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临2021-044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于2021年1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人,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公司总经理姜青松提出辞去总经理职务。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聘任郎国民为公司总经理。
郎国民先生,1967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副总经济师兼人力资源部主任,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此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姜青松由于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工作需要,推荐郎国民为公司新任董事人选。此议案还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只有一名候选董事,将不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此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2021年煤炭采购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电厂哈尔滨第三发电厂拟采购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一神木华电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的煤炭,交易金额预计约为6.12亿元,采取预付煤款的方式结算,详见公司同日煤炭采购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董事9人,此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获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熊卓远、程刚已回避表决。
四、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生产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1年技术改造、检修、科技项目涉及的关联交易增加金额约为1,316万元,详见公司同日增加生产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董事9人,此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获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熊卓远、程刚已回避表决。
五、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申请法院破产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长年亏损且已停产,根据清算审计及评估结果,该公司已资不抵债,决定向法院申请破产,详见公司同日控股子公司申请法院破产的公告。此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与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3亿元,详见公司同日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此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设立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协调机制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体系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质量和运转效率,公司决定设立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协调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范围之外的其它重要经营管理事项,分别由董事长专题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此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股东大会通知。此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临2021-045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煤炭采购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全资电厂哈尔滨第三发电厂(以下简称“哈三电厂”)拟采购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一神木华电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华电”)的煤炭,交易金额预计约为6.12亿元。
●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熊卓远、程刚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市场资源紧张,公司煤炭供应面临巨大压力。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保供部署,完成国资委下达的保供任务,保障今冬明春发电供热用煤需求,通过控股股东一一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协调,哈三电厂拟采购神木华电的煤炭,因神木华电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情况详见2021年11月18日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神木华电成立于2017年5月,法定代表人李然,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大保当镇黑龙沟村,注册资金1000万元,主要从事煤炭销售业务,承担华电煤业公司控股的小纪汗煤矿煤炭销售及榆林地区市场煤购销贸易职能。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420.87万元,净资产1,253.29万元,2020年净利润-365.69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哈三电厂向神木华电采购煤炭,按合同数量百分之百兑现计算,预计发生交易金额约6.12亿元。煤炭价格根据坑口煤价定价,与管理费、倒运费、站台费、杂费等其他费用形成车板价,加上铁路运费后,形成到厂价。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当前煤炭市场资源紧张,此项煤炭采购业务可有效补充公司煤炭缺口,提高电厂煤炭库存,为今冬明春公司保障发电供热安全,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有力支持。同时,由于此煤炭热值较高,有利于提高机组负荷率和辅助服务市场收益。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煤炭采购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9人,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此议案获赞成票7票。关联董事熊卓远、程刚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事前审阅了相关议案,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在财务上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题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均遵守了回避的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现象,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临2021-046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
生产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在公司2021年生产技术改造、检修、信息化等项目中,有项目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自”)、南京华盾电力信息安全测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自华盾”)和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电科院”)开展合作,公司2021年度生产项目涉及的关联交易增加金额约为1,316万元。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熊卓远、程刚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在公司2021年技术改造、检修、信息化等项目中,有部分增加的项目拟与国电南自、南自华盾和华电电科院合作,因公司和上述三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故上述项目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南自华盾成立于1992年,法定代表人杨乘胜,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路38号,注册资金5000万元。主要业务为电力信息安全测评服务;电力行业信息系统研发;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咨询;信息系统安全方案设计咨询;网络安全应急处理服务;数据与系统容灾备份服务。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0,018万元,净资产7,908万元,2020年净利润1,806万元。
其他关联方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1年度生产项目涉及的关联交易增加金额约为1,316万元。
(一)与国电南自增加关联交易金额828万元,详细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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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南京华盾增加关联交易金额124万元,详细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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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华电电科院增加关联交易金额364万元,详细内容见下表:
