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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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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2021-057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5人,实际表决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2021-058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会前以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于12月3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出席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南宁百货靖西分公司、平南分公司、来宾分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南宁百货靖西分公司、南宁百货平南分公司、南宁百货来宾分公司。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1年12月21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1-059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财务报表中“预付款项”、“存货”、“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及“其他业务收入”,并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对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指标无影响

●追溯调整后的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一、概述

公司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2021〕11号《关于对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财务报表中预付款项、存货、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与其他业务收入相关列报项目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涉及2016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2017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2018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更正原因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认定,2016年10月至2018年3月,公司累计开展海产品贸易43组,其中30组海产品贸易业务未发生真实商品交易。公司2016年度至2018年度财务报表中,与上述30组海产品贸易业务相关的报表项目金额影响如下:

(二)具体的会计处理

公司遵照《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列报项目进行如下追溯调整:

1.调增2016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预付款项 8,456,114.96元,调减2016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存货8,456,114.96元;调减2016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主营业务收入2,711,447.79元,调增其他业务收入51,919.12元,调减2016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营业成本2,659,528.67元。

2.调增2017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预付款项29,015,708.68元,调减2017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存货29,015,708.68元;调减2017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主营业务收入69,541,675.43元,调增其他业务收入954,653.52元,调减2017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营业成本68,587,021.91元。

3.调减2018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主营业务收入34,369,738.60元,调增其他业务收入606,666.61元,调减2018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营业成本33,763,071.99元。

(三)对以前年度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将以前年度作为存货列示的上述30组海产品贸易货款调整计入预付款项,调整冲减原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相应增加其他业务收入,对公司2016年度至2018年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指标未造成影响。

(四)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列报项目的影响

1.2016年度财务报表期末数、本期数,调整项目及金额

(1)合并报表项目

(2)母公司报表项目

2.2017年度财务报表期末数、本期数,调整项目及金额

(1)合并报表项目

(2)母公司报表项目

3.2018年度财务报表期末数、本期数,调整项目及金额

(1)合并报表项目

(2)母公司报表项目

(五)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列报项目的影响

1.更正后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合并报表项目

(1)预付款项

①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②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2)存货

①存货分类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更正后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母公司报表项目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3.更正后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合并报表项目

(1)预付款项

①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②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2)存货

①存货分类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4.更正后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母公司报表项目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5.更正后的2018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合并报表项目

(1)预付款项

①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2)存货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6.更正后的2018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母公司报表项目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三、董事会、监事会的说明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正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分别出具了《关于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永证专字〔2021〕第310483号)、《关于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川华信综(2021)0834号]。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专项说明全文。

四、关于本次追溯调整后的定期报告披露

追溯调整后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对因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感歉意!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1-060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2018年4月18日、2019年4月17日、2019年6月14分别披露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6月修订版)全文及摘要。2021年11月,公司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2021〕11号《关于对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对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列表项目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详见同日公告),同时应对上述年度年报中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加黑加粗下划线部分为本次更正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年年度报告

(一)主要会计数据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16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2021〕11号《关于对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任改正措施的决定》中涉及到2016年度至2018年度会计处理存在的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并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三)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更正前:

公司经营模式包括自营模式、联营模式,以联营模式为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96.59%, 租赁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0.83%;其中各业态营业收入占比结构中,百货业态占比49.53%、家电业态占比33.89%、超市业态占比11.27%。

更正后:

公司经营模式包括自营模式、联营模式,以联营模式为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96.59%, 租赁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0.83%;其中各业态营业收入占比结构中,百货业态占比49.47%、家电业态占比33.93%、超市业态占比11.28%。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更正前: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07亿元,同比下降6.74%;实现利润总额-3,165.72万元,同比下降206.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7.64万元,同比下降223.84%。

1.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更正后: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04亿元,同比下降6.85%;实现利润总额-3,165.72万元,同比下降206.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7.64万元,同比下降223.84%。

1.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五)公司经营模式包括自营模式、联营模式,以联营模式为主

更正前:

更正后:

(六)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更正前: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对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1号)中涉及到以前年度会计处理存在会计差错事项,本公司已对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2016年度会计差错项目更正如下:

调增2016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预付款项 8,456,114.96元,调减2016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存货8,456,114.96元;调减2016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主营业务收入2,711,447.79元,调增其他业务收入51,919.12元,调减2016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营业成本2,659,528.67元。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16年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指标均无影响。

(一)2016年度财务报表期末数、本期数,调整项目及金额如下:

1、合并报表项目:

2、母公司报表项目:

(二)更正后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合并报表项目调整如下:

1、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2、存货

存货分类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三)更正后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母公司报表项目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七)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更正后: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八)存货

1.存货分类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九)合并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17年年报

(一)主要会计数据

更正前:

(一)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17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2021〕11号《关于对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任改正措施的决定》中涉及到2016年度至2018年度会计处理存在的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并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更正前:

公司经营模式包括自营模式、联营模式,以联营模式为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96.33%, 租赁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0.84%;其中各业态营业收入占比结构中,百货业态收入占比51.09%、超市业态收入占比8.12%、家电业态收入占比33.48%、汽车收入占比6.74%、电子商务占比0.57%。

更正后:

公司经营模式包括自营模式、联营模式,以联营模式为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96.18%, 租赁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0.87%;其中各业态营业收入占比结构中,百货业态收入占比49.60%、超市业态收入占比8.37%、家电业态收入占比34.50%、汽车收入占比6.95%、电子商务占比0.58%。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更正前: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21亿元,同比增长5.16%;实现利润总额815.34万元,同比增长125.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08万元,同比增长105.17%。

1. 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更正后: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52亿元,同比增长2.17%;实现利润总额815.34万元,同比增长125.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08万元,同比增长105.17%。

1. 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

更正前:

单位:元

更正后:

单位:元

(六)公司经营模式包括自营模式、联营模式

(下转2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