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6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新材”或“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王晓蓉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专家委员会主任职务,并已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王晓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王晓蓉女士离职后,其负责的工作分别由公司研究院院长唐卫岗先生和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胡岭女士负责。王晓蓉女士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经营管理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及其专利权属完整性。
一、王晓蓉女士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王晓蓉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晓蓉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专家委员会主任职务,并已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王晓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晓蓉女士对公司董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一)王晓蓉女士具体情况
王晓蓉女士,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1995年8月加入公司,离职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专家委员会主任职务,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王晓蓉女士的离职不影响公司核心技术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现有研发项目进展产生实质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晓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270,000股,持股比例为7.1250%,通过持有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1.0625%的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8.1875%。根据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其中王晓蓉女士获授限制性股票10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王晓蓉女士离职后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王晓蓉女士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公司及董事会对王晓蓉女士在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王晓蓉女士离职前担任公司专家委员会主任职务,参与公司“绿色高性能药芯银钎料国产化关键制备技术及应用开发”、“柔性化连接材料的研发”、“单组份导电贴片胶的研发”等项目的研发,不是项目负责人,王晓蓉女士的离职不会影响上述在研项目的推进与实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晓蓉女士工作期间作为非单一发明人申请并取得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已受理但尚未授权的发明专利8项。王晓蓉女士工作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相关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王晓蓉女士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王晓蓉女士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含竞业限制条款)及《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双方对保密内容、竞业限制事项以及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王晓蓉女士对其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王晓蓉女士在离职后24个月内不得到与公司有行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同类产品的研发、制造或销售公司)和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王晓蓉女士离职后前往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或存在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
二、王晓蓉女士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作为公司董事:王晓蓉女士的离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公司通过26年的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培养和梯队建设,已经形成了成熟、专业的研发团队,具备持续创新的人才队伍基础,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截至2020年末、2021年6月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58人、63人,近几年研发人员保持稳定。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王晓蓉女士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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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王晓蓉女士离职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其参与的研发项目工作由公司研究院院长唐卫岗先生负责,其担任的专家委员会主任工作由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胡岭女士负责。唐卫岗先生拥有丰富的技术开发经验,胡岭女士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均具备接替王晓蓉女士工作的经验和能力,不会影响公司前沿性技术研究工作的推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晓蓉女士已与唐卫岗先生、胡岭女士及公司现有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交接,公司运营管理、技术研发团队结构完整,现有运营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撑公司未来生产运营和核心技术的持续发展。王晓蓉女士的离职不会对公司带来实质性的影响。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目前,华光新材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较为稳定;王晓蓉女士已办理完成工作交接,王晓蓉女士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实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王晓蓉女士与公司签有《保密协议》(含竞业限制条款)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包含保密、竞业禁止等条款。王晓蓉女士在其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该等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之所有权归属于公司,王晓蓉女士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3、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王晓蓉女士离职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1-089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罗卫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501,8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2%;通过“牧鑫青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801,829股(以下统计罗卫国持股数均为合计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21.64%,累计质押股份36,6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58.28%,占公司总股本的12.61%。罗卫国先生与史东伟先生等一致行动人直接及间接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20,190,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2%,累计质押股份64,090,637股,占其持股数量的53.32%,占公司总股本的22.09%。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0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罗卫国先生的书面函告,获悉罗卫国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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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用于在杭州西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西子典当”)办理质押业务。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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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质押股份未被用做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相关股份不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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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罗卫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501,829股,通过“牧鑫青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3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801,8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4%,累计质押股份36,6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58.28%,占公司总股本的12.61%。史东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088,800股,通过“牧鑫兴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3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38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8%,累计质押股份27,490,637股,占其持股数量的47.90%,占公司总股本的9.47%。罗卫国先生与史东伟先生等一致行动人直接及间接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20,190,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2%,累计质押股份64,090,637股,占其持股数量的53.32%,占公司总股本的22.09%。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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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卫国先生和史东伟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发生平仓预警,罗卫国先生和史东伟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罗卫国先生质押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罗卫国先生质押公司股份不会影响股东向上市公司委派董事席位,不影响股东与上市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2日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05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1-002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12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6日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88105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1-003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唯赞”)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及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协议存款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05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137.9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0,917.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9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21年11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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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与合理使用公司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及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协议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担保,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及实施方式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决议有效期、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及投资品种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及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属于保本、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受到政策调控、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发生市场波动的情况。针对上述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一)公司严格依法依规执行现金管理业务,建立健全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与资金安全。
(二)公司将根据安全性、投资期限和收益情况等指标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资金安全保障能力的金融主体所发行的投资产品。
(三)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及时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分析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资金使用、存放与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审部负责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存放与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一致意见: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事项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与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审核意见
诺唯赞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88105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1-004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对外投资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唯赞”)拟在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南京诺唯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信息为准,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
●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能否最终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未来可能面临宏观环境、市场政策、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现阶段业务发展需要,为客户提供更丰富的产品选择与更完备的解决方案,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丰富人才结构,逐步落地公司战略规划,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约人民币2,500万元于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生物科技上游领域相关新型材料、新型耗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
(二)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具体事宜。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该事项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诺唯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地点: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注册资本:2,500万元
出资比例: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法定代表人:张力军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信息为准。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从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出发、围绕公司主营业务产业链的拓展,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战略规划逐步落地,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全资子公司设立后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更。
四、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手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全资子公司未来业务开展可能面临宏观环境、市场政策、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充分关注外部环境、市场与行业的变化,审慎决策,同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强化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0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定于2021年12月17日下午2:00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定于2021年12月17日下午2:00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新甘泉西路7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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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上午8:00至15: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新甘泉西路7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2月14日下午15: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7.联系方式:
联系人:佘小俊
电话:13665250493 传真:0514-85823208
邮箱:stanley.she@seashinepm.cm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新甘泉西路71号
8.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85;投票简称:海昌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1、请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表复印有效,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2021年12月17日在扬州召开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2.每项均为单项,多选无效;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