■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项目由公司与国电南自、南自华盾、华电电科院进行技术服务、设备采购、工程总承包,2021年增加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316万元。各方参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造价标准,同类项目造价及市场交易价格定价。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单位有多年的合作经验,与其进行合作,可充分发挥其在各自领域的技术和工程承包方面的优势,确保公司今年的发电、供热、环保等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如期完成。公司上述项目建成后,能够有效提高公司火电机组运行可靠性和安全性,促进公司整体生产能力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生产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9人,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此议案获赞成票7票。关联董事熊卓远、程刚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事前审阅了相关议案,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题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均遵守了回避的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现象,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编号:临2021-047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法院破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公司”)长年亏损且已停产,根据清算审计及评估结果,该公司已资不抵债,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申请法院破产的议案》,决定其向法院申请破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解散清算的议案》,详见2020年12月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解散清算公告。新世纪公司之后成立清算组开展解散清算工作。
二、审计情况
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事务所”)对新世纪公司进行了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本次清产核资基准日为2020年6月10日,资产总额为22.10万元,负债总额为1,862.6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840.56万元。
三、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公司”)开展资产市场价值评估,中企华公司根据资产特点及实际情况,对于厂房建筑物,因周边区域无类似资产进行比较,故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对机器设备、车辆及土地使用权,因周边区域及近期发生了类似交易可以进行比较对照,能够真实反映资产价值,故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本次评估以2021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取得成本法、市场法评估结果:账面价值0万元,评估价值为1,744.64万元,增值额1,744.64万元,主要为建筑物增值1,500.47万元、土地增值94.60万元。
四、清算进展情况
目前,新世纪公司已完成职工安置补偿工作以及债权债务的梳理。经天职事务所审计结果,截至2020年6月10日清产核资专项审计负债总额为1,862.6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终审计新世纪公司确认负债总额为2,337.35万元,比6月10日增加474.69万元,主要是为安置补偿职工,借款增加所致。
经中企华公司对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评估值为1,744.64万元,按照上述审计、评估结果,新世纪公司已资不抵债,依据《公司法》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并征求律师意见,新世纪公司应向法院申请破产。
五、申请破产的必要性
新世纪公司资不抵债现状,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以及律师意见,新世纪公司应向法院申请破产。同时该公司另一股东方一一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同意新世纪公司开展破产清算。新世纪公司申请破产符合国家有关清理“僵尸”企业的政策,同时可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减少公司不良资产,从而提高资产质量,防范经营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新世纪公司申请破产事宜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董事会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现象,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新世纪公司清产核资和2020年终审计报告
4、新世纪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临2021-048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与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3亿元。
● 上述融资租赁不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供给能力,公司拟与中铝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3亿元。
(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中铝租赁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张翔宇,注册资本16亿人民币,其中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控股75%,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5%。公司注册地为天津自贸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海丰物流园7区2单元-351),主营业务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等。截至2020年末,中铝租赁公司总资产83.22亿元,净资产18.96亿元,净利润1.63亿元。
三、融资租赁的主要内容
由公司(承租人)将自有的固定资产出售给中铝租赁公司(出租人),然后再向其租回使用,并按期向其支付租金。根据中铝租赁公司的要求,本次拟将公司所属全资电厂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电厂部分固定资产(热网、发电设备等净值约3.5亿元)在形式上出售给中铝租赁公司,然后租回使用,待租赁期满后,中铝租赁公司返还全部固定资产。
1.出租人:中铝租赁公司。
2.承租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融资金额:3亿元。
5.租赁期限:3年。
6.手续费:0.5833%,放款时一次性收取。
7.利息:年利率4.65%,半年后付。
8.融资成本:考虑手续费先收,此方案折算为可比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年化利率为4.93%,比3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75%上浮0.18个百分点。
上述融资所获资金将全部用于置换公司存量借款及补充经营资金。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融资租赁业务具有资金用途灵活、融资期限较长,适合于公司当前保障资金安全的需要。一是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可提升公司授信储备水平,有利于保障资金安全。二是优化融资结构,随着公司陆续偿还到期项目借款,公司长期融资占比逐步下降,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可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短期偿债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2021-049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2日 9点15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公司本部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2日
至2021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2021年11月17日召开的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和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详见2021年11月18日和12月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和议案四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二、议案三和议案四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机构投资者持单位证明、股东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请符合条件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21年12月21日到公司证券管理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451-58681872 0451-58681769
3、传真:0451-58681800 0451-58681769
4、邮编:150001
5、联系人:战莹 于淼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6 股票简称: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60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亚东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8日以邮件、短信、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四)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1-061号《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合格,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惠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张惠波先生简历如下:
