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部分股份的公告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31 证券简称:中瓷电子 公告编号:2021-075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1-58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瓷电子”)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经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的由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 了《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购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06622期”,产品起息日为2021 年 10月14日,到期日为2021 年 11月 16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0 万元购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5896期”,产品起息日为2021 年 8月28日,到期日为2021 年 11月 2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月15 日、2021 年8月3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公告编号:2021-062)。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客户协议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500 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起息日为2021 年 6月1日,到期日为2021 年12月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5月3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本金 28,500 万元,获得理财收益217.36 万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含本次公告所涉及现金管理产品):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备查文件
1、中信银行电子回单。
2、中国建设银行电子回单。
特此公告。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包晓茹女士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250,702,5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4851%。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17,076,5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518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33,62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667%。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1,451,6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5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25,6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1,12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98%。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49,264,2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63%;
反对1,438,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3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31%;
反对1,438,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6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49,264,2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63%;
反对1,438,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3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31%;
反对1,438,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6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49,264,2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63%;
反对1,438,2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3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31%;
反对1,438,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6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如下法律意见:中恒电气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悦心健康 公告编号:2021-047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有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心健康”或“公司”)股份399,795,8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3.15%)的控股股东CIMIC INDUSTRIAL INC.(斯米克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米克工业”)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5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
2、斯米克工业与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第三大股东太平洋数码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李慈雄先生控制,属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4,128,15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7.65%。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斯米克工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
斯米克工业自身投资发展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历年利润分配方案中转增的股份及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斯米克工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8,5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其中,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若公司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可以根据前述变动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
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斯米克工业已严格履行和正在履行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斯米克工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斯米克工业与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第三大股东太平洋数码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李慈雄先生控制,属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7.65%,本次斯米克工业计划减持不超过2%的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斯米克工业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铁股份”)正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达设备”)于2021年12月1日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路支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在青岛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公司向青岛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亚通达设备就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8月19日
注册地点:广东省开平市三埠街道办事处祥龙中银路2号三楼A138号330室
法定代表人:宣瑞国
注册资本:159567.8796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加工、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及其配件、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和配件、铁路运输设备;提供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及其配件、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和配件、铁路运输设备的技术服务、租赁服务;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及铁路运输设备修理;房地产租赁经营;贸易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关联关系:亚通达设备为华铁股份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744,584.32万元,负债总额228,028.7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0,607.1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6,545.60万元),净资产516,555.5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4,321.88万元,利润总额60,261.77万元,净利润54,055.90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750,236.61万元,负债总额199,548.9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1,330.4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8,014.36万元),净资产550,687.67万元,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81,524.28万元,利润总额49,836.77万元,净利润43,690.98万元。
3、华铁股份最新信用等级为 AAA 级。
4、华铁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主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最高额人民币1亿元。
4、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5、本次担保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7.23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65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8.17%;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98.68万元,占上市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1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2日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1-118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8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489.8万股股份将被拍卖,占公司总股本的1.46%。
●目前花王集团持有公司13,36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1%,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王集团”)转发的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苏0582执6779号之一,获知花王集团所持有的公司489.8万股股份将被拍卖,占公司总股本的1.46%。目前花王集团持有公司13,36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1%,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收到的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苏0582执6779号之一,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家港市华芳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芳小贷”)与被执行人花王集团、肖国强、邹玉凤、肖姣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院已发生效力的(2020)苏0582民初14701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在审理该案的过程中,于2021年1月21日冻结被执行人花王国际持有并已质押予申请执行人华芳小贷的公司股票489.8万股,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义务,现法院决定拍卖上述股票以清偿债务。裁定拍卖被执行人花王集团持有并已质押予申请执行人华芳小贷的公司股票489.8万股。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9日-30日,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489.8万股股权质押给华芳小贷,质押期限为2020年4月27至2020年10月27日,2021年1月13日控股股东收到关于该案件的法院传票,2021年1月25日-26日公司公告华芳小贷对控股股东部分股份申请了冻结,2021年5月14 日法院开庭审议了该合同纠纷,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0582民初14701号《民事判决书》。2021年9月28日公告收到控股股东转发的《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苏 0582 民初14701号电子文档,判决花王集团应支付给华芳小贷借款本金1,500 万元及违约金(详见公告2021-108)。
截至目前,花王集团共有17.23亿元债务存在逾期情况,其中4.56 亿元为股票质押借款,12.67亿元为涉及诉讼债务。公司已督促花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高度重视股份高比例质押、冻结和被执行的情形,公司将充分做好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股票质押诉讼风险、债务偿还能力等风险排查力度和动态监测频次,做好风险的预研预判工作。此外,花王集团将通过向当地政府汇报以寻求纾困政策、多方寻求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大经营力度、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回笼等方式,来缓解自身债务压力,维护公司的稳定,截至目前尚无切实可行的方案,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影响,若有达到披露标准的公司将进行及时披露,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卓翼科技”)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传武先生之配偶韦舒婷女士,于2021年5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33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2021年12月2日,公司收到了夏传武先生转发的由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3号)。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当事人: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传武
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有关规定,证监会对夏传武内幕交易卓翼科技股票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夏传武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要求听证。证监会已于2021年8月12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夏传武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夏传武先生作为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拟终止该次重组事项的内幕敏感期内,通过大宗交易卖出其持有的卓翼科技无限售流通股11,552,730股,卖出资金111,945,953.70 元,占卓翼科技总股本的1.9919%。经计算,夏传武避损金额为21,308,432.85元。
证监会认为:夏传武卖出卓翼科技股票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05 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夏传武违法所得21,308,432.85元,并处以21,308,432.85元罚款。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夏传武先生作为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系证监会对夏传武先生其个人进行的行政处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述处罚决定中的违法行为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14.5.1条、14.5.2条、14.5.3条及《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中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自2018年8月20日起,夏传武先生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上述处罚决定不会导致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3、上述处罚决定仅涉及夏传武先生个人,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活动无关,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产生影响;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行政处罚决定书》。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70证券简称:意华股份0公告编号:2021-080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1-068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300万元投资设立“乐清意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近日,上述公司工商设立手续已经完成并取得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基本情如下:
乐清意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乐清意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MA7CKK530M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翁垟街道后盐村、后桥村
5、法定代表人:季开良
6、注册资本:叁佰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21年11年12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数控机床销售; 电子元器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张学文先生的函告,张学文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部分股份,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情况
■
2、股东股份本次质押的情况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张学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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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张学文先生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补充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涉及业绩承诺补偿,补充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