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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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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裕昂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1-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1-117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变更后募投项目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变更后募投项目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1-118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关毅雄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需求,可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改善全资子公司的负债结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变更后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变更后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1-121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北海金盟制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金盟”)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浦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合浦支行”)开展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为保证双方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为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西北海金盟制罐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1年07月16日

3.注册地点:广西北海合浦工业园海景大道

4.注册资本:18,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陈民

6.经营范围:金属包装的设计、制造、销售,包装装潢印刷,自营和代理一般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7.与公司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否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1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北海金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资产状况良好,无需提供反担保,亦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民先生代表公司与农业银行合浦支行签署上述相关协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555.6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9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也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嘉美包装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1-122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上午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芜湖东路18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变更后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变更后募投项目的议案》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将对以上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议案编码

表1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编码一览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2日

2.上午9:00至11:00

3.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芜湖东路189号。信函上请注明“嘉美包装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39000

联系电话:0550-6821910

传真号码:0550-6821930

邮箱地址:jiamei@chinafoodpack.com

4.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邮戳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30分钟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强,张素会 (2)电话:0550-6821910

(3)传真:0550-6821930 (4)电子邮件:jiamei@chinafoodpack.com

6.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七、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69;

2、投票简称:嘉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決,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0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http://wltp.ch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议案附后。

上述委托代理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对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根据自己的意愿代表本公司(本人)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个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未作出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押暨质押的公告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1-099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押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控股”)于2021年12月1日办理了解押1,200万股公司股份、质押3,000万股公司股份;于12月2日办理了解押1,022万股公司股份、质押1,022万股公司股份。

● 本次质押后,精工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42,642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79.40%。

一、本次股份解押、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2021年12月1日股份解押、质押情况

1、本次解押具体情况

2021年12月1日,精工控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解除手续,累计解押公司股份1,200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1日,精工控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将其持有的3,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的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2021年12月2日股份解押、质押情况

1、本次解押具体情况

2021年12月2日,精工控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解除手续,累计解押公司股份1,022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2日,精工控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将其持有的1,022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斗门支行(以下简称“绍兴恒信农商行”)的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股份的质押主要用途是自身经营所需,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单位:股

注:本公告涉及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精工投资系精工控股全资子公司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

三、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精工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8,820万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16.4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38%,对应融资余额15,400万元。

精工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22万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1.9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1%,对应融资余额 2,800万元。

精工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精工控股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其营业收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处置非主业资产及其他收入等。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精工控股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

(二)截止公告披露日,精工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2、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控股股东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四)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精工控股质押融资均为银行贷款,同时均有落实追加其他担保措施;精工控股质押约定的平均平仓线价格较低,离目前平均股价还有较大的差距,基本不会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精工控股将会加大经营力度,进一步提高盈利水平,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回笼,降低整体负债情况。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

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份质押情况以及控股股东质押风险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被司法拍卖的部分股份

完成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1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被司法拍卖的部分股份

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4日10时至2021年9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成功拍卖的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6,900万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因执行案件需要,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4日10时至2021年9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上对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共计205,523,474股股票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上述司法拍卖已按期进行,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竞价结果确认书》显示,用户姓名杭州锐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1年9月2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开展的“饶陆华持有的科陆电子(002121)6,900万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公开拍卖“饶陆华持有的科陆电子(002121)68,523,474股股票”、“饶陆华持有的科陆电子(002121)6,800万股股票”,因无人竞拍均已流拍,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9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通过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上述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拍卖的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6,900万股股份已于2021年11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取得上述股份过户的法律证明文件。本次股份过户前后饶陆华先生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饶陆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4,315,2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0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253,203,47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56%,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254,315,20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饶陆华先生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过户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11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因与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存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纠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4日10时至2021年9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公开拍卖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共计205,523,474股股份。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竞价结果确认书》显示,用户姓名杭州锐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1年9月2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开展的“饶陆华持有的科陆电子(002121)6,900万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公开拍卖“饶陆华持有的科陆电子(002121)68,523,474股股票”、“饶陆华持有的科陆电子(002121)6,800万股股票”,因无人竞拍均已流拍。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上述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拍卖的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6,900万股股份已于2021年11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参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变更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审批程序,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管理的部分基金参与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A股配股发行。本公司股东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现将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日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注:根据2015年4月24日修订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和“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不再适用。

3.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注:根据2015年4月24日修订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和“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不再适用。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备案手续。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60元人民币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1年12月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21年12月7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