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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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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1-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1-074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军呈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1,771,63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7055%;公司副总经理金衍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3,18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64%;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王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20%;公司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叶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5,8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78%。(2021年11月18日,公司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201,116,925股变更为201,009,966股。以上股东减持前持有股份数、当前持有股份数、拟减持股份数、已减持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相应调整。)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侯军呈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011,169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的1.0005%;金衍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2,016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的0.0159%;王莉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9,337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的0.0096%;张叶峰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5,692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的0.0078%。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侯军呈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98,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58%;金衍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1%;王莉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3%。张叶峰女士未减持。

侯军呈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70,372,9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097%,金衍华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54,98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74%;王莉女士现持有公司股份32,32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61%;张叶峰女士现持有公司股份35,8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78%。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1:上述其他方式取得均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

注2:张叶峰女士自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完成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

注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军呈先生的配偶方爱琴女士因已不持有公司股份,故未在此列出,但其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注: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完成回购注销王莉女士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78股。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做出的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1-089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66.2815%减少至64.6779%。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之一的柯舟先生、梁小玲女士及王春婵女士通知,柯舟先生于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8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81%;梁小玲女士自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及集合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82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72%;王春婵女士自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及集合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63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92%;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柯舟此次减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2、梁小玲此次减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3、王春婵此次减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注: (1) 上述减持事项已披露有关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披露《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柯舟、梁小玲及王春婵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60万股的授予登记工作,总股本增至790,946,607股,因股本增加导致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5%,截止2021年12月1日,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为511,568,159股,持股比例为64.6779%,合计持有比例降低1.6036%。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1-016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46,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智盈系列进取型区间累积 66 天结构性存款RHZ00004、招商银行智盈系列进取型区间累积 90 天结构性存款RHZ00005

● 委托理财期限: 66天、9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1年11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以及2021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63号),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2.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3,881,4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9,830,686.7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050,713.2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10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 年12月2日向招商银行购买了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1. 招商银行智盈系列进取型区间累积 66 天结构性存款RHZ00004

2. 招商银行智盈系列进取型区间累积 90 天结构性存款RHZ00005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结构性存款。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均为保本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期限小于一年,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现金管理的受托方招商银行(证券代码:600036)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银行存款理财产品,但理财产品仍存在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六、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1年11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以及2021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减少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

● 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2021年11月18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

● 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 风险提示:

1、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内的股票价格持续超过回购方案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上述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综合考虑近期股价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为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2021年11月18日)至2022年3月31日止。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停牌事项,公司股票连续停牌时间超过10个交易日,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六)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71%,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5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3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此次回购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注销。

(七)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股权情况预计变动如下: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人民币10元/股(含)测算:

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0.5亿元(含)、回购价格人民币10元/股(含)测算:

(九)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25,592.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78,885.73万元,货币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76.98万元。若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1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根据2021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4.43%,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59%。

经综合分析公司目前状况,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同时股份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十)独立董事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回购股份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回购方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股份预案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此次回购方案,并同意将此次回购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核查,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分别向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前述对象表示无明确的减持计划。

如后续前述对象提出减持计划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注销。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以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

(十六)回购专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4527524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可能面临下述不确定性风险:

1、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内的股票价格持续超过回购方案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应对、防范,并根据回购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