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纳入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1-094
债券代码:113608 债券简称:威派转债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1年11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式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将进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提名王式状、李佳木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王式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提名李佳木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保障全资子公司江苏威派格智慧水务有限公司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的资金需求计划,公司预计在2022年度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4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式状先生,197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2004年10月至2014年10月任北京熊猫恒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任威派格法务部经理;2015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监、监事会主席。
王式状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上海威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8%,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李佳木女士,198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项目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2006年4月至2007年4月任北京熊猫北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助理;2007年4月至2015年12月历任威派格运营中心经理、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监事。
李佳木女士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上海威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0.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2%,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1-095
债券代码:113608 债券简称:威派转债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2021年12月3日,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具体内容一览表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变更后的具体经营范围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1-096
债券代码:113608 债券简称:威派转债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担保金额: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威派格智慧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的融资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对江苏威派格智慧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全资子公司江苏威派格智慧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威派格”)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的资金需求计划,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在2022年度为江苏威派格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威派格智慧水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成路1088号江成研发园1号楼1529-391室(ZS)
法定代表人:李纪玺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2月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软件开发;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家用电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新的信用登记状况:不适用。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与本公司关系:江苏威派格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主要财务数据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核定额度内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四、本次事项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为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总体上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及业务拓展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1-097
债券代码:113608 债券简称:威派转债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恒定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0日
至2021年12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5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6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在会议召开5日前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查阅。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7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 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恒定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寅君、肖青 邮政编码:201806
电话:021-69080885 传真:021-69080999
4、 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证券账户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出席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1-093
债券代码:113608 债券简称:威派转债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1年11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纪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将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李纪玺、孙海玲、柳兵、杨峰、李铎、徐宏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李纪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提名孙海玲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提名柳兵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提名杨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关于提名李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关于提名徐宏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鲁桂华、明新国、沈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鲁桂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提名明新国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提名沈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确定了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税前9万元/年,按季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保障全资子公司江苏威派格智慧水务有限公司智慧给排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的资金需求计划,公司预计在2022年度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97)。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威派格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纪玺先生,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学历。2016年12月至2021年12月担任上海市嘉定区政协委员。2002年6月起自主创业,曾任北京熊猫恒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威派格管委会主任、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李纪玺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24,857.7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58.36%;通过上海威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63.27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0.62%;通过上海威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05.36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0.48%。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孙海玲女士,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长江商学院,EMBA,硕士学历。2011年12月至2021年12月担任北京市大兴区政协委员。2002年6月起自主创业,曾任北京熊猫恒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市场信息部经理、北京熊猫北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威派格管委会委员、执行董事、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
孙海玲女士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2,587.5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07%;通过上海威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3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8%。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柳兵先生,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EMBA,硕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全国城镇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住建部市政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常务理事、北京水利学会理事、北京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技术评审专家。2002年6月至2007年4月任北京熊猫恒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4月至2015年12月担任威派格管委会委员、副总经理、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柳兵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上海威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708.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6%,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杨峰先生,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BA,硕士学历,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理事、住建部科技委智慧城市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通信学会工业互联网委员会委员、上海工业数字化研究院监事。2006年3月至2007年4月任北京熊猫北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07年4月至2015年12月担任威派格管委会委员、运营总监;2015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杨峰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上海威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430.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1%,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李铎先生,197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山东工业大学工业企业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3年12月至2007年4月任北京熊猫恒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2007年4月至2015年12月担任威派格管委会委员、人力资源部总监;2015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李铎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上海威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70.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40%,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徐宏建女士,197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历。2002年9月至2007年4月任北京熊猫恒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07年4月至2015年12月担任威派格管委会委员、市场部总监;2015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徐宏建女士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上海威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34.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55%,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鲁桂华先生,196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会计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2005年至今历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教授;现任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华科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鲁桂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明新国先生,196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2005年至今历任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教师、教授。现任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明新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沈诚先生,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埃默里大学法学院,硕士学历。历任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8年4月至今任视联动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16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2021一071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7,051股,涉及人员91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总股本的0.0191%。
