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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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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网上服务系统升级维护的公告

2021-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1一150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0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402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我公司就关注函所涉及的有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回复。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1、请在函询相关方的基础上,说明蓝润集团与中国供销集团签定的战略协议主要内容,双方在股权、产业、资产方面的具体合作安排,以及蓝润集团发布文章称批准实施后蓝润集团将由中国供销集团控股的具体含义,是否可能导致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回复】

(一)战略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蓝润集团(甲方)提供的其与中国供销集团直属企业(乙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为:

基于双方具备良好的产业协同性、布局互补性,双方达成在股权、产业、资产方面的整体合作共识。

1、针对产业合作:甲乙双方将缩短周期、细化执行步骤,形成工作合力,快速达成具体合作协议的签署。

2、针对整体资产合作:将基于资产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律所事务所的持续性工作,紧密配合,随时根据尽职调查进程及阶段性成果,落实后续执行商务细节。

3、针对顶层股权合作:在双方全面尽职调查结束并出具正式报告后,在双方认可的前提下,由乙方协调控股股东出让公司控股权;甲方取得乙方控制权后,将完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委派股东代表规范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等权责关系,对乙方企业整体运营。

(二)双方在股权、产业、资产方面的具体合作安排

鉴于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战略框架协议,在股权、产业及资产方面均为原则性表述,并未形成具体合作安排。根据协议约定,如合作成功,双方将按循序渐进的原则,陆续签订包含具体投资规模、收购产业、收购方式、投资规模等商务要素在内的具体执行协议。

(三)蓝润集团发布文章称批准实施后蓝润集团将由中国供销集团控股的具体含义,是否可能导致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中提及到股权层面合作,但该合作的前提需在双方全面尽职调查结束并出具正式报告后,在双方认可的前提下,由蓝润集团协调其控股股东出让公司控股权,且需经过双方内部审批程序及相应的国资审批程序。鉴于该项合作目前尚不能确定该事项未来的实际进展情况、亦不能确定何时进展到顶层股权合作的程度,故目前尚不能确定未来是否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形。

公司已就该事项向蓝润集团发函求证,根据蓝润集团的回复,现阶段其不涉及控股股东变化。

2、请在问题1回复的基础上,说明蓝润集团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上述文章,特别是“批准实施后蓝润集团将由中国供销集团控股”等相关信息,是否属于对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蓝润集团在你公司公告前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上述信息是否违反了公平信息披露原则。

【回复】

如问题1的回复所述,本次战略合作协议中提及到股权层面合作的前提需在双方全面尽职调查结束并出具正式报告后,在双方认可的前提下,由蓝润集团协调其控股股东出让公司控股权,且需经过双方内部审批程序及相应的国资审批程序。鉴于该项合作目前尚不能确定该事项未来的实际进展情况、亦不能确定何时进展到顶层股权合作的程度,故目前尚不能确定未来是否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形。基于此,蓝润集团认为本次战略协议的签署并未使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发生较大变化,并不属于现阶段应披露的重大事件。

蓝润集团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规,在发布文章时,使用了“批准实施后蓝润集团将由中国供销集团控股”的表述,已充分表达了批准实施是前提条件。基于谨慎性、不过度宣传的原则,文章中包含了“批准实施后”和“将”字眼,已表明该事项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未来的不确定性,并非对现阶段状态的描述。因此,蓝润集团认为其未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

同时,蓝润集团表示,其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并未考虑到对上市公司的或有影响,经上市公司询问后,蓝润集团高度重视,为避免对上市公司造成影响,分别于2021年11月25日午间修改官方微信公众号关于“批准实施后蓝润集团将由中国供销集团控股”的描述;另,为避免该文章对上市公司股价造成影响,蓝润集团已于2021年11月26日午间删除该文章。

3、请提供蓝润集团引进中国供销集团战略投资者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核查说明你公司及控股股东蓝润发展、蓝润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情形。

【回复】经向蓝润集团问询,本次蓝润集团引进战略投资者事项的知情人有蓝润集团戴学斌、董翔、张力、陈胜亮、罗云燕,上市公司余宇、王豪杰。

经核查,上述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蓝润发展、蓝润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情形。

4、请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蓝润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回函日的股票质押情况,包括不限于质押股份数量、质押比例、资金去向及具体用途,是否存在逾期或平仓风险,如是,请说明已采取或拟采取的风险应对措施。

【回复】

截止回函日,公司控股股东蓝润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情况:

