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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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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21-1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

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72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

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时修改了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该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公司于近日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101343096U

名称: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5号院3号楼4层419室

法定代表人:苏同

注册资本:25333.6552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06月28日

营业期限:2008年11月0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网络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形象策划;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电脑动画设计;出版物印刷。(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印刷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1-073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质押

股份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苏同先生的一致性行动人姜香蕊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705,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4%。本次质押股份延期购回后,姜香蕊女士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5,86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57.24%,占公司总股本的6.26%,并未增加其质押公司股份的数量。

●公司控股股东苏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姜香蕊女士、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13,838,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4%。本次质押股份延期购回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5,860 ,000股,占其持有股数的40.29%,占公司总股本的18.10%。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姜香蕊女士于2020年12月1日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1,590,000股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姜香蕊女士分别于2021年1月8日、2021年2月2日对上述质押事项进行了补充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公司于近日收到的姜香蕊女士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延期购回通知,获悉其将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510,000股公司股票办理了延期购回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 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注:以上及本公告中占总股本比例相关数据皆是以公司非公开发行完毕,于2021年9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后的总股本数253,336,552股为基础计算。

2. 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上述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后,姜香蕊女士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香蕊女士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姜香蕊女士股票质押延期购回不会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姜香蕊女士股票质押延期购回不会对股东向上市公司委派董事席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三、资金偿还能力、可能发生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质押延期系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姜香蕊女士基于个人资金安排,对前期已质押的部分股份办理延期购回业务,本次部分质押股份延期购回完成后,未增加质押的数量。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姜香蕊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姜香蕊女士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

存款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1-089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

存款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金额4,0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24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祥新材”或“公司”)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正常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1、委托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49号)核准,三祥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66,39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92.24元。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人民币216,886,784.69元已于2021年9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923,647.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076,344.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6日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1100024号《验资报告》。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与中国银行签订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销售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结构性存款,风险小,在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购买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1)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3)认购金额:4,000.00万元

4)产品预期收益率:1.50%-3.10%

5)认购/申购确认日:2021年12月3日

6)投资到期日:2021年12月27日

7)产品收益说明:收益率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如果在观察期内,挂钩指标(始终小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保底收益率1.5000%(年率);如果在观察期内,挂钩指标(曾经大于或等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最高收益率3.1000%(年率)。挂钩指标为(澳元兑美元即期汇率),取自EBS银行间电子交易系统(澳元兑美元汇率)的报价。如果该报价因故无法取得,由银行遵照公正、审慎和尽责的原则进行确定。基准值为基准日北京时间14:00彭博“BFIX”版面公布(澳元兑美元汇率)中间价。如果某日彭博BFIX页面上没有相关数据,中国银行将以公正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来确定。观察水平:基准值(0.0040)。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日。观察期/观察时点为2021年12月3日北京时间15:00至2021年12月22日北京时间14:00。产品收益计算基础为ACT365。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主要投向为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若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

3、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中国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988),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行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较好的投资回报。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货币资金为120,591,056.89元,此次委托理财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3.71%,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决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1-053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购买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2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浦发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1500万元购买产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546期(1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2、购买金额:1500万元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收益率:1.40%-3.30%

5、产品期限:一个月

6、购买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7、关联关系:公司与浦发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 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等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

1、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三、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需要。对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情况(含本次)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5,300万元(含本次购买的1,5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

五、备查文件

浦发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3日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 公告编号:2021-88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合并口径)的比例为131.29%,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三圣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北三圣”)、贵阳三圣特种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三圣”)、兰州三圣特种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三圣”)、重庆春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瑞医化”)、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源百康”)、重庆利万家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万家”)在额度内为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渝北三圣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抵押合同》,被担保人为公司,债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贵阳三圣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被担保人为公司,债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4,740万元;兰州三圣、春瑞医化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分别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和《最高额担保合同》,被担保人为公司,债权人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3,200万元;辽源百康、利万家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被担保人为公司,债权人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5月10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三圣镇街道

法定代表人:项立平

注册资本:43,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硫酸、二氧化硫[液态的]、焦亚硫酸钠生产、销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制造销售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膨胀剂,水泥,液体葡萄糖酸钠;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石膏及制品,生产食品添加剂(以上生产项目需获得行业归口管理部门生产许可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药品生产、销售;医药、建筑材料及化工产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由具备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生产、加工、销售预拌商品混凝土;开采、销售石膏和碎石。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980,672,373.011元,负债总额2,738,230,895.46元,所有者权益1,242,441,477.55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203,387,642.83元,净利润9,763,091.94元。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3,610,851,505.09元,负债总额2,458,294,109.72元,所有者权益1,152,557,395.37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33,913,929.05元,净利润-90,197,343.47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抵押合同》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保证人:渝北三圣

