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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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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13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4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547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9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京银行”)购买的“盛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400期(上海)”于2021年12月1日到期并兑付本息。上述产品购买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4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

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购买的“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343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于2021年12月3日到期并兑付本息。上述产品购买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4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6)。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并兑付本息,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盛京银行、浦发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547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结构性存款或所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结构性存款或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547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1)委托理财受托方:浦发银行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认购金额:4000万元

(4)认购确认日(产品收益起算日):2021年12月3日

(5)产品期限:3个月整

(6)产品到期日:2022年3月3日

(7)产品预期收益率(年):保底利率1.40%,浮动利率为0%或1.75%或1.95%。

(8)提前终止权: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赎回)本产品

(9)产品收益计算方式:预期收益=产品本金×(保底收益率+浮动收益率)×计息天数÷360,以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其中:计息天数=产品收益起算日至到期日期间,整年数×360+整月数×30+零头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所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标的为彭博页面“EUR CURNCY BFIX”公布的欧元兑美元即期价格。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同时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实施,购买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受托方为浦发银行(证券代码:600000)。浦发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4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余额的13.71%。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适当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委托理财日常通过“银行存款”、“其他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理财收益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4)。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4日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提名增加董事候选人

暨增加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一038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提名增加董事候选人

暨增加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收到持股3%股东铜陵和生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铜陵和生”)提交的《关于增补严立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提请增加到公司股东大会上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临时提案主要内容

“本企业(铜陵和生)持有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的股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权就公司的董事选举提出临时提案。现本企业特提名严立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本次股东大会选举,有关严立虎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二、相关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日披露《文一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37号),公司董事会现根据铜陵和生提交的增加董事候选人临时提案,提交到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严立虎先生将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董事候选人一并采用累积投票制的选举方式进行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增加的董事候选人严立虎简历如下:

严立虎,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

1983年至1987年,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丁沟中学任教;

1990年至2001年,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科员、科长;

2002年至2010年,历任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

2010年至2015年,任成都宏明电子科大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年至今,任上海宝堃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20年至今,任拉萨市星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特此公告。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9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6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铜陵和生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股份的股东铜陵和生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21年12月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铜陵和生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的股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权就公司的董事选举提出临时提案,现特提名严立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12月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2月16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公司党群活动中心三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6日

至2021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21年12月1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临时提案内容已于2021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常州市中科江南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中科”)持有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51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9%。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其中3,519,400股于2017年8月31日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

2、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3、减持数量、减持比例:拟减持不超过3,519,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519%;

4、减持期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集中竞价交易: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大宗交易: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减持价格区间:按市场价格。

公司收到股东常州中科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1)在所持的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累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票总额的5%。(2)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公司股票时的减持方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3)若于承诺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4)减持公司股票时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5)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21-063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价格于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管理层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核实,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1 年12月3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3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核实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8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本次交易2021年9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43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4日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并于2021年12月2日披露。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经向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函证,回复如下:京城机电不存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影响你公司股价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你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3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8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本次交易2021年9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反馈意见》。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4日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并于2021年12月2日披露。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所处气体储运装备行业,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526,554,520.7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3,304.9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270,610.5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受国际油价及天然气价格的波动及国家政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正在进行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洋天青8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88 证券简称:戎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9:15 - 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闽江东路11号世茂商务广场A幢2902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健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1,041,2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181%。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1,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00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1,2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81%。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表决情况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表决情况

(2)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表决情况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傅扬远、李聿奇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301085 证券简称:亚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江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下午14: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8号8层808亚康股份第一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 年12月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下午3:00。

6.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8,831,8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53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58,823,5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52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04%。

2.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24,0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241%;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7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24,5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6%;反对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482%;反对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95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谭清律师、赵莹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