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1-137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维途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维途”)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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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俞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5,547,190股,累计质押股份为541,701,247股,累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9.85%。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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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出现平仓风险
1、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4,986.81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9.3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83%,对应融资余额人民币25,000万元;其中,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0,619.4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3.6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1%,对应融资余额人民币25,000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质押及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1 公司实际控制人俞熔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包括: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美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途、世纪长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通怡海川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怡桃李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怡桃李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郭玮瓒先生。
2 俞熔先生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中的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1-081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及联合无线(香港)有限公司、联合无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联合无线”)分别于2020年4月与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闻泰通讯”)签署了《采购协议》,上述协议均未约定协议金额,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
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11月30日,华信科及联合无线与闻泰通讯签订多份日常经营性订单,相关订单金额累计达6.82亿元(未包括前次已披露的订单1.43亿元在本次统计区间内的调减),超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亿元。
上述《采购协议》(含订单)的签署系华信科及联合无线日常经营活动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与闻泰通讯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协议及订单的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协议及订单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796499029Y
3、法定代表人:肖学兵
4、注册资本:73,000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中路777号(嘉兴科技城)
6、成立日期:2006年12月31日
7、经营范围:通信终端产品及其配件、移动通信交换设备、数字集群系统设备、半导体、车载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及其材料、智能设备、网络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软件产品的开发与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从事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及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闻泰通讯是全球领先的通讯和半导体企业,荣登“2021中国企业500强”第363位,闻泰通讯与华信科及联合无线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其信誉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交易各方
需方: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供方: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无线(香港)有限公司、联合无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生效条件等
合同标的:供需双方认可的订单所规定的器件、材料和成品或/和相关服务,需方根据其需求,对所需的协议产品向供方开出订单,并在订单上注明所要求的产品、型号、数量、价格、付款条件、交货日期和交货地点等。
合同的期限及生效条件:协议有效期为二年,在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在协议到期前30天内若双方均无终止协议的表示,则协议自动顺延一年,以此类推。若双方协商一致,则可在有效期内随时终止协议。
3、连续十二个月订单累计情况
自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11月30日,华信科及联合无线与闻泰通讯签署的历次订单汇总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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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订单金额在后续履行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合同各方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整。另前次已披露的相关订单因在履行中根据合同各方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整,订单总金额调减1.43亿元。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相关订单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华信科及联合无线现有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具备履行相关《采购协议》及后续订单的能力。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与闻泰通讯及其关联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协议及订单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因协议的履行而对协议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上述《采购协议》的合同各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以及自然灾害、社会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预计的事件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华信科及联合无线与闻泰通讯签署的《采购协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
纾困事宜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ST万方 公告编号:2021-110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
纾困事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纾困事宜的基本情况
1、为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进行纾困,改善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公司控股股东白山市惠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德实业”)于2021年9月3日出具了《关于对上市公司纾困方案说明》(以下简称“原方案说明”),惠徳实业承诺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上市公司提供不低于7,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为进一步巩固控制权并尽快落实纾困计划,在原方案说明的基础上,惠德实业就原方案说明相关内容作出进一步调整,2021年11月11日出具了《关于对上市公司纾困方案的调整说明》,惠徳实业承诺在《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后12个月内,通过自身、关联方、指定的其他第三方机构或协调金融机构向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不低于2亿元资金支持,用于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补充流动性;并承诺于2021年11月30日前,上述资金支持到位不少于1亿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在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白山市惠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上市公司纾困方案的调整说明》。
二、本次纾困事宜的进展情况
2021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惠德实业发来的《关于纾困方案进展的说明函》,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1、惠徳实业通过联系相关机构,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还款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了2,000万元、3,300万元和5,700万元三步提供纾困资金的方案。截至2021年11月4日已完成第一笔贷款合计2,000万元的放款。
2、截至目前,惠徳实业正在加快推进第二笔3,300万元融资程序,由于贷款相关资料未准备齐,贷款的核心条件尚不具备,因此款项未能在2021年11月30日前发放。
3、根据之前与相关机构沟通的方案,第二笔3,300万元资金不到位,无法推进第三笔5,700万元融资业务,因此融资事项进展放缓。
惠徳实业正积极推进第二笔贷款审批,协调各方全力落实纾困方案,保障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平稳运行,惠徳实业承诺:协调金融机构,在相关贷款核心条件满足后发放3,300万元纾困资金,并在此后1个月内,根据上市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情况发放5,700万元纾困资金。
三、相关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惠徳实业等相关纾困事宜正在积极推进中,后续公司将督促相关各方根据纾困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ST万方 公告编号:2021-111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铸鼎工大”)因其业务发展需要,于近日对其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了由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
变更前:有色金属合金材料及其制品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零件、粉末冶金材料、复合材料及其制品加工;特种铸造设备设计、制造、技术服务。
变更后: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结构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模具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
企业名称: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301211856H
法定代表人:邢大伟
注册资本:1,178.56万人民币
企业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园智谷大街4509号1号厂房1层1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2月10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结构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模具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三、备查文件
哈尔滨铸鼎工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21-113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长沙市解放东路300号湖南华天大酒店贵宾楼四楼芙蓉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国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董事长任晓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9人、代表股份数565,843,6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533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数563,412,9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294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数2,430,6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386%。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7人、代表股份数2,434,6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389%。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3项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公司拟向兴湘集团申请财务资助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34,761,08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1%;反对15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9%;弃权2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2,261,0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697%;反对15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10%;弃权2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93%。
上述议案的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深交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上述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二、《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华盾公司部分债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5,693,60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5%;反对15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2,284,6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390%;反对15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上述议案的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深交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上述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三、《关于全资子公司湖南华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债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5,670,00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3%;反对17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2,261,0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697%;反对17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上述议案的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深交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上述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泰山律师、彭梨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21-064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2020年12月0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106)。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1,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一、回购实施情况
2020年12月4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0年12月5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7)。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6,059,660股,占公司总股本400,102,220股的比例为1.51%,回购最高价为10.98元/股,回购最低价为7.73元/股,回购均价9.1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5,539,436.3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之日(2020年12月4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2021年11月30日),经公司内部自查,公司董监高、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公司回购股份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本次回购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全部用于后续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6,059,66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1%,若回购的股份全部按计划用于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的总股本不发生变化,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四、本次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后续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未来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02日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84 证券简称:海鸥住工 公告编号:2021-103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数量不低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5%,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回购价格不超过13.32元/股。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12月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0-116)。
鉴于公司已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5月31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535,583,670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18,850,100.0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07,992,137股,故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5%,即由不低于2,772,993股调整为不低于3,039,961股;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即由不超过5,545,985股调整为不超过6,079,921 股。同时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3.32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2.15 元/股。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6月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及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4,292,35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1%,最高成交价为8.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7,504,531.4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 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12月14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60,237,997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60,237,997股的25%(即 15,059,499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57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已完成上述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变更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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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变更外,公司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信息未发生变动。
公司新取得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1776620187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洪山区关东科技园三号区二号楼
法定代表人:杨红
注册资本:陆亿捌仟壹佰零捌万零叁佰零陆圆整
成立日期:1989年10月20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通讯、电子、计算机软件开发、研制、技术服务;通信设备制造;线路安装;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计算机、汽车电子零部件零售兼批发;网络信息安全、网络应用平台软硬件的研发、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21-071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1年1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1月2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1月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临2021-003),全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8,65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6%,成交的最高价为4.40元/股,最低价为3.9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15,750.19万元,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21年1月22日)前五个交易日(即 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1日期间的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84,207,1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首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且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
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