张惠波先生,38岁,研究生。曾任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总经理、中国大千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电站工程事业部)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1-062号公告《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056 证券简称: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61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史录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鉴于史录文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史录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史录文先生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将少于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史录文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史录文先生将按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
史录文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公司及董事会对史录文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上述原因,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屠鹏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屠鹏飞先生,58岁,博士研究生。北京大学药学院天然药物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第十一届国家药典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委员、中药材与饮片第二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野生植物保护协会肉苁蓉保育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药学会中药与天然药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世界中医药联合会中药分析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药学》英文版、《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中国现代中药》杂志副主编,《 Journal of Chromatography B》、《中国药学杂志》等 10 多家杂志编委,以及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056 证券简称: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2021-062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光明中街1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1日
至2021年1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 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12月4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 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 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 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三)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5-16日9:00-11:00,13:00-16:00。
(四)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光明中街18号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61)
(五)联系电话:010-67164267
(六)传 真:010-67152359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0
债券代码:113528 债券简称:长城转债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1-046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自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3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长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2.35元/股)的130%(即29.055元/股)。若在未来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2.35元/股)的130%(即29.055元/股),将触发“长城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长城转债”。
一、“长城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号)核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34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3,400万元,期限6年,期限为2019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39号文同意,公司63,4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3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长城转债”,债券代码“113528”。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长城转债”自2019年9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4.18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22.35元/股。
二、“长城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自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3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长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2.35元/股)的130%(即29.055元/股)。若在未来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2.35元/股)的130%(即29.055元/股),将触发“长城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长城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长城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2-3957811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英大碳资产向公司划转碳中和服务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服务碳中和的能力和水平,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国网英大碳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大碳资产”)存量碳中和服务业务,包括存量碳资产及相关的负债、人员,整体划转至公司名下。具体情况如下:
(一)划转各方基本情况
1.划出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网英大碳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937号1幢4楼C区416室
法定代表人:车雪梅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碳资产开发经营管理业务、开展节能减排政策信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末,英大碳资产总资产31,646.90万元,净资产24,944.6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2.79万元,净利润440.99万元。
2.划入方基本情况
划入方为公司。
(二)本次划转方案基本情况
1.资产负债划转
按照英大碳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将相关业务划转至公司名下,划转基准日为2021年1月1日。划转资产负债明细如下:
(1)存量碳资产(CCER),账面价值为23,943.36万元,用于碳中和服务及支持全国碳市场履约。
(2)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5.37万元,属于与划转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
(3)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价值为3,805.42万元,为开展相关业务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划转基准日至交割日之间的资产相关损益由划入方承担。
2.人员划转
将英大碳资产从事相关业务的员工转入公司。
3.划转涉及的税务安排
本次划转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具体以税务部门的认定为准。
4.其他情况说明
划转标的权属状况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本次划转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划转有利于公司服务国家“双碳”战略,拓展电网产业链上下游碳中和业务,统筹支持全国碳市场履约建设,有利于英大碳资产拓展碳管理、碳认证等新兴碳服务业务。
本次划转是将全资子公司英大碳资产的部分业务划转至公司,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金融+制造”双主业未发生变化,没有新增资产及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经营状况无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