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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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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1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1-078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9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0日

至2021年12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公司股东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4,667,052股,占公司总股数的7.54%)提名张海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人选,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4)。

(2)2021年10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亿能公司向农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亿能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6)。

(3)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7)。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㈡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帐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㈢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㈣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4-17日,每天9:00-11:00,14:00-16:00。

㈤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8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㈠联系人:樊吉社 赵晨希

联系电话:010-59535600

传 真:010-5953560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8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㈡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1-077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以专人送达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在任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定于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张海航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亿能公司向农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制定《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78。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开立保函情况概述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保函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开立分离式保函及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具保函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39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新增保函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8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新增保函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91亿元;新增保函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止;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人之间调剂分配上述担保额度并进行及时、适当的信息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披露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二、开立保函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开立集团内部分离式非融资性保函协议》,向农行深圳布吉支行提出开立保函申请。公司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新增保函额度范围内为控股子公司深圳能源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1份,金额为人民币203.2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深能河北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售电)开具履约保函1份,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三、保函被保证人基本情况

(一)资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8272923Q。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老虎坑环境园渗沥液处理站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徐文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占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工业废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承包、施工、安装(以上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并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相关设备的设计、购销和研发,相关技术的开发、转让和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工业废水处理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并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相关设备的集成、制造,相关技术的开发、转让和服务;电厂环保设施运营管理。

资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河北售电

成立日期:2019年1月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7MA0D5HRJXB。

注册地点:保定市满城区经济开发区建业路003号高技术服务产业园研究中心2层。

法定代表人:李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万元。

股权结构:深圳能源售电有限公司占70%股权,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占30%股权。

经营范围:售电服务;电力工程施工;电力设施承装(修、试);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力设备及器材销售、租赁;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河北售电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河北售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函的主要内容

(一)履约保函(资源公司)

1.保函金额:人民币203.2万元。

2.保函到期日期:2022年6月30日。

3.保函兑取:见索即付。

4.保函解除:到期失效。

(二)履约保函(河北售电)

1.保函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2.保函到期日期:2022年5月31日。

3.保函兑取:见索即付。

4.保函解除:到期失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表: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向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未对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公司对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49%股权)担保事宜涉诉,永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要求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支付《回租租赁合同》约定的剩余租金及逾期利益,并要求本公司对其中的人民币1,229.79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近日,公司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向永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剩余租金本金46,848.55美元及相应违约金;公司对租金本金26,649.62美元及对应违约金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保证人追偿。目前,被告已向法院提交上诉状,本案将进入二审。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9 公司债券代码:112615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12617 公司债券简称:17 深能 G1

公司债券代码:112960 公司债券简称:19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保函进展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11月份销售、近期新增土地储备

及产业园招商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135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11月份销售、近期新增土地储备

及产业园招商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2021年11月份销售情况

2021年11月,公司实现签约面积117.8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0.70%;签约金额128.01亿元,同比下降26.32%。

2021年1-11月,公司累计实现签约面积1,034.3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55%;累计签约金额1,164.41亿元,同比增长13.89%。

上述签约面积和金额统计口径包含公司参与投资的全部房地产项目。

鉴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存在差异,以上统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二、公司近期新增土地储备情况

2021年11月,公司及下属公司未取得新土地储备项目。

三、产业园区招商情况

2021年11月18日,公司控股下属公司京南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清河园综合管理办公室、麦格洪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洪电气”)签订了《年产4万套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项目入区合同书》,就麦格洪电气在大清河园建立年产4万套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项目各项事宜达成一致。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①项目名称:年产4万套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项目。

②建设内容:建设生产车间、研发中心、办公楼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

③投资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14.20亩(其中代征4.26亩),东至马申庄村,南至繁兴大街,西至项目地块,北至项目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350万元/亩,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50万元。

④项目选址: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四、备查文件

1、《年产4万套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项目入区合同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134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3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荣盛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设定信托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二、备查文件

1、荣盛控股《关于我公司所持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2、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述股份解除质押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82

转债代码:110051 转债简称:中天转债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近日,由于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中天转债”)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薛济萍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比例变动超过1%。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薛济萍:男,195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26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中天科技股份于2019年2月2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96,512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39,651,2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512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41号文同意,公司396,512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 年3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天转债”,债券代码“110051”。

根据有关规定和《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中天转债”自2019 年9月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0.29元/股。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16日、2020年7月16日和2021年5月10日实施了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中天转债”转股价格于2019年7月16日起由10.29元/股调整为10.19元/股;于2020年7月16日起由10.19元/股调整为10.09元/股;于2021年5月10日起由10.09元/股调整为9.99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9.99元/股。

自2019年3月31日起至2021年12月2日期间,累计共有2,084,930,000元 “中天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208,699,128股,其中159,194,003股转股来源为新增股份,49,505,125股转股来源为回购专户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由3,066,072,521 股增加至3,225,266,524股。

2019年3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天科技集团所持公司股份768,007,883股,持股比例25.0486%。2019年3月31日至2021年12月2日,中天科技集团累计增持6,110,000股。截至2021年12月2日,中天科技集团所持公司股份774,117,883股,持股比例24.0017%,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被动稀释比例为1.0469%;2019年3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薛济萍先生所持公司股份1,309,650股,持股比例0.0427%。截至2021年12月2日,薛济萍先生因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被动稀释比例为0.0021%,下降至0.0406%。具体情况如下:

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

3、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发布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46),中天科技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成长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21年7月26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0.18%(含首次增持数量),且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增持计划尚未结束。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83

转债代码:110051 转债简称:中天转债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中天转债”赎回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1年12月16日

●赎回价格:100.800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12月17日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即2021年12月17日)起,“中天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中天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赎回发行在外的全部可转债)。

风险提示: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中天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2021年12月16日之前或当日完成交易或转股,否则可能面临投资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自2021年11月3日至 2021 年11月23日,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中天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12.99元/股),根据《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已触发“中天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前赎回“中天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中天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中天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中天转债” 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 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1年11月3日至 2021 年11月23日,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中天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12.99元/股),已满足 “中天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1年12月16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天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赎回价格为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 100.800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1年2月28日至 2022年2月27日)票面利率为1%;

计息天数自起息日2021年2月28日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1年12月17日(算头不算尾)共292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100×1%×292/365=0.800元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800=100.800元/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面值每1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 800元(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640元(税后)。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面值每1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800元(含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款,持有人实际面值每1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800元。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中天转债”赎回提示公告至少3次,通知“中天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天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5、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12月17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中天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6、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2021年12月17日),“中天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

三、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赎回登记日收市前,“中天转债”持有人可以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9.99元/股转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中天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中天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中天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2021年12月16日之前或当日完成交易或转股,否则可能面临投资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13-83599505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