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鑫月享6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32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董事长王江林先生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王江林先生、安吉恒林商贸有限公司、王雅琴女士、王凡先生已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赵时铎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高管梅益敏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在安吉农商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王江林先生、安吉恒林商贸有限公司、王雅琴女士、王凡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袁晟、杨北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非职工监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1名职工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A区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本次会议应出席职工代表83人,实际出席职工代表52人,会议由工会主席刘祖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参加会议的全体职工代表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选举曾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与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监事李长水先生、许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曾卫先生简历: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国际贸易部业务员、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现任公司国际贸易部销售总监、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日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456 证券简称:宝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债券代码:155801/155802 债券简称:19宝钛01/19宝钛02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高新大道88号宝钛宾馆七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7日
至2021年12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2021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5日上午 8:00一11:30、下午13:30一17:00
2.登记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高新大道88号宝钛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dsb@baoti.com)或传真(0917-3382132)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到达公司时间应不迟于 2021年12月15日下午17点),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六、其他事项
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公司就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注意事项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健康安全,减少人群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务必严格遵守陕西省以及宝鸡市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
(1)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按照本通知中“会议登记方法”的要求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股东、股东代理人不能进入现场会议会场。
(2)现场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陕西省以及宝鸡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现场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并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及抵宝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3)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与公司联系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3、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旭 宝斌
联系电话:0917一3382333、3382666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2
债券代码:128140 债券简称:润建转债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建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城北支行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事项。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友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城北支行设立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确认与上述银行所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真实、有效。
截止2021年12月1日,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所示:
1、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专户
■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3
债券代码:128140 债券简称:润建转债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53)批准,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建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10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09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1,090,000,000.00元,扣除已支付的承销与保荐费用人民币8,000,000.00元(含税)后,实际收到1,082,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合计9,777,014.11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80,222,985.8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100Z0098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专户已开设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及监管协议签订等事宜。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控股子公司五象云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象云谷”)已分别在以下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储和管理公司经批准的公开发行可转债事项对应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
三、本次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城北支行增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五象云谷(合称为“甲方”)将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后,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城北支行(称为“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称为“丙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的五象云谷云计算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二)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的调查和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菁菁、李一睿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以孰低为原则),甲方及乙方应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甲方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时,乙方应配合丙方进行调查和核实。丙方经现场检查等方式核实后,如发现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况或者重大风险的,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八)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自动继受享有。
(九)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十)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2)银河鑫月享6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3)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于2021年12月6日起 (含该日)至2021年12月10日(含该日)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自2021年12月11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封闭期,并于2021年12月11日(含该日)至2022年6月12日(含该日)暂停申购、赎回。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每6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期间。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方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基金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将于2021年12月6日起 (含该日)至2021年12月10日(含该日)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自2021年12月11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封闭期,并于2021年12月11日(含该日)至2022年6月12日(含该日)暂停申购、赎回。
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基金管理人应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开放期的具体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如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交易时,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A类和C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
2、投资人当日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关于本基金申购金额限制的规定如与其他规定不同,以本公告为准。各代销机构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A类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并应在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和转换费率。
4.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若某投资者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或其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的,投资者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否则将自动赎回。各代销机构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具体费率如下:
■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30日(含)但少于9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90日(含)但少于18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和转换费率,并进行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刘立达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徐佳晶、郑夫桦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A-F座3楼(邮编:100045)
电话:(010)56086900
传真:(010) 56086939
联系人:郭森慧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988号2602房(邮编510610)
电话:(020)88524556
联系人:夏坚亮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206号三层(邮编: 150001)
电话:(0451)82812867
传真:(0451)82812869
联系人:崔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航天大厦A座1601C(邮编:518046)
电话:13560786745;
联系人:史忠民
5.2代销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银河鑫月享6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鑫月享6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或联系本公司客服中心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公司网址:www.galaxyasset.com
客服热线:400-820-0860
3、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开放期时间并予以公告。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风险提示: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在封闭期内,投资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50%,存在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巨额赎回风险和基金资产净值较低的风险。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开放式基金为百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