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办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88 证券简称:惠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9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1-090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6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6,000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75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51%;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3,000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875,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5%,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95,9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0%,最高成交价为12.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9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408,152.2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16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21年7月14日)前五个交易日(即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3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127,600股。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每5个交易日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最大值为184,100股(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9日),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031,900股。
(三)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63)。
2021年9月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2021年10月9日和11月2日,公司分别披露了截至9月30日和10月31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1年11月30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4,275,5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59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65.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59.3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68,343,281.1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价格、资金来源等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9月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2,161,1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0,540,275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1-15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吕向阳先生的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质押及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情况
■
注1:小数点差异系四舍五入结果。
(二)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
二、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吕向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投资控股”)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
注1:截至本公告日,吕向阳先生及其配偶张长虹女士分别持有融捷投资控股89.5%和10.5%的股权,吕向阳先生与融捷投资控股为一致行动人。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吕向阳先生及融捷投资控股累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风险,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后续股份质押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三星电机股份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
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7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三星电机股份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
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或“公司”)与三星电机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三星电机”)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因此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视后续签订商务协议具体情况而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浙江洁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三星电机股份公司签署完成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以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为目标,经过广泛的沟通、交流,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促进和力争双赢的前提下,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本次合作事项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本协议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合作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三星电机股份公司
2、资本金:388,003,400,000韩元
3、注册地址:大韩民国京畿道水原市永通谷前杨路150号
4、企业类型:股份公司
5、代表理事:KYEHYUN KYUNG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三星电机股份公司
乙方: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宗旨
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和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2、双方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增强信息资源共享水平,改善相互之间的交流,保持战略伙伴相互之间高度信任,产生更大的竞争优势,以实现双方在成本、管理、服务、用户满意度以及业绩方面的改善和提高。
(二)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缔结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将在技术、研发、产品、服务、信息交流等诸多方面寻求开展广泛合作的机会,促进双方企业的共同发展。
2、甲乙双方应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时共享各自的服务信息、公司动态等经营信息,并保持定期互动更新。
3、甲方尽最大努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纸质载带、上下胶带、塑料载带和离型膜等产品和服务保障,乙方应当尽最大努力在同等条件下以最优惠待遇向甲方提供上述产品和服务保障。
4、任一方应积极回应对方的问询(包括价格、服务形式、服务范围等)和要约。
(三)合作期限
5、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协议签署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继续合作的,应当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作关系。双方均未发出解除合作关系通知的,本合同自动延续1年。再次到期的,依此类推。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三星电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利于双方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增强信息资源共享水平,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保持战略伙伴相互之间高度信任,产生更大的竞争优势,以实现双方在成本、管理、服务、用户满意度以及业绩方面的改善和提高;有助于提升公司业务品质,稳固客户关系,推动和促进双方业务的快速增长和全面进步;将进一步保障公司产品销售规模,从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行业竞争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业务运营将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长期稳定合作关系而达成的战略性约定,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双方会进一步落实。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1-126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002863 证券简称: 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 2021-083
债券代码: 128056 债券简称: 今飞转债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将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即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14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包含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8元/股(含)。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2021年7月1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等相关公告。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于2021年2月2日、2021年3月2日、2021年4月1日、2021年5月7日、2021年6月1日、2021年7月1日、2021年8月3日、2021年9月1日、2021年10月9日、2021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2021-022、2021-028、2021-051、2021-058、2021-073、2021-083、2021-093、2021-114、2021-124),于2021年9月23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0,147,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6%,最高成交价为3.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095,434元(不含交易费用等)。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月2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7,476,494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本次回购方案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8元/股(含),公司目前股价低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98元/股,满足回购条件。已回购股份的价格符合回购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的相关要求。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包含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6,000万元),目前已回购金额为30,095,43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14日。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10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今飞凯达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24日、2021年10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今飞凯达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71)。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区间为5,500万元一11,000万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91元/股。按本次回购总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约为6,953,224股一13,906,4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区间为1.39%一2.7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4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295%,最高成交价为5.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833.4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的内容。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1月23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63,365,404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5,841,351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1日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104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1-088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刘升先生的通知,获悉刘升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刘升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刘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股份102,578,0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5%)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刘峰先生、刘升先生持有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该表中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包括高管锁定股。为保持口径一致,本公告中高管锁定股按无限售流通股列示。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7月3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1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231,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37,010,083股的0.37%,成交均价为10.77元/股,最低价为10.15元/股,最高价为11.18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326.0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8月13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910万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728万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小鹏汽车定点开发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小鹏汽车定点开发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1-07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办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定点通知概括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鹏汽车”)的《定点开发通知书》,公司成为小鹏汽车F30车型轴承隔套及相关零部件产品的供应商。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年来积极拓展新能源汽车项目,在新能源汽车传动系轴承、轮毂轴承单元、同步器、行星排、空心轴、高压共轨轴等高精度、高性能产品方面取得较大突破与进展,与大众、比亚迪、蔚来、理想、戴姆勒等头部新能源汽车厂商、自动变速箱主机厂等建立了更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
小鹏汽车在中国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智能电动汽车,是中国领先的智能电动汽车设计及制造商之一,也是融合前沿互联网和人工智能创新的科技公司。此次获得小鹏汽车的定点开发通知书,充分体现了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竞争优势,对公司新能源业务的持续拓展与布局、产品升级和持续快速发展具有深刻的意义。
本次项目定点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但有利于增加公司未来年度的营业收入和效益。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产品的开发、试验验证、生产准备与交付工作。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安排与小鹏汽车协商并签署合同,做好后续推进工作,最终采购数量、金额等具体情况将以公司与小鹏汽车签署的相关订单或销售合同为准。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导致项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接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昕宇”)通知,获悉华熙昕宇将已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
上述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为华熙昕宇对其前期质押股份的延期购回,系华熙昕宇自身资金安排需要,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1日,华熙昕宇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熙昕宇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本次延期购回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华熙昕宇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