被保证人: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3,500万元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合同名称:《最高额抵押合同》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保证人:贵阳三圣

被保证人: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4,740万元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合同名称:《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担保合同》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保证人:兰州三圣、春瑞医化

被保证人: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3,200万元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等。

4、合同名称:《保证合同》

债权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

保证人:辽源百康、利万家

被保证人: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12,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等。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均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额度内。

本次担保事项为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判断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0,564.55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1.29%;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丹邦 公告编号:2021-117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比例减少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投资集团”或“控股股东”)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丹邦投资集团于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12月2日期间多次通过被动减持、司法划扣等方式减少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变动股数27,507,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本次权益变动后,丹邦投资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0,954,6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0%,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21年6月16日-2021年12月2日,丹邦投资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司法划扣等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7,507,901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5.02%。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以上数据如有不符皆为四舍五入的结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丹邦投资集团于2021年6月17日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尚未届满,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丹邦 公告编号:2021-118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取得一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证书号:第4703695号

发明名称:化合物半导体柔性碳基膜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号:ZL 2019 1 1046108.3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专利申请日:2019年10月30日

专利权人: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1年9月28日

专利权期限:自申请日起算20年

上述发明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证券简称:长高集团 证券代码:002452 公告编号:2021-50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合作意愿的战略性约定,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

2.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与华润电力(涟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涟源”或“甲方”)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为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且双方均有加强全面合作并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愿望,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新能源合作事宜达成协议

一、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华润电力(涟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3826685942753

3、法定代表人:彭不明

4、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9日

5、注册资本:57800万人民币

6、营业期限自:2007年12月29日至:2037年12月28日

7、住所:湖南省涟源市渡头塘镇印溪村

8、经营范围:电力建设、生产、销售及电力生产相关的燃料、粉煤灰、脱硫石膏等附属经营及综合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水力发电等新能源建设、运营;石灰石销售;配电网建设和运营;综合能源服务;节能减排指标交易;储能系统建设、运营;充电桩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国家允许经营的电力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与公司不存在类似业务合作及交易。

10、华润涟源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华润电力(涟源)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1、合作宗旨

充分整合和发挥甲乙双方各自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提高竞争力,共同促进双方健康持续发展。

2、合作内容

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甲方发挥电力建设、运营领域相关资源优势,乙方发挥在湖南省合作开发风电/光伏/储能发电项目的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提高竞争力。

后续双方针对具体项目双方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合作方式等相关内容。

3、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视对方为项目战略合作方,双方完成项目向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的报审、备案、完成项目申报、建设、并网验收等工作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具证明、情况说明等资料、并盖章)。

(2)对于湖南省以外的新项目,双方继续保持沟通以寻求更大范围的合作。

(3)甲方自主开发的项目,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同等市场条件优先采用乙方的设备和服务。

(4)乙方自主开发的项目,优先与甲方合作,可采用甲方控股或乙方控股模式,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同等条件甲方优先与乙方签订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5)双方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同等条件甲方优先与乙方签订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6)具体项目时另行商议。

4、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期限为两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届满,双方又未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延长合作期限的,则本协议书自然终止。

三、合作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公司与华润涟源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目的是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合作开发风电、光伏、储能发电项目,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提高竞争力。有利于推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对公司新能源产业布局的需求。

四、其他说明

1、上述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最近三年(不含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

5、2021年10月8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45)。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马孝武先生及董事马晓先生、林林先生、刘家钰女士、唐建设先生、彭强先生、监事陈志刚先生、高振安先生、财务总监刘云强先生计划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1700万股、230万股、470万股、56.4万股、25万股、40万股、27.8万股、19万股和8万股。截止至本公告日,彭强先生和唐建设先生已完成本次减持计划,公司于2021年11月6日对外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司》(公告编号:2021-47);刘家钰女士、陈志刚先生和刘云强先生分别已减持28万股、13.8万股和3.9万股;马孝武先生、马晓先生、林林先生和高振安先生尚未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会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华润电力(涟源)有限公司与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