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12月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份产销数据快报

2021-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于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的起始日为2021年12月3日,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为5,000,000.00 元。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暂停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高于500万元的申购业务、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转换转入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金额高于500万元,本基金将确认该笔申请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累计申请金额高于500万元,本基金将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对逐笔累加至不超过500万元(含)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申请将确认失败。

2、2021年12月7日起恢复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在暂停本基金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其他业务正常办理。

4、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8(免长途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ms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日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四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采用季度收益分配规则,即在满足下述条件及其他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将每季度进行收益分配:(1) 收益分配基准日:每季度中间月份的最后一个工作日;(2) 收益分配前提条件: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08元;在符合前述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

2、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2021年12月7日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分红后,受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出现基金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风险。

2、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登录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sfunds.com.cn。

2)拨打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日

摩根士丹利华鑫灵动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调整事项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完毕基金经理注册手续,并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日

关于景顺长城安鼎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和网站www.igwfmc.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为一年。认购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到期后,基金管理人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其锁定持有期到期后才能办理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关于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国金证券

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1年12月3日起新增委托国金证券销售本公司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国金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国金证券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二、通过国金证券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国金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国金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国金证券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国金证券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国金证券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国金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国金证券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日起在国金证券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国金证券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相关说明

若今后国金证券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国金证券最新规定为准。

五、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系统停机维护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将于2021年12月4日(本周六)9:30 至21:30进行系统停机维护。届时本公司官方网站、网上交易、网上查询、微信、官方APP、客服电话等系统将暂停服务。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若有疑问,投资者可提前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1-57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湘财证券将于2021年12月3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湘财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公司网站:www.xcsc.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2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海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118号),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为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集团)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服务涉嫌未勤勉尽责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2016年1月27日,国海证券与胜通集团签订《承销协议》,由国海证券担任胜通集团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6胜通01”“16胜通03”“17胜通01”的主承销商。2013年度至2017年度,胜通集团通过虚构购销业务、编制虚假财务账套,以及直接修改审计报告的方式,共计虚增营业收入615.4亿元,共计虚增利润总额119.11亿元,扣除虚增利润后,胜通集团各年利润状况均为亏损。上述行为导致胜通集团“16胜通01”“16胜通03”“17胜通01”的募集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核查报告》及《承诺函》存在虚假记载。

国海证券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未审慎关注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钢帘线)在产能利用率、销售收入等方面存在的异常情况;未审慎关注胜通钢帘线所提供资料与公开数据不一致的情况;未实地查看山东胜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化工)的生产经营场所,未发现胜通化工已处于停产状态;未审慎关注胜通钢帘线纳税申报材料的异常情况。

国海证券在为胜通集团发行债券提供服务时,涉嫌违反《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中证协发[2015]199号)第九条、第十条第三项、《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第十二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下同)第七条、第二十一条及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公司的上述行为应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予以处罚。时任项目负责人孙彦飞、项目所在部门负责人刘延冰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沈婧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国海证券及相关人员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国海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79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孙彦飞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刘延冰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沈婧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此外,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三项、第五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孙彦飞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中国证监会拟实施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措施,公司及相关人员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涉及违法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5.1条、14.5.2条、14.5.3条规定的情形。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及网站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大成稳安6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C、E类份额

增加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及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21年12月3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大成稳安6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C、E类份额(A类基金代码:013790、C类基金代码:013791、E类基金代码:013792)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址:www.dc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关于大成稳安60天滚动持有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延长发售募集期的公告

大成稳安6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1年9月10日证监许可[2021]3003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21年11月15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期为2021年11月15日起到2021年12月3日。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大成稳安6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稳安6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大成稳安6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延长本基金发售募集期至2021年12月10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大成稳安6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555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日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1-08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监事杨宝森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62,71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5%)的监事杨宝森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6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23%)。

近日,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监事杨宝森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杨宝森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状态。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杨宝森;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4、减持期间:将于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进行;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拟减持股份情况:

若此期间,中岩大地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变动事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杨宝森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若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前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截止本公告日,杨宝森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杨宝森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杨宝森先生承诺,在减持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杨宝森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0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安爽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安爽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安爽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安爽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安爽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和资本运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安爽女士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安爽女士辞职后,将由公司董事杨延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汽车 编号:临2021一一042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份产销数据快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1月份产销数据如下:

单位:辆/台

说明:

1、本表为产销数据快报,具体数据以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2、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与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50:50的合资公司。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