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9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500号新疆雪峰科技集团研发中心10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康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汪欣、邵明海和独立董事杨祖一、姚文英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木拉提·柯赛江、监事刘鸷毅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周小力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张新河、郭忠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3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其中:议案1、2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3为累积投票议案)。议案1在关联股东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康健、姜兆新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1/2以上通过;议案2、3已获出席本次会议且对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韶坤、布云德力格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日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开始行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开始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964.40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 本次行权起始日期:2021年12月08日
● 本次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52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964.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82元/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有关期权将于2021年12月8日开始可以行权。本次可以行权的期权代码:0000000380。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7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7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19年8月9日至8月20日,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相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8月22日,公司监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19年9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9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实意见。
8、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次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实意见。
二、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9年10月14日
2、行权数量:964.40万份
3、行权人数:152人
4、行权价格:5.82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7、行权安排:本次行权是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日期为2021年12月08日至2022年10月13日(行权窗口期除外),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
9、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对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股票进行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其出具的承诺等相关规定;
(4)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10、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104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银河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冠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锦官城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总金额:7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09774、(四川)对公
结构性存款202109775、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二期产品3、招商银行点金系列进取型看涨两层区间28天结构性存款NCD00546
● 委托理财期限:28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7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50,000万元(含2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及2021年5月8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2021年12月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银河路支行签署了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具体情况如下:
■
2.2021年12月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银河路支行签署了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具体情况如下:
■
3.2021年12月2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冠城支行签署了
《对公结构性存款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
4.2021年12月1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锦官城支行签署
了《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申请(含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
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
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1)产品名称:(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09774
(2)产品收益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3)挂钩标的:彭博“【BFIX EURUSD】”版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中间价
(4)产品起息日:2021年12月03日
(5)产品到期日:2021年12月31日
(6)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2月01日
(7)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9)支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2.(1)产品名称:(四川)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09775
(2)产品收益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3)挂钩标的:彭博“【BFIX EURUSD】”版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中间价
(4)产品起息日:2021年12月03日
(5)产品到期日:2021年12月31日
(6)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2月01日
(7)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9)支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3.(1)产品名称: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二期产品3
(2)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挂钩标的: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00公布的BFIX EURUSD即期汇率
(4)产品起息日:2021年12月02日
(5)产品到期日:2021年12月30日
(6)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2月02日
(7)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9)支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4.(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进取型看涨两层区间28天结构性存款NCD00546
(2)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挂钩标的:黄金
(4)产品起息日:2021年12月02日
(5)产品到期日:2021年12月30日
(6)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2月01日
(7)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9)支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金融衍生品类资产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本金安全,风险可控,该等理财业务的主要风险为市场风险、政策风险。
防范措施:1、合同必须明确约定保证公司理财本金安全;2、公司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3、公司将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4、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措施。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码:60181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码:60003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码:601988)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
根据新金融准则要求,公司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共计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即2021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8.59%。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5月7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50,000万元(含2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
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0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5,000万元
●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68天结构性存款
●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68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全资子公司西安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新泉”)使用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新泉(上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泉”)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分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合计拟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单位:万元
■
上述产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新泉购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上述产品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募集资金来源、基本情况及管理和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8号)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810,515股,发行价格为24.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8,939,096.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167,862.7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7,771,233.3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1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86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与各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的部分,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3,608.56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5,597.11万元(含利息及理财净收入428.55万元),其中存储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7,597.11万元,存储于理财账户48,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71)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西安新泉购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68天结构性存款
■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投资产品不能用于质押,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3、公司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投资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投资业务有关的信息。
7、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结构性存款的投向,在上述结构性存款的存期内,公司将与招商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本次西安新泉购买的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68天结构性存款,上述产品本金投资于银行存款和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权益、商品、外汇、利率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招商银行在存款到期日向公司支付全部人民币本金,并按照规定向公司支付利息,存款利息根据所挂钩的黄金价格表现来确定。
(三)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的标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该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结构性存款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四、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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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113,472.19万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5,000万元,占2021年三季度末货币资金的4.41%。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全资子公司西安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新泉(上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合计拟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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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