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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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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期权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2021-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1-067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1-012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B-6号楼C座七层C701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康智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张国强、宋海英已回避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记票且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孙士江、李香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园 B 区融慧园 25-4 号楼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黄富元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李宜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颖、梁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王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执行总裁职务,辞职后王恺先生将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王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王恺先生的相关工作已进行了平稳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董事会对王恺先生在担任公司执行总裁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向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增资进展

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认购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恒环境”)本次增资发行654.59万股,认购金额19,997.7245万元,其中654.59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康恒环境股份比例1.22%。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向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二、对外投资进展

本次康恒环境实际通过增资扩股方式,以每股30.55元的价格发行4,964.30万股,共计151,659.3650万元。增资完成后,康恒环境注册资本由48,640.50万元增至53,604.80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足额支付认缴股本,持有康恒环境股份比例为1.22%。康恒环境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康恒环境变更后的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崧秋路9号

法定代表人:龙吉生

注册资本:53,604.8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4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环保设施的投资、开发、设计、建设(凭相关资质证书开展业务活动),生活废弃物的清运、转运、处理和处置(含餐厨垃圾),道路机械清扫保洁、冲刷、喷雾压尘、冬季除雪、清除非法小广告,环卫清洁服务,农林生物质能的研发、开发、投资和建设,农林生物质处理专用设备的研发,农林生物质技术咨询、交流,环境工程、化工专业领域内的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环境工程设备成套安装,销售环境工程设备、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设备租赁,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实业投资,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康恒环境为国内领先的综合性固废投资营运服务商,主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厂EPC和垃圾焚烧发电设备系统集成业务。本次增资康恒环境是在顺应国家“3060双碳”目标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稳定增长的目标。此次增资,一方面源于公司看好康恒环境在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发展前景和优势地位;另一方面在与康恒环境的合作过程中有助于加深公司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探索和拓展,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与企业竞争力。

康恒环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完成,标志着公司正式步入垃圾焚烧发电新领域,对公司长远发展和产业布局具有重要意义。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候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B座21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费功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李勇先生因个人原因请假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本次会议由总裁费俊杰先生记录(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3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大昭添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费伟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霄、胡晓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1-101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期权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行权股票数量:63.3136万股

2、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12月7日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和预留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分别成就,同意首次授予部分达到考核要求的208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58.6236万份、预留部分达到考核要求的1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2.25万份。其中预留部分满足考核要求的1名激励对象(合计7.56万份)受敏感期等因素影响,该部分延迟行权,公司将择机选择合规的时间进行行权,故本次预留部分最终行权的激励对象为9人,行权数量为4.69万份。

综上,本次满足行权的期权数量为63.3136万股。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19年7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7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9年8月15日,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9年9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9年10月14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最终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112.4万份,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40.5万股。

6、2020年6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0年8月11日,公司完成了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17.5万份,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6.3万股。

8、2020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1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58.6236万份,激励对象具体行权情况如下:

(注:上述可行权人数及数量已剔除离职及业绩不达标而导致股票期权注销的因素)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3、行权人数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08人。

(二)预留部分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4.69万份,激励对象具体行权情况如下: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3、行权人数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人。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1年12月7日。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63.3136万股。

3、董事、高管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 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80,613,356股增加至381,246,492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宇霞、周志文在股票期权行权前分别持有公司股份89,702,855股和48,396,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23.57%和12.72%,本次行权完成后,冯宇霞、周志文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股本比例分别为23.53%和12.69%。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1、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本次行权股份事宜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114号),验证截至2021年9月4日止,公司10名激励对象中9名予以行权,已收到9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款人民币3,162,936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46,900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3,116,036元。

2、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本次行权股份事宜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137号),验证截至2021年10月25日止,公司208名激励对象中208名予以行权,已收到208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款人民币14,140,012.32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586,236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13,553,776.32元。

3、2021年11月17日和11月30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登记手续分别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别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因实施本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筹集的资金总计17,302,948.32 元,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013,896.31元,公司2020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4元;本次行权后,以行权后总股本381,246,492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1-102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及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昭衍新药”)董事孙云霞、高大鹏、顾晓磊及其一致行动人顾美芳在2021年8月13日披露减持计划前,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662,402股、232,646股、20,269,837股、13,871,330股,持股比例分别为0.70%、0.06%、5.34%、3.66%。上述股份来源于首发前限售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其他方式。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孙云霞、高大鹏、顾晓磊、顾美芳于2021年8月13日披露了减持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665,000股、58,000股、2,270,000股、1,520,000股,合计减持不超过4,513,000股,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19%。截止本公告日,孙云霞、顾晓磊分别减持了209,960股、1,252,940股,高大鹏、顾美芳未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注:公司当前总股本为381,246,492股,上述股东减持比例和持股比例已按照最新股本计算。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董事孙云霞、高大鹏、顾晓磊及其一致行动人顾美芳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生产经营等造成影响。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是否全部减持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