控股股东尚未筹划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前述减持完全系于陈志山先生的个人资金需要,与公司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无关联性。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系相关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陈志山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股东的减持实施进展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陈志山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胜达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1-071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胜达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1-058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债代码:113591

● 转债简称:胜达转债

● 回售价格:100.30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

● 回售期: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3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1年12月16日

● 回售期间可转债停止转股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胜达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胜达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胜达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胜达转债”第二年的票面利率0.7%,计算天数为159天(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6日),利息为100*0.7%*159/365=0.30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0.30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3次。

因此,在回售实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即2021年12月1日至2021上12月6日)及回售实施期间(即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3日),本公司共计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再发布3次回售提示公告。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591”,转债简称为“胜达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公司,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3日

(四)回售价格:100.30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胜达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1年12月16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胜达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胜达转债”债券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发布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胜达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其他

“胜达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胜达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1-82838418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5%以下股东玉环元豪贸易有限公司(原公司名为浙江元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豪贸易”)持有公司股份 3,123,401股,占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股本的比例1.4038%。上述减持主体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披露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元豪贸易本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含本数)2,220,401股。

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披露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截至2021年11月17日,元豪贸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85,4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元豪贸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40,061股,减持数量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1、因经营发展需要,浙江元豪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变更为玉环元豪贸易有限公司;2、上述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3、上表中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股本222,497,721 股为基数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注:1、受“正裕转债”转股影响,公司总股本有所变动,上表中“减持比例”及“当前持股比例”是以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股本即 222,497,820股为基数计算;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558,361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781,700股;3、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勇先生及董事、董事会秘书陈灵辉先生、监事叶伟明先生于2021年9月10日、2021年9月13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其通过元豪贸易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共计926,5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方式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郑连松先生及元豪贸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银行授信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535 证券简称:嘉诚国际 公告编号:2021-076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银行授信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1-130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市三景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景电器”)。

●本次担保金额: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三景电器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为三景电器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398.43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上述担保属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三景电器,为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为三景电器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市三景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0年12月24日

3、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S1515房

4、法定代表人:麦伟雄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6、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天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三景电器100%股权。

7、经营范围: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家用电器批发;日用家电设备零售;日用电器修理;家用电子产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制冷、空调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机电设备安装服务;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机械零部件加工;电器辅件、配电或控制设备的零件制造;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室内装饰、装修。

8、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三景电器资产总额人民币43,844.7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9,740.83万元,其中贷款总额人民币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39,240.83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6,435.58万元。

9、截至2021年9月30日,三景电器资产总额人民币48,115.89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2,766.80万元,其中贷款总额人民币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42,266.80万元;2021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8,788.3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兴业银行人民币10,000.00万元;

3、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反担保情况:该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四、审议程序

2021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4月2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6月23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担保相关制度的有关要求。本次担保

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结合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

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履约能力,因此对上

述担保事项表示明确同意意见,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9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53.39%;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76,163.10万元(含本次担保)。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53.39%。对外担保发生额中,已执行完毕的金额为人民币56,764.67万元,尚在履行中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398.43万元。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夏泉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247,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58%。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和2021年8月31日披露了《禾望电气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107)、《禾望电气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更正公告》(2021-108),夏泉波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250,000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可于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可于公告披露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即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9%。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数量已过半,夏泉波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64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夏泉波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本次股份减持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夏泉波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夏泉波先生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1-042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21-076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附属公司设立有担保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机重装”)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1年9月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4,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11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8日、2021年9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机重装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临 2021-022)、《国机重装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21-02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2,853,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成交的最高价格为3.80元,成交的最低价格为3.40元,已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461,550.9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6月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规模不超过20亿美元(含20亿美元)或等值货币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并在境外中期票据计划下一次或多次或多期提取发行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公司或公司的符合资格的全资附属公司为发行主体,并由公司、该全资附属公司及/或第三方提供担保、出具支持函及/或维好协议。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其获授权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发行本次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

根据上述授权,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Cloud Network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发行人”)作为发行主体,于2021年11月29日设立有担保的本金总额最高为20亿美元或等值货币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以下简称“本次中票计划”)。

发行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经营需求择机、分次提取票据。在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公司计划为发行人本次中票计划内拟发行的每批票据项下的清偿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票据本金、利息及交易文件下的其他付款义务。公司为本次中票计划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20亿美元(含20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发行人已向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交易所”)提交本次中票计划的设立申请并获得新加坡交易所的原则性批复。有关本次中票计划的发行通函已于2021年12月1日刊载于新加坡交易所网站(www.sgx.com)。发行人将就本次中票计划项下的每一批相关票据提交正式上市申请供新加坡交易所审批。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