截止回函日,蓝润发展持有公司股份293,88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25%,上述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比例67.92%,不存在平仓风险,总体风险可控。公司控股股东蓝润发展质押股份的资金用途在股东自身的融资与生产经营上,与上市公司的融资与生产经营无关。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11月16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公司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二)自分配方案首次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定向可转换债券转股增加8,113,590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总股本为953,992,980股,分配比例无需调整。目前,公司定向可转换债券全部转股完成。

(三)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53,992,9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2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12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12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12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11月30日至登记日:2021年12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

咨询联系人:董庆、徐敏

咨询电话:0551-62634360

传真电话:0551-62655720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有关利润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及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1-070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及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关于国寿安保尊恒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

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6日公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英维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英维克”)近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广东英维克近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受托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产品,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已审批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告前12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94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全文内容如下: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盘后,你公司公告称,公司与相关方对交易方案尚未最终达成一致,预计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通知,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事后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现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并补充披露。

一、公告显示,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披露重组预案,2021年12月1日收盘后提交公告称拟终止本次重组,期间2次披露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请公司和交易对方核实并补充披露:(1)筹划本次重组期间推进的主要工作及重要时间节点;(2)双方就标的公司估值磋商的具体过程,无法达成一致决定终止重组的具体时点、决策过程及决策人员,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风险提示不充分的情况;(3)是否还存在其他导致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已披露的相关原因是否完整。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二、公告显示,本次交易系福华集团及张华履行前期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请公司和交易对方:(1)结合同业竞争的具体范围等情况,说明后续解决方案;(2)结合前期承诺的具体内容、履行期限等情况,说明本次重组终止有无违反前期承诺、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三、请公司补充披露本次终止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知情期间买卖股票的自查情况,并向我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供交易核查。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五个交易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将组织协调相关各方及时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2021年12月2日起暂停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即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申请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如单个开放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金额超过10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公司的相关要求;

(2)自2021年12月7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4)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58-25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有关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一070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有关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基金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基金进展的公告

一、投资概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500万元,投资湖州尚道华欣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道华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股权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2021年11月18日,尚道华欣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二、投资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尚道华欣募集规模由3,050万元调整至2,550万元,该投资基金认缴规模调整后,公司出资额保持500万元不变,出资比例变为19.61%。

三、对公司的影响

尚道华欣此次调整后公司无需新增投入资金,不会对现金流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设立香港子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复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1-08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设立香港子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复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长证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的复函》(机构部函[2021]3696号),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亿港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长证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证国际)事项无异议。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外汇资金进出相关手续。

二、公司应当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做好长证国际的设立工作;督促长证国际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

三、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充分履行股东职责,依法参与长证国际的法人治理,健全对长证国际的合规管理与风险管控;督促长证国际依法从事金融业务或金融相关业务,不得从事与金融无关的业务,不得从事放债或类似业务,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在境内从事经营性活动(为境外子公司提供后台支持或辅助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活动除外);做好长证国际及其下属机构有关事项的报备、报告等工作。

四、长证国际组建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住所地证监局。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长证国际的设立等各项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1 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3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2021年9月1日,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杭州领先宠物食品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拟签订《关于杭州领先宠物食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收购杭州领先宠物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领先”)50%股权。

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杭州领先90%股权,杭州领先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杭州领先宠物食品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二、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杭州领先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杭州领先宠物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2CJJ111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8月29日

法定代表人:接元昕

营业期限:2018年08月29日至2038年08月28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4幢712室

经营范围:网络技术、宠物用品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宠物用品、宠物饲料、宠物玩具、工艺品的批发及网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日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6〕141号)相关规定,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旗下财通内需增长12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内需增长12个月定开混合,基金代码:009970)及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基金代码:010640)参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伟股份,股票代码:300919)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事项公告如下: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1-11-30数据。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

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064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

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告知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落实,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告知函》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1年12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联交易公告

日前,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该只股票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551)的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鉴于股票发行过程公开透明,交易价格公允,且该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按法规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了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并获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2021年12月01日配售结果公告,现将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获配情况公告如下:

获配“泽宇智能”(股票代码:301179)2941股,获配金额129,374.59元。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2日

为了给投资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网上服务系统将于2021年12月4日8:00至2021年12月4日24:00进行升级维护。届时,本公司官网(https://www.cjzcgl.com)、网上直销中心(https://fund.cjzcgl.com/etrading/account/login/init)将暂停服务。系统实际恢复时间以升级维护结束时间为准。

请投资者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1-166-866了解详细情况。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