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及参加网上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接31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自协议签订日开始计算。
(三)预计金额
保理融资及E信融业务余额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
(四)融资成本
中铝保理公司提供的保理融资及E信融服务的融资成本不高于国内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的同种类服务的平均融资成本。
(五)保理模式
有追索权明保理、无追索权明保理、有追索权暗保理和无追索权暗保理、反向保理。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铝保理公司开展保理融资及E信融业务,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
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铝保理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定明先生、王勇先生、杨勇先生和纳鹏杰先生事前认可该项关联交易预计,认为: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与关联方开展保理业务等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真实购销业务背景、优化采购付款商业模式、减少营运资金而开展的交易,定价机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定价机制公允。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1-079
债券代码:149134 债券简称:20云铜01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2021年12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21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下午14:4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4日
(七)出席对象:
1、在2021年12月14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1年12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号中铜大厦322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有:
1.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上述审议事项披露如下: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等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说明
议案1和议案2均为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股东需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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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5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30一17:30
2、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号中铜大厦证券部办公室(3310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方式为主,对于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4、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法人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签字并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号中铜大厦3310办公室。
邮编:650224 联系人:韩锦根
电话:0871-63106792 传真:0871-6310679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78”,投票简称为“云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2.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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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 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8 担保事项
2.19 募集资金存管
2.20 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3.00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9.00 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1-8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其中议案2需要逐项表决。议案9需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联股东众兴集团有限公司、牛国锋、梁宝东、林来嵘、梁欣雨、梁保国、安素梅和高文瑞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应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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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12月14日18:00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黄河大街55号;邮编01401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者出席。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婷
联系电话:0472-5216664
传真:0472-5216664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03
2、投票简称:大中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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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1-066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
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99号文核准,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1,894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469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自2021年5月10日起上市交易。公司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目前公司尚处于持续督导期内。
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聘请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担任本次发行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海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都证券承继,海通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国都证券委派胡静静女士和娄家杭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胡静静女士和娄家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对海通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保荐代表人简历:
胡静静女士:国都证券投资银行五部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曾主持或参与过贵广网络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中国华融H股上市项目、奥特美克IPO及新三板定增项目、海昌新材IPO项目、长城电脑吸收合并长城信息财务顾问项目、名城科技新三板挂牌项目等。
娄家杭先生:国都证券投资银行五部保荐代表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曾主持或参与过仙坛股份IPO项目、真视通IPO项目、高德红外IPO项目、卫士通IPO项目、江苏国泰IPO项目、云铝股份非公开发行项目等。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02日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金启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1年12月3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创金启富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创金启富协商一致,自2021年12月3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创金启富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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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基金。创金启富接受投资者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者指定的日期从投资者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扣划约定的款项用以申购基金。投资者在开办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上述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该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具体办理时间详见创金启富的公告。
2.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3.申请方式
3.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创金启富的规定。
3.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创金启富的规定。
4、申购日期
4.1、投资者应遵循创金启富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2、创金启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5、定投业务起点
通过创金启富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额均为1元人民币。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与最高数额限制。
6、交易确认
6.1、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6.2、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如无另行公告,定投业务也将做暂停处理。
7、"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申购日期、签约账户等事项,或者终止定投业务时,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创金启富的有关规定。
三、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一)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由于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二)基金转换费用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转出基金的一笔基金赎回和转入基金的一笔基金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5、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截位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转换份额的计算步骤及计算公式: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1) 非货币基金转换至货币基金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 货币基金转换至非货币基金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货币市场基金应转出的累计未付收益
第二步:计算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补差费用
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用:分别以下两种情况计算
(1)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2)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0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三)基金转换业务交易规则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基金转换采取定向转换原则,即投资者必须指明基金转换的方向,明确指出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名称。
3、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及赎回时或赎回后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的最低余额请参考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基金有一方不满足本状态要求,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基金账户冻结期间,不受理基金转换交易申请。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最终转换份额的确认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6、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并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基金转换成功后,投资者可于T+2日起赎回转入基金。
7、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与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不受本收费模式的限制。
9、当投资者将持有本公司旗下的货币基金份额转换为非货币基金份额时,若投资者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全部转出,则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全部累计未付收益一并转出;若投资者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部分转出,且投资者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累计未付收益为正收益,则累计未付收益继续保留在投资者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部分转出,且投资者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累计收益为负收益,则根据基金转出份额占投资者所持全部货币基金份额的比例转出相应的累计未付收益。
10、基金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如果同一投资者在基金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提出转出基金的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11、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四、参加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活动自2021年12月03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以创金启富公告为准。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创金启富申购我司上述适用基金(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具体折扣以创金启富公告为准。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在创金启富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包括定期定额投资)、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创金启富的相关业务规定。
2、上述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创金启富所有。
3、上述申购优惠活动的结束日期以创金启富公告为准。
4、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届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66154828
网址:www.5irich.com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