2、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3、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86,040,198股变更为1,185,813,147股。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7,051股,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总股本的0.0191%。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1年12月2日办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一)2020年9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就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0年9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在公司官网(www.nanyangcable.com)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9日起至2020年9月20日,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2020年9月20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公司对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9月8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0年9月23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0年9月28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后,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
(五)2020年9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2020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六)2020年11月3日,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中45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638.4217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首次登记并上市。2021年2月8日,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512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暂缓登记并上市。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日、2021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暂缓登记完成公告》。
(七)2021年8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同意对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八)2021年11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核实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九)2021年11月19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3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已离职的3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8,73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根据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A、B、C、D,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解除限售,其中,考核结果为“A”的激励对象,解限比例为本批次的100%(即获授总额的30%),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E”,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除32名激励对象离职外,其余420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标”(考核结果为“A”、“B”、“C”、“D”)。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在职且考核结果不是“A”的5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导致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28,32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总数量及回购价格
前述两种原因合计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7,051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9736%,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91%。
根据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对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1.940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2,710,988.94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验资情况及完成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799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1月19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5,813,147元,股本为人民币1,185,813,147元。
2021年12月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227,051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股权激励》和公司章程、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份总额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事宜。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日、12月2日、12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公司第一大、第二大股东问询,除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公告的《江山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2021年12月2日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日、12月2日、12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征询了本公司大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科技”)书面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公告的《江山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2021年12月2日披露的《江山股份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公司及上述两大股东均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涉及到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目前未发现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没有涉及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披露了《江山股份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鉴于今年下半年以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主产品草甘膦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现股价与重组首次董事会锁定的股价价差较大,相关方对交易方案尚未最终达成一致,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基于上述原因,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通知。经审慎研究分析,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除上述情形以外,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经公司核实,公司第一大股东南通产控、第二大股东福华科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日、12月2日、12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第(二)、(四)项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1-052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纳入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12月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主研发的1类新药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以下简称“多纳非尼”,商品名:泽普生?)通过国家医保谈判,被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多纳非尼被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有利于产品的销售,对公司的长期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预计短期内不会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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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药品相关情况
多纳非尼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口服多靶点、多激酶抑制剂类小分子抗肿瘤药物,属于1类新药,公司拥有该产品自主知识产权,多纳非尼共获得4项“十二五”和“十三五”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立项支持。
“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一线治疗晚期肝细胞癌的开放、随机、平行对照、多中心II/III期临床研究(ZGDH3试验)”研究结果显示,多纳非尼在主要疗效中位总生存期(mOS)和安全性方面均显著优于对照组索拉非尼,也是到目前为止唯一一个单药与索拉非尼头对头对照III期临床试验取得优效的新药。多纳非尼已经被证明是一个疗效确切、安全性良好、患者可及和风险获益平衡良好的靶向治疗新药。
多纳非尼已经被纳入六大中国肝癌临床实践指南及专家共识。多纳非尼同时被纳入了《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0 版)》I级专家推荐和1A类证据、《中国肝癌多学科综合治疗专家共识》、《中国原发性肝细胞癌放射治疗指南(2020 年版)》、《肝癌肝切除围手术期管理中国专家共识(2021 年版)》、《肝癌靶向治疗专家共识》和《中国肝细胞癌经动脉化疗栓塞(TACE)治疗临床实践指南(2021 年版)》。2021 年 6 月 30 日,多纳非尼一线治疗晚期肝细胞癌的 II/III 期临床研究(ZGDH3 研究)于国际著名临床肿瘤期刊《临床肿瘤学杂志》(Journal of Clinical Oncology,JCO)上全文正式在线发表。
公司已经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多纳非尼用于治疗局部晚期/转移性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RAIR-DTC)适应症的上市申请。多纳非尼联合柔红霉素和阿糖胞苷治疗复发性急性髓系白血病(AML)的I期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中;多纳非尼与肿瘤免疫治疗药物联合治疗晚期肿瘤的多项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中。
三、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多纳非尼被纳入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体现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对该药物的临床价值、患者获益、创新程度等方面的认可。未来,公司将和各方紧密配合推进医保政策落地,加速推进多纳非尼入院工作,力争让更多患者获益。
本次多纳非尼被纳入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有利于产品的销售,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该药物在患者中的可负担性和可及性,有利于进一步推动该药物的市场推广、提升销售规模,对公司的长期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预计短期内不会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具体的医保报销细则等相关信息,需以国家医疗保